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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至第五节

自 序

这套文集的目的在于收集我出过的所有书,并比初版时更多地在其中展现出作品的原貌,能够有这样的运气,作为作者,我感到分欣慰,在此,我对于编者与读者表示感谢,除此以外,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在我工作之时,常有一个美好但一厢情愿的个人愿望,那就是,希望自己写下的不是一些令人羞债的垃圾,而是能为人们的公共生活增添某种价值,不过我无法肯定这一愿望是否能够实现,像一切作家一样,我把一切寄望于未来的时间,我想,如果我真是一名作家而不是一个冒牌货的话,那么,电许,我的作品能够为从我身边流逝而去的时间做个有效的见证,尽管我目前对见证的意义仍糕缺乏信心。我认为,每个人至少都是他自己生命的目击者,当他把亲眼所见的重要事实公之下众的时候,那么,他便会成为一个个体生命的见证,在这里,我仍要一厢愎愿地认为哒种见证未必缺乏价值,至少,我不认为它比那种以己度人的胡编乱造更加缺乏价值,或者.比干脆没有更加缺乏价值。

我痛恨谎言与残酷,不仅因为谎言与残酷的强大,更因为它们给现实中的个人带来很坏的感受,也令公共生活受到极不健康的败坏,我相信,这种败坏使人生平添迷雾,使人们之间的交往效率低下而恶意横生,使人们本来就平庸艰难的生活更加痛苦不堪。我认为,人类的重要伦理之一,就是尽力改进人性中的诸多弱点,使之更趋完善,但是,从何处着手呢?我想,坦诚与富于同情心也许是个好起点,除此以外。我目前尚未想出更好的起点。

我认为,有价值的艺术是那种见证并创造人生的艺术,艺术从审美与道德这两方面给人生注入新意,满足人们的好奇,慰藉人们的痛苦与无助,缓解人们的空虚、焦虑与厌倦,令人更加了解自己以及周围的世界,除此以外,艺术还能做些什么呢?

根据经验,我相信艺术能够为人生凭空增添美妙的幻想,令人轻松与愉悦,甚至能把人带人漫无边际的超然世界中,但是,我更希望通过艺术,能够给人的心灵注人一种坚强的力量,使人具有种倔强的愿意生活下去的勇气,使人冷静地面对生命的真相,即使那真相并不令人鼓舞,使人热情地探索生命的意义,即使那意义令人困惑,使人勇敢地计划与创造人类更为合理的存在,即使那存在缺欢少乐、单调乏味,有价值的艺术应为人类不停地注入这样一种精神,那就是,生而为人,即使是原因不明,结果不定,即使必须毁灭,也要抗争不息,绝不屈眠,永不屈服。

石康

2001年11月10日

1

我读书,我睡眠,我写作,我厌倦,我坐立不安,我四下走动,我探头探脑,我漫不经心,我无聊至极,我孤独寂寞,我单调乏味,我不值一提,我的生活支离破碎。

甚至,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描述我的生活,我弄不清楚自己用意何在,我只是盲目地做着我认为可做的事情,我就是这样。

三十一岁是讨厌的年龄,藉这么说的原因是--到了三十一岁,我发现自己走入荒原,清点行装,发觉贴身物品只有两件--无聊的欢乐和不可告人的痛苦,这足以使我断言,三十一岁讨厌之极。

我自认为不是那种积极向上的人,但我非常尊敬积极向上的人特别是诸如罗素、爱因斯坦等出类拔萃之人。我尊敬他们的忍耐精神和挣扎斗志,我也尊敬他们的牛活方式,我认为,如果没有"积极向上、永远抗争、挑战命运"之类活泼可爱的迷信活动,人生简直就闪不出火花来。

我不会闪出火花,我颤抖,但不闪烁,我犹豫,但不后退,我怀疑一切,我背对生活,我是另一种人,是那种所谓"还未找到信仰的人",我头重脚轻,缺乏根基,因此,在茫茫人海里,我显得步履蹒跚,左顾右盼,行动迟缓,不着边际。

我自命不凡,不知高低,相反,却又十分害羞,我的羞耻感来源于对自身无能的判断,另一方面,当我看到周围那些比我更蠢的人却不自知,不由得怒火中烧,以至形如斗犬,只要听到他们说话便要出口驳斥而不问就里,出口说完之际.我又总是感到后悔,总之,我忽高忽低,忽上忽下头脑混乱,自相矛盾。

很多俗话对我不适用,比如,我就弄不清"万事开头难"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难在哪里,我只知万事从零开始,一如我的近况--l999年4月里的一天,我正在读一本美国人保罗·福塞尔所著,名为《格调》的讲美国社会等级与生活品味的书,忽然电话铃响起。

