遗忘边缘
第一章
我于83年5月出生于上海市北的一个极为富裕的家庭。在我懂事的时候,母亲告诉我外祖父和父亲都是极为能干的人,他们每月都能赚很多钱供我们吃和穿。因此,母亲无须拥有一份属于她自己的事业,她只需天天呆在家,天天和我在一起就已足够。
在母亲陪伴我的时候,她经常会教我识一些再简单不过的汉字和英语单词,教我做一些再容易不过的加减法,还会让我玩一些诸如“七巧板”之类的能开发幼儿大脑的小游戏。因此,我不需要去参加学前教育。我从那时候起就是一个人成长,很少有同龄人在我的生命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我只能和大人一起玩“七巧板”。
上海在改革开放以后作为全中国发展边际指数最高的城市,近年来的确发展得极为迅猛。就拿上海的交通为例,我还清楚地记得在我小学时那拥挤不堪的道路街巷,可在短短的数年内这些都发生了质的改变。我家一直以来都位于上海的北端,一个叫做虹口的区内。当时从南京路得换两辆车花近两个小时才能到家。假如那时候我身体再强壮些,脚力再大些的话,我步行回家的速度可能比挤车来得快。我清楚地记得那时候我每星期得挤一次车去某个位于市中心的艺术学校学习书法。这令我极其厌恶那个时代的公交车,道路在如此不堪重负的情况下,整辆车还长得连转起弯来都困难,直接导致交通更为拥堵。每当我挤在一共才没几个座位的车厢内,我的脑子里总是填满了一只只被运的小猪的可怜模样。这直接导致我在第二学期不再继续学习书法了,字写得再不好起码是个人,但书法哪怕练得再有造诣却成了猪也没什么乐趣。
所以我只懂得一些粗浅的书法知识,比如握毛笔的手型以及基本的横竖撇捺的走笔。可我小学里的教师非要说我的字写得隽永异常。当时我的确非常地骄傲,可许多年后,当我有缘再看到我当初的“真迹”的时候,我还真希望小时候能多挤几回车,能多当几次小猪。
所以等到上海市内环线高架完工,交通已非常便捷的时候,我又去学习了书法。不仅如此,我还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方学了素描、国画,钢琴、吉他等艺术类的本领。
很多往事从来不曾从我的脑中消散,童年的记忆都是永恒的。不过却从来没有人和我一起分享,因为我很少有机会和别人交往,很少有伙伴来听我的故事。直到有一天,我把我的记忆都告诉了萧世天。在求学这么多年来,他是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不过我们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他不热爱学习,读书成绩极差,以至于到了初三被班主任安排与我同桌,由我这个成绩稳居全年级前三的学生来帮助他。班主任也曾经安排过其他几位优等生辅导他,而他却多次和他们发生冲突,多有被其揍者。所以班主任只能让我和他同桌,因为他点名要我做他同桌不可。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他看我比较顺眼罢了。我听后大为感动,决定和这个学习成绩极差,又不学无术的人交个朋友。在当时,我不觉得我很幼稚,至少我知道他看我顺眼是因为我们俩都不是怪人,要么是因为我们俩都怪。
萧世天很喜欢看金庸小说,但他家人却莫名其妙地反对他看这类所谓的闲书,整天塞给他的就是西方文学著作。有一次他被逼无奈,看了高尔基的《童年》、《我的大学》和《在人间》,听说因此折了多年的寿。而我家藏书甚巨,他便背着家人向我借着看。他有一个怪癖,每次看完一部金庸小说总会采取某种暴力手段对待某些人,当然我是例外。金庸的十四部小说他都看了,便断断续续地伤了十四个人。其中有六人遭其毒打,四人受到恐吓或轻微的损伤,三个在阴暗的角落被他“借钱”,最后一个便是学校校长。
那天周一早晨的升旗仪式上,校长举着麦克风唾沫横飞地斥责了某个恶生在短时间内连伤十数人,而且手段都是偷袭,因此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系何人所为,并警告一旦确定肇事者,定然严惩不怠。话音刚落,一只空啤酒瓶从校长身后的教学楼上方飞落,砸在离校长不远处的空地上,校长双脚被碎片击中,致使连缝数针。
后来我问萧世天为什么要对这些人使用暴力,他的回答很明确,原因就是看他们不爽。六个遭其毒打的人性格上都有虚伪、卑鄙的一面;四个受他恐吓的是那些招摇过市,哗众取宠之人;剩下被他“借钱”的是因为他们三个卖弄财富,酗酒好赌。而对于校长,他的理由仅仅是:谁让他是校长呢?