我得说一下电话在我生活中所具有的意义,由于没有所谓正式工作,我的生活来源全部仰仗那部放在写字桌前的电话,电话一响,对于我的生活来讲,无非两件事上身--套用经济学术语--生产或消费。所谓生产,便是有工作上门,写剧本或是文章,于是手工作坊顿时开业。所谓消费,便是朋友们耐不住各自的寂寞,蠢蠢欲动,要求聚会,当然,聚会是要花钱的。电话生涯看似过得去,其实很被动,这个结论是我翻看《格调》得来的,起初,我也错认为自己的生活天马行空,很是自由,但《格调》告诉我,像我这种无产文人的生活实在格调低下、俗不可耐、惨不忍睹--就如同书中最后一章"冲破常规的另类人"一样。

我拿起电话,原来是一个编辑打来,他正着手编一部丛书,选了六名男女作者分写六本小说,我有幸负责其中一本,十血万字,时间有限,只有两个星期。于是我放下电话,扔开《格调》。打开电脑.冲好咖啡,然后搜索枯肠,从无药可救的个人经历与学识中苦苦追忆,看看其中能否炮制出一个值得出手的故事。

我说过,无产文人的生活格调低、俗不可耐、惨不忍睹,这话可能要让某些人看不顺眼,但这是我本着理智与诚实两条原则分析总结而得出的结论,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文人有求于社会,文人讲话,希望别人昕到并有所反应,自由文人是社会的"业余者",总以业余身份参与社会活动,这很合乎欧美上层阶级的行为准则,似乎很有格调,不幸的是,文人的"业余者"身份是被迫的。况且,根据"无用即美"这一原理,文人工作一旦有用,美即立刻消失,丑便找上门米,这种所有文人皆能倒背如流的大道理不知是否适用于文人本身?保罗·福塞尔在书中并没有告诉我。

我的观点:热爱自由、追求真理等等行为应归于个人爱好,甚至隐私,如果有人在做这些工作,最好放在业余时阃悄悄进行,如果能做到东躲西藏、偷偷摸摸、以至神不知鬼不觉,那就是最好,最有格调,因为诚实地讲,只有那些东西才配得上那种不引人注目的方式,而且就我所知,从吉至今,世上最了不起的人都是这么做的。

我的小说以此开头,想必令人惊诧不已,但凡事必有开头,以现实开头总比说些小着边际的话要来得诚实,这也是我的个人观点。读者在往下读我的小说时请不要忘记,作者对自己的写作是何种态度,当然,以此态度作出的小说有无阅读价值也请读者明察。

我要说的是,我不喜欢这个世界,对它了解越多就越不喜欢。

我要说的是,我不喜欢我的生活,我曾想使用"怠工、逃跑、毁坏劳动工具"等手段离开我的生活,不幸的是,我即使从马克思的书中也未找到那些奴隶在如此这般之后的最终去向。

我要说的是,我所写的故事来源于现实,却又与现实格格不入。

我要说的是,我自认为是一名格调真正低下的作家。我要说的是,我生于北京,喜欢北京,希望北京更好而不是更坏,于是,我写北京,没有人要求我这么做,我是自愿地为北京而写作,我生就如此,活该倒霉,因为除此之外,我简直无法找到任何可做的事情。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到底多久?我弄不清,反正都一样,每一天都是那么无聊,如果要能弄清无聊和无聊之问的差别,我想我就能分清一天和另一天的差别,一年和另一年的差别。可惜,那是异想天开。

新生活是从哪一天开始的?我记不起。我只记得,不知从哪天起,我换了一批新朋友,于是,便有了所谓的新生活,我指的是,一直延续到我现在的这种生活,我是指,碎片。是的,那是碎片,五颜六色,闪闪发光,而凑上前去仔细观看,却是一些没用的渣滓,我是指我的生活。

我的生活集中在北京,我生于北京,随父母几次搬家,从宿舍到胡同大杂院,从大杂院到筒子楼,从筒子楼到居民楼,从北城到南城,从城里到郊区,总之,是在北京城里兜圈子,有一天,我算了一下,三十岁之前,我离开北京的时间加起来不过半年。

我喜欢北京,从心底里喜欢,简直可以说是住也住不厌,看也看不完。我很少真正想过要离开北京,离开它,我去哪儿呢?

北京的很多街道我都走过,我十六岁时走过的西单现在已今非昔比,菜市口大街已经完全推倒重建,更不用说如同戏法一样变幻的王府井大街,也许,北京这十几年是世界上最繁忙的工地,北京人热衷于一遍遍地把道路和房屋拆了建、建了拆,以此表明这个城市充满活力,从父母家书架下面的相册里,我可以看到我五岁时站在灭安门广场上,面对我父亲向我举起的海鸥牌相机所做出的表情,可是,那个人是我吗?