我所在的初中并不是一所好学校,历届毕业班能考入市重点高中的也就这么屈指可数的几个学生。随着近年来学生质量的逐年递减,到了我们那届中考时,全校有两三个学生能考进市重点高中的话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每年考入市重点高中人数是否能达到学校指标,毕业班的教师都寄希望于个别学生身上。其中有些只是自欺欺人,而有三人最为可能考入市重点高中:一个是我,第二个是唐骞,第三个叫温灿霞。我们三个是一个班的,三人始终稳居年级前几名。
对于唐骞,我并不怎么熟悉,只知道他每天放学后总是留在教室里自习,但成绩却依然在我之后,他对我有“既生瑜何生亮”的抱怨,还有就是他被萧世天揍过,而且是第一个揍的。而温灿霞则是一个很开朗活泼的女孩。照萧世天的话来说,她的清纯可比小龙女,她的可爱直追喀丝丽,她的漂亮远胜王语嫣,把她说成了古往今来,无论现实生活还是虚拟世界中的第一大美女。她成绩相当优秀,是个才貌双全的女孩,难怪萧世天对她如此的倾心。我问萧世天干吗不点名让温灿霞做同桌啊,他说他不好意思,他说他怕自己是个粗汉,唐突了美人。
当今社会上的爱情有好多种,但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变了质的不以爱情为目的的爱情,比如有些人看见美女就想和她上床或者遇到富婆就想与之成婚。第二类则是本能的以爱情为目的的爱情,暗恋初恋以及校园里的情感等均属此类。萧世天对温灿霞的感情属于暗恋,只不过他不愿承认罢了。
初三后期,学生也可分为两类,除了那些正在考虑自己是否能考入高中的优生和为毕业与否而烦恼的差生之外,便是像萧世天那样的“夺冠无望,保级无忧”的彻头彻尾的放松者了。而我却是个例外,我虽然属于优生行列,但我从不为中考而烦恼。对于我来说,初中的学业简直易到了极处,上课只需择时的听讲和课后偶尔的练习外,无需其他。以至于每天晚上我都闲在家里玩电脑看电视,每天“忙”到很晚,致使第二天很晚起床,哪怕到了学校还是睡眼惺忪。萧世天见了我这样以为我属于那种在校潇洒回家拼命的伪君子,总会劝我早睡而养身。我知道他误解了我,可鉴于他的好意,我并未反驳他。
记得有一天我睡了一个下午,直到下课铃响才悠悠醒来。萧世天刚欲再言,忽有一女声插入。我听见她叫我名字,便揉了揉眼,见是那位古往今来第一大美女,转头便对萧世天一笑。但见他神色拘扭,丝毫不像他平时的样子。
他和她寒暄了几句后便离开了。温灿霞等他走了,告诉我她想我帮她解几道难题。
那是初夏的天色,周围已慢慢开始聚集了落日所带来的暑气。有些事我至今记得很清楚,那天傍晚温灿霞一改往日自信的学习作风,对大大小小的题目似乎都有疑问,一问就把我问到很晚。
那晚唐骞仍按他的习惯在教室里自习,我和温灿霞的存在似乎打扰了他,他硬是要我们离开。我等温灿霞问得差不多了,便收拾回家。
在学业的十多年里,我发现了一条可悲的规律。每当我快要毕业时,学校总会正在建造或将要建造一些新建筑或新设施。我的初中也在其列,那个时候学校刚完成了后花园的工程。当时我对此还不以为然,直到我长成后的某一天,我才明白原来这些正在建造或将要建造的东西都是我们以及我们的前驱后继者的父母的血汗,这才是更为可悲的。
那花园郁郁葱葱,灌木稠密,玫瑰茉莉等芳香四溢。我颇爱自然,不知不觉便向园内那条幽静的小径走去。没走两步,就发现温灿霞也从后跟了进来。
现代的学校现代的花园,则有现代的学生。在那矮树林的缝隙中,隐隐约约见得一对对尚未成年的少男少女们正在那儿说着属于他们的悄悄话。我回头向温灿霞努了努嘴,示意她欣赏现代美。她却啐了一口,不发一言。
初夏的天气蚊虫甚多,尤其在这碧绿的地方。我们慢慢向里走,落日的余辉穿过小径洒得我们的背部热烘烘的。我突然发觉温灿霞的影子在我脚下手舞足蹈起来。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只见她正浑身不自在地打量着自己,随后便东抓西搔起来,好像她全身都盯满了蚊虫似的。金黄色的阳光透过四周树叶的缝隙射得她身上满是斑驳。我见她脸上红彤彤的,甚是娇艳可爱。
我突然觉得萧世天是一个极有品位的人,假如他能勇于向温灿霞表露心意的话,说不定将来他们俩会是两情相悦的一对。照他的话说是怕自己唐突了佳人,其实说白了,就是怕她不要他,他怕自己受不了这个打击罢了。
“余佐,你不觉得这花园不够好么?”
“哪里不够好呢?”
“这里有静而没有动,不是不够好么?”
“不是啊,这里有‘动’啊。那些小情侣和专门咬你的蚊子不就是‘动’吗?”
“那些小……小同学明明是在探讨学习……,还有这蚊子一点美感都没有。假如有蜜蜂,瀑布之类的动态美就好了。”
“那也不一定。蜜蜂会蛰人,瀑布飞溅的水花也会弄湿路人啊。可见事物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坏。好的东西有其不好的一面,而不完美的东西也有其优点。其实人也是一样啊,有些人貌似才俊,可内心阴暗龌龊;而又有人虽然有些顽劣,但他的本质却是善良的。”
“你好像另有所指吧?”
“其实在我们周围就有这样的人。比如我虽然成绩优秀,但我上课既不认真听讲,课后也不努力复习。我虽然不是什么阴暗龌龊之人,但也不是大家所认为的那么努力上进。而有的人虽然面目不善,还曾有恶迹,但已一心悔改,我们便不能由于过去的种种而歧视他,浪子回头非常人所能为也。”
“你指的是萧世天吧?”
“你很聪明,我说的意思你全都能明白。”
“他以前成绩很差,但最近好些了,但却又开始不思进取了。他只有考入高中才能让人另眼相看。”
“其实这世界上有些人不适合做某些事,我们何必过于苛求呢?”
温灿霞没有接我的话,只是愣愣地望着远处快落山的夕阳。
“对了,余佐。你想考哪所高中啊?”
“我想考城大附中!”
“啊,城大附中啊?我听说过这么一句话,说是考入了城大附中就等于两只脚进了城名大学,一只脚进了复旦,半只脚进了清华。”
“嗯,是有这种说法。毕竟城大附中是和上海中学齐名的市重点高中。”
“嗯,你完全有实力考入城大附中的。”
“那你想考什么学校呢?”
“我……我也想考城大附中。”
“作为你的朋友,有一点要提醒你。城大附中异常难考,按照你的学习状况应该报考一般的市重点,而非冒险地报考如此一流的市重点学校。”
温灿霞听了这话,并没有理睬我。突然远处的夕阳终于埋入了地平线。
一个多月后,我跌跌撞撞地考入城大附中。而温灿霞却顺利地被城大附中入取,而且竟然和我一个班,都是城大附中的直升班。
我那年的中考是在98年的夏天,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政治,其中语数英满分各为120分,其余3门满分各为50分,六门总分为510分。参考历年城大附中的入取分数线,490分上下才能考入。而若要进入直升班,除了那些原本就读于该校初中部的被学校免试招入的优秀学生外,就是我们这些考分处于前列的外校生了。直升班一共才四十多个人,在我高中三年的大多数考试中,总有二十余人名列年级前五十。直升班的整体实力可见一斑。
我对于能进入这样的学校这样的班级而感到万分的骄傲。但是,在此之前,我却万分地失落。我失去了我最好的朋友,而且是永远地失去。
第二章
那天傍晚,我和温灿霞分别后便独自回了家。
灌入一大杯浓浓的咖啡,这似乎能像抽吸可卡因般地重新兴奋已劳累了一整天的身心。我讨厌一回家尚未坐定就去面对那发出另人昏昏欲睡的灯光的台灯,讨厌双股尚未享受绵软沙发的抚触却又得遭受那又硬又冷的板凳的摧残,讨厌父亲那急切目光的叮咛: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胫骨……
我无力地坐在书桌前,四周那高得已挡住我那无神视线的书籍使我在这窒息的岁月里倍感烦闷。长了,只能抬头呼吸新鲜空气。但久了又不行,因为这只能使那整日支撑着那代谢过速的头颅的颈部更感“透支”。我随手绰起一本尚未知其“万儿”的书本以求消磨时光……
百无聊赖之际,只求自娱。但现代化的房型使这与世隔绝的书房难感隔壁电视所带来的欢乐。而Walkman的弊处就是使自己难以觉察父亲蹑声的暗访。而只有那些所谓的闲书才能使自己既隐身于书海又能得以慰怀。
当双目正在“饱餐”之际,父亲的“掌力”已经抽开了那本“美食”,动作之轻、之快、之准显示出他内力之收发自如,极可与当年的神雕大侠杨过相并肩!
急速挥去源自小说的那惯性般的遐想,回头呆呆地望着父亲,得到的只是“目眦欲裂”而已。双眼又回归无神,两耳虚开实闭地听着父亲那老掉牙的训斥,心中但希望“光阴如梭、时光荏苒”、“乌飞兔走、白驹过隙”之类的写小结常用的开头能得以实现,而远处的时钟还只是一秒一秒地挪着……
每日习惯于饭后便呆坐在书桌前浪费时间,也习惯于被父亲暗访一次,更习惯于他走后的时光。父亲有个怪习惯,每晚他就来我这来查看一次,从不来第二次。每次等他走后,我才敢开电脑玩游戏。
由于每夜睡得晚,第二天总是很晚起床,很晚到的学校。这些东西都在一天天地重复,可那天早晨突然有了改变。
在以前的每一天,萧友总是很早来到学校,坐在那里,手持武侠小说。他见到我那疲惫不堪的样子总会劝我晚上早点睡。可那天,斯友远去,杳无音讯。
原来那天早晨萧友正在看书间听得唐骞与其同桌一唱一和地说我有天傍晚和温灿霞在学校后花园内举动亲昵。萧友听后勃然大怒,便和他们吵了起来。谁知唐骞爱惹是生非,说萧友暗恋温灿霞,却被好友扣了顶绿帽子。萧友忍无可忍,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可谁知道,这顿暴打正巧被路过的教导处主任逮了个正着。在后来的短短一小时内,萧友便被学校除名。
事后我了解了前因后果。我总想帮萧友做些什么,却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毕竟萧友是因为我而和别人打架,更何况校领导早就注意了他的一举一动,他被开除我或多或少是负有责任的,至少我假如不和温灿霞有独处的机会,事情可能不会那么糟糕。
每当我想到了这些,晚上总会被噩梦惊醒。
有天深夜,我又一次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见到的并不是一团漆黑,从房门外隐隐约约透出了一丝光亮。我转眼看了看闹钟,才凌晨五点。突然听见有人轻轻关上了隔壁父母卧室的门,蹑声地走着。虽然如此,在拂晓的寂静中我听得还是异常地清楚,这脚步声是再熟悉不过的了。我纳闷母亲为何那么早就已起床,又为何要如此地蹑手蹑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暗暗爬起了身,偷偷地把房门拉开了一条缝。
突然间光亮倍增,射得我久处暗中的睡眼不能见物。隐约看见一个修长的身体缓缓地走到书桌前,坐下后打开电脑,屏幕射出一闪一闪的光把母亲的影子扇得颤动不已。只见母亲坐坐端正,写起了E-mail。
我感到极度郁闷,母亲在拂晓时起床竟然就为了写E-mail。我刚想关门回去继续睡,哪知一别头,只见隔壁房间那扇刚被母亲关上的门现已虚掩开来,门缝里透不出一丝光亮,门外的耀眼与这片黑暗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但见有一张脸隐没在这极度的黑暗中,灰白的头发,斑驳的脸额和那凹陷的双眼使整个气氛更加地诡异。只见他注视着母亲的一举一动,对其它的却丝毫不见。
在以后的很多年里,我一直在想那时候父亲为什么要偷窥母亲,在他们两人或者我们三人之间是否发生了些什么。父亲的这一举动使得母亲另人琢磨不透,她是否在背着父亲或者也背着我做些不愿让他或我们知道的事儿。
很多东西,光靠猜想是什么任何意义的,只有当事实摆在我眼前的刹那才能让我相信。后来我才自己明白,我中考的考分虽然能够进入城大附中,但不足以进入直升班,正因为母亲在拂晓的一封E-mail,使得我进入了城名大学附属中学的直升班。
在中考之后,很多人都离开了我的生活,而我只想知道萧友现在怎么样了。我用了各种方法寻找他的踪迹,可一直不得遂愿。后来温灿霞告诉我说萧友全家移民去了澳大利亚。
原来萧友从澳大利亚寄了张名信片给温灿霞,祝她能考入理想的高中,并说他已经身在悉尼。其实我明白,在萧友的心里,最放不下的还是温灿霞。他是个极重情义的人,所以他才选择了离开,因为他不想夹杂在我和温灿霞之间,哪怕这只是谣言,哪怕我与温灿霞只是普通朋友。我知道,在萧友的心里,还是相信了唐骞的话。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陪你走完所有的人生道路,哪怕是你的好友,哪怕是你的爱人。
第三章:X档案
很幸运,身为一个“不优生”的我是一个“全优生”的同桌。
随着时光的渐渐流逝,我们俩友情日增。我常常自问,我们俩属“哥们”乎,“知己”乎?其实不必,因为友谊是不会因为这而改变的。为显亲近,为显尊敬,又为异他于我以前的十二个同桌,我称他为“十三兄”。
时光极速,一晃两年飞逝,高中阶段已经步入尾声。我的成绩虽不算名列前茅,但在“十三兄”的帮助下,已可跟上大体水平。而“十三兄”却为了我而倍感吃力。每天见他总是双眼黑黝,精神萎靡的样子,我就知道他每晚都得熬夜。我对他更是感激万分。
某夏日到校颇早。刚坐定不久,但听身后传来一男子声音,正在抱怨他的成绩总是屈居第二。我听后暗笑,心想“十三兄”真是了不起,能稳坐学校头把交椅达如此之久。
可听着听着抱怨声变成了责骂声。他身边尚有一人随声附和。
“我告诉你件事,是关于那小子的。这可是个秘密,你绝不可外扬。”
“嗯,嗯。”
“这个秘密是——你千万不能说出去哦——那小子有一天晚上在学校后花园里调戏了一名高二女生!”
我听后火冒三丈,转身对他们吼道:“你小子乱说些什么?!”
他慢悠悠地站了起来,做作地说道:“怎么样?说的就是你那‘十三兄’。你是不是瞎了眼?当他正人君子?实话告诉你吧,那晚你那‘十三兄’跑去和那女生搭讪,还动手动脚,他还以你的名义想调戏人家呢!哇哈哈!”
他做作地笑了,旁边的那人更做作地跟着笑了。我明知道他们是在污蔑“十三兄”,但心中仍是怒不可遏。突然控制不了自己,左手楸住他衣领,右手重重以拳打得他立马倒地。我不甘如此,又冲上前去一阵猛烈的拳打足踢,揍得他蹙身搂首,毫无招架之功。
只听见周围人不停地尖声呼叫,但觉旁边有人拉扯劝架。心想此顿暴打一定让他不敢再污人名声,便停止了拳脚。
哪知一别头,看见教师外一张严肃的脸正对着自己。立即一呆,随之一惊,然后一悔,轻轻喊了声:“主任。”
被叫进教导处的确不好受。四周死白的墙壁发出万道无形的冷光,使人在这火热的夏天也觉得浑身冰凉。阳光透过唯一的那扇铁窗斜射在主任的办公桌上,他一言不发地坐在椅子上。我不敢面对他那瞪视着我的目光,真希望时光倒流,昔时可再。
正当我将被记过处分的时候,办公室门开了。我早知道“十三兄”会为了我这个好友与校领导交涉,就像我方才会毫不犹豫地为他正名一样。
“主任,我可以担保我的同桌,他……”
“我们这里可不是警署,不能保释。”
“但我希望您能对他从轻发落。”
“假如我仍然说不呢?”
“那……那你们学校今年就没有我这个能史无前例考入清华大学的学生了!”
“……”
“……”
我再一次从“十三兄”那里得到了广泽的恩惠,因为校领导给我的只是警告处分。
高中毕业前,在“十三兄”的再次交涉下,校领导同意从我的档案里撤除警告处分。一个月后,我不出意外地没能考入大学。而出乎我意料的是,“十三兄”竟没能考入清华大学。
因为,在他的档案里,多了警告处分的一条!
第四章
在我不得不告别萧友以及我那无忧无虑的初中时代后,我和温灿霞就进入了城大附中的直升班,开始了我们高中三年的生活。
那是1998年的夏天,在中国的历史上,发生了一次最为汹涌的长江洪涝。在长江的上游地区绿化稀无,使上游江水过多得进入长江中下游地区,再加上那年夏天暴雨连月,更使得长江中游地区,尤其是两湖和江西数省的沿江地带被浸为一片汪洋。
那时候我们高一新生正在进行军训。我们这个直升班带头向灾区捐钱捐物,在中国的许多不受灾地区也向那里伸出了援助之手。那次洪灾是天灾人祸,最后还是军人战士们勇敢地走上了前线与大自然搏斗,并且最终夺取了这场战役的伟大胜利。
在那段时间的电视里,到处都是抗洪的报道。其间出现的英雄事迹真是数不胜数。我每天军训完回家看的就是这个,母亲也是。突然有一天,母亲说她在英雄表彰仪式上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我的父亲是在我外祖父经营的一家民营企业内工作,这家企业生产并销售一种保健口服液。父亲凭着他自己的才华和外祖父对他的信任一直担任着外祖父助手的角色。在很久以前,外祖父仅仅是一个普通工人,虽然有着远大的理想却无经济实力。然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到了外祖父四十一岁的时候,机缘巧合间与几位老板和管理能手结为知己,其中也包括当时年已三十七岁的父亲。外祖父向他们倾诉了自己远大的志向,哪知那几位老板竟愿意解囊相助,还有几位企业管理者也愿意帮助外祖父去闯新天地。
公司建于八十年代初期,也就是改革开放后不久。经过了数年的苦心经营与拓展,公司及其产品已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到了九十年代,随着上海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慢慢提高,人们渐渐开始追求起身体的健康,并愿意花钱在有成效的保健品上。此后,外祖父的公司步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又经过了近十年的发展,公司已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各大城市内都开设了分公司。媒体已号称外祖父拥有数亿资产,其公司已经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得最为迅速的民营企业之一。
外祖父在公司建成后不久,便主持了父母的婚礼。那年,母亲才刚满二十岁,而父亲已经三十七岁了。外祖父看中了父亲的经营才华,称他为十年难遇的管理奇才,遂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父亲。母亲也没有反对,虽然那时候建国已有三十余年,封建社会也已被推翻了约七十年,但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仍然存在于人们的潜意识中,因此母亲对外祖父的决定根本不敢有任何异议。
母亲并不是独生子女。在母亲五岁的时候,她有了一个弟弟。而外祖母由于分娩舅舅时失血过多而去世。在外祖父悲痛欲绝的时候是这个新生儿给了他希望。在往后舅舅念书的时候,外祖父省吃俭用提供给他的是最好的学习和生活的环境,他希望舅舅将来能成为一个最出色的男人。到了外祖父创业后不久,也就是父母结婚的第三年,舅舅正面临着高考,可他却爱上了与他同一所高中的某个女生。而外祖父根本不能接受他们的恋情,对舅舅大加责骂。舅舅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一家人从此就与他失去了联络。
在此之后,外祖父便一心经营他的公司,一下就是十多年没有好好地休息。在我初中的三年里,外祖父的年纪虽然尚未到六十,但身体却已逐渐虚弱。在父母的再三劝说下,外祖父总算决定把工作交到父亲手上,去进行一次详细的全身检查与长期的修养。
我们仅仅以为外祖父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了工作中以至于人困马乏,仅仅需要一次足够的休息与调养,他的身体状况便会转好。但事实并非如此,事实远比我们想象的要糟糕得多。在医生的诊断下,我们才知道外祖父得的是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这是一种血液的疾病,医生说它很有可能引发白血病。
那年是1998年,外祖父才刚满六十岁。
在我暑假的两个月内,外祖父就一直住在医院里。外祖父的病情就像那年的洪峰,一天比一天恶化。终于有一天,他不得不把我们都叫到了他的病床边。
那天我们去的时候,外祖父正懒洋洋地卧在病床上,丝毫看不出他是一位叱咤商界十多年的干练的能手,原本乌黑的头发由于化疗而秃了大半。外祖父作为中国多子多孙的一代人,到此时却只有我们三个陪在他身边。他那天所说的一字一句,我至今不能忘怀。
“我自从辞掉厂里的工作并开了公司到现在已经快二十年了,从没有得过一场大病,没想到这次竟然病得这么重。其实我根本不觉得自己老了,我才刚过六十……
“而现在,作为一个拥有一家大型企业和数亿资产的我,却不得不在这个时候立一份遗嘱……”外祖父吃力地想坐坐端正,却似乎怎么也动不了。母亲含着泪把外祖父的身体倚在了靠垫上。
“十七年前,我还仅仅是一个工人。那个时候,无论你是否有才能,每个人都受到同样的待遇,以至于人们不思进取,使得整个厂的效益逐年降低,再这么下去,非要关门倒闭不可。在那种制度下的厂子里呆下去是根本没有前途的。
“有一天夜里,我喝醉了酒,口中大叫大嚷地说了很多。后来有个人走到我身边来,虽然已经过了很多年,但我还是能认出他。我们叫他阿当,他是我高中的同班同学,是我的挚友。毕业后我们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单位,我们相互联系了十几年,后来他告诉我他要离开上海。
“之后,我有好几年联络不到他。到后来才知道,他在80年刚改革开放后不久就去了广州开了家食品公司。那年是81年,他回上海来招募人才,正巧遇到了我。他对我说了他这两年的经历,我也对他说我也国营企业里不得志以及自己的理想。阿当很支持我,拉着我去广州跟他闯,可我却舍不得儿子和女儿……”
母亲听到这儿,失声喊道:“爹……”
外祖父对母亲柔声道:“想到你娘临终前叫我好好照顾你们俩,我便软了脚,一步都不想离开上海。我欠你娘的实在太多……
“我便谢绝了阿当的盛情邀请。一个星期后,阿当要回广州了,没想到他临走之前留了张十万元的支票给我,说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给了有商业头脑的人极大的契机,有志向有魄力的人应该趁此良机一展身手,他说他不愿意看到我在滚滚人群中埋没,便决定帮我创业,并允许我在二十年后无息奉还这笔钱。哎,十七年了,不知道阿当怎么样了……”
外祖父抬眼望了望窗外,呆呆地出神。许久,他才继续说道:“假如我这次能康复出院,我决定将公司暂时交给小余管理。让我修养三年,等和阿当见面后再考虑是否回公司。而假如我不能如期出院……我愿意将我个人财产中的一千万元来报答当年阿当对我十万元援助的恩情,并将余下的个人资产留给女儿,而注册在公司名义下的全部资产,都留给我儿子……
“自从十八岁那年和我大吵一架之后,他就离家出走,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他的任何消息。算来不久以后就是他三十周岁的生日,不知他这十多年来的生活过得怎么样,不知他现在有没有成家……”外祖父说到这已经老泪纵横。
“爹,前些日子长江发大水,电视里表彰了许多抗洪英雄,我在里面发现了弟弟!”
那天母亲在电视上看到的正是舅舅。
原来在十二年前,舅舅十八岁,正处于高考的压力之中,在家里他总是为了点小事和外祖父或母亲争吵。那时外祖父每天在公司里都要忙到很晚,操劳了一整天回到家却不得安宁,他对舅舅说话的语气也越来越重。后来有一天,舅舅突然对外祖父说他不愿考复旦大学,而要考外地大学。外祖父听后大怒,称舅舅没出息,不敢面对人生的挑战,说他对不起家人也对不起死去的外祖母,更对不起他自己。可舅舅仍然坚持要考外地大学,说要考到江西九江去。后来,外祖父得知舅舅恋上了同班的一个九江市籍贯的女生。由于家境贫寒,那女生只能放弃在上海继续深造的机会,打算回老家参加工作。她与舅舅都极为舍不得对方,舅舅便决定放弃复旦而报考九江大学。外祖父大发雷霆,称舅舅为了一个小女子竟然放弃理想放弃家人,窝囊到了极点。舅舅反驳说外祖父不为他考虑,他说他爱好文学,可外祖父非要他念经济管理,并称考复旦极有难度,不应过于冒险。外祖父受其顶撞,更是恼羞成怒,扇了舅舅一个耳光,称舅舅不配做他的儿子,欲把舅舅赶出家门。
后来舅舅就这么走了。母亲原本想去找寻他的下落,可被外祖父阻止。两个人一闹就是十二年的分离。这件事我们全家人都知道,只不过外祖父每次想到这件事都会发老大的脾气,我们便不怎么提起罢了。
那年舅舅顺利地考入江西省九江大学中文系,并在当地与他的爱人开始了正式的恋爱。谁知四年大学生涯将尽时,那女子却坚持要与舅舅分手。舅舅在悲痛中从大学毕业,放弃了工作的机会,毅然参了军入了伍。又过了数年的军旅生活,组织派他们去参加抗洪救灾工作。舅舅身为半个九江人又身为九江市的军人,便义不容辞地投身于抗洪救灾的最前线。
外祖父听说母亲得知了舅舅的下落,一下子精神百倍,立刻让父亲去打听,并让母亲亲自去九江把舅舅请回家来。其实,在这个倔强老头的心里,实在是放不下他的儿子,只是他表面上不承认罢了。
人与人之间的聚散离合就如天上的云朵一般。那些对于大体而言是无关紧要之事,在个人的心里却留有深深的思念之情。个体是渺小的,世界上无论少了谁地球都是照样转。而个体的内心却是伟岸无垠的,生活中无论缺了谁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异样感觉。
自从萧友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我的生活后,我已经害怕分离,害怕孤独无明地在一个昏黑的世界中游荡。但人生就是如此,难免存在着永远的离别。
在我高中一年级的时候,我忽然喜欢上了文学,喜欢上了写作。我喜欢的文学不是课本上所宣扬的某种白痴般精神的文学,我爱上的写作亦非定格的文章。我喜欢阅些怪异的散文或是杂文,诸如余秋雨和鲁迅先生的作品。我看完之后不会像以前的语文教师那样拿了本教参分析文章,看了就看了,看多了自己会懂,懂了也就自然会写。
第五章:论“懒”
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鲁迅先生可谓是首屈一指的人物。提及鲁迅先生,就让人想到他那怪异的文字,繁多的词句。通过这点,可以判断鲁迅先生并非一个随意表达心意于纸墨间的懒人。当然,每词每句鲁迅先生皆各有用意,如反映国民劣根性,说明封建势力的牢固性等等。姑且不论,单论从中得出的“懒”字。
鲁迅先生当然不懒,一生唯一的追求就是救国救民于水火。幼时闲不得志,却毫不改变理想,可谓“不懒”。壮年遭受打击,但从不消沉没落,亦可谓“不懒”。就是这样一位“不懒人”奋起呐喊,成为一代伟大的文学革命家。
百年前,中国社会开始慢慢萌发“不懒人”,前有启超、则徐,后有秋瑾、孙文,皆为“不懒人”。历史长河转眼逝过百年,当代人中“不懒人”可谓蜂拥,数不胜数。无论学习、工作,都讲究“不懒”,称“懒”为人生第一大忌。
完全脱离鲁迅先生所处年代,单单对于现代,我却认为“懒”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世人为何“不懒”?原由可溯,只为追求个人理想。何谓理想?理想者,无它,唯功名利禄耳,少有百年前那些“不懒人”发自内心的为国为民。索性化“不懒”为“懒”,倒也体现人性之真,好比人们见了座位不会选择站立一样,其懒性从公车终点站乘客飞足争位中便可见一斑。
而世人却不愿,他们甚为蔑视这释为“惰”的“懒”字,不断追逐名利欲望,不惜杀人放火,最终被判以极刑,难怪中国人口出现负增长现象。略有自制力者,只能偷盗抢劫,最多入狱数载,“重出江湖”后又可“循规蹈矩”,续操本行,成了可持续发展的典范。更有成就者,得意之余便呼风唤雨,锋芒尽露,成为前两者“劫富济贫”的首选对象。
而“懒”却未必即是“惰”也。韬光养晦可谓“懒”,不争名利亦为“懒”。而“韬光养晦”之人世上甚多,但却效仿越王勾践,虽一时“深藏不露”,实为忍气吞声,以备将来一击歼敌,出人头地,这些只能算是“伪人”。而“不争名利”者世上仅剩金庸一人,其人孤单寂寞,只能写作聊以慰怀,却仍名振中华,稿费极丰,只能称之为“俗人”。而“伪人”、“俗人”世间极多,真正能做到“懒”的人除了那些劲购彩票以图不劳而获的懒人外,世间可谓寥寥。
如果说鲁迅先生的时代追求真理美的话,那么现代应崇尚陶潜的淡泊美了。拨开世间繁重的琐事,忘却白日里的喜怒哀乐,享受空明的感觉,乃是人生第一大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