北京的街上,永远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即使到了夜里十点以后,二环路上的汽车也足首尾相接,真足个大城市。

大城市,一条条宽阔的带有路灯的大街,一个个夜里也能闪亮的巨形广告牌,一幢幢气派的大楼,逛也逛不完的超级市场,红灯、绿灯,还有--

人,很多人,各式各样的人,行人,醉鬼,演员,公司职员,小商贩,吸毒者,罪犯,工人,外地的漂亮娼妓,农民,军人,运动员,甚至还有哲学家。

有人告诉我,一个人,一生中应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作,对于此人,只有这个工作才是真正的工作,只有这个工作才是此人存在的借口,也可以说,此人应以这个工作得到存在这一报酬。

小幸的是,这个人并没有告诉我,我的工作是什么,于是,我的存在便失去意义。

当然,这没什么不起的。

1994年,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几个新朋友,其中一个叫大庆,是个导演,认识我的时候,他币筹拍一部二集的电视系列剧,我随大庆一起在他家中看几部电影,通过观看,他把一些关于编剧的知识一股脑儿倒给了我,随后我又从他们家抱走了几十期《世界电影》,这是一本上面登有外国电影剧本的月刊,我一本本读下去,居然也就写起了剧本,于是,我辞了手边的工作,摇身一变,成为编剧。

转眼间,我一口气写了十几集的电视剧本,由于制片人回本心切,这部戏眨眼间便拍完,接着就进入发行,没过多久,全国的电视台就开始一集集播放起来。终于有一天,我在电视里看到我的大名赫然署于编剧一栏的后面,虽然接踵而至的那一集电视剧叫我汗如雨下,如坐针毡,羞愧不已,但事情就是这样,这部戏一集集播完,顺理成章,我又接到约稿,开始写下一部戏。

现在还记得一些大庆给我看的片名,有法国贝内克斯的《三十七度二》、有昆廷·塔仑蒂诺的《水库狗》、有菲利浦·考夫曼的《亨利和琼》,有吉姆·贾穆什的《地球的夜晚》,中国电影有杨德昌的《牯岭街少年杀人案》等等,补充说明一下,时至今日,在我看了上千部各种电影之后,我仍然认为这蜱电影值得一看。

顺便介绍一大庆,此人个子不高,他女朋友吴刺如果穿上高跟鞋,他就得踮起脚尖,两人才能做出相亲相爱的动怍,我是指接吻,当然,大庆与吴莉从来没有当众表演过这种哗众取宠的丑行。大庆上学时的外号叫"钩针儿",可见他瘦得可以,现在却长得白白胖胖,但两条细腿却依然如故,站在那里活像是两根竹竿上挑着一块猪油,平日里他戴一付眼镜,眼镜不慎摔碎时立刻目露凶光。

编剧生涯一点准谱儿没有,今天还在大鱼大肉,大把花钱,明天就两手空空,四处举债。由于工作时间地点都不固定,有剧本写时忙得恨不能四脚并用,没有时又闲得要死,整日无所事事,因此生活极不规律,两年下来,身体变得坏得要命。

老朋友成家立业,事业有成,渐渐与我断了往来,只在逢年过节打个电话,新朋友几乎全都是自由职业,基本从酒桌上认识,来得快,去得也快,大多数时间是自己跟自己在一起,逛书店,买录像带,在家做饭,酒吧嗅蜜。如此而已。1995年是过渡期,对于那个浑浑噩噩的年份,我的记忆只停留在一些小事上,渚如赌博失利、一夜情之类,到了1996年,我已习惯这种生活,用四个字形容,叫做支离破碎。

1996年整整一年,因为种种原因,我没接到价钱好的剧本,生活拮据得无以复加,汽车也卖掉了,至于精神上也日渐颓废,过一天算一天,爱谁谁。

支离破碎,烂透了的生活,即使这样,在我身边也有些事情发生。

在梦里,经过一番搏斗,我还是被一只浑身花斑的南美大蜘蛛吃掉了,昕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之后,我手脚冰凉地醒来,翻身的当口,把辛虹撞醒了,她头也不回地对我说:"大麻抽完了。"我从床上爬起来.一丝不挂地坐到沙发上,拿起放在茶几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昨夜剩下的残酒,把头靠在沙发靠垫上,眼睛望向窗外,窗外深蓝色的夜空像要自己飘走一样。我闭上眼睛,感到太阳穴在跳动。

辛虹是我三天前的夜里从三里屯一个叫翼的酒吧领回来的三陪,回来时喝得烂醉,第二天晚上才睡醒,醒后浑身滚烫,说自己发烧了,我给她到药店买了一瓶退烧药,叉过了一天烧退了,起来后我们一起做了一锅方便面,她吃完后打开电视,边看电视边把一瓶龙徽干红喝光了,并且和我一起把我的最后一块大麻抽完,后来她给我讲嫖客的故事,讲了四个嫖客以后便又睡去了。

我叫出租车停在亚运村号楼下,然后走进楼洞,坐电梯上到八楼,出了电梯往右拐,走了三米后来到朱玲的门前,我敲了几下门,里面传来朱玲的声音,接着是她的拖鞋声,门开了,朱玲站在我面前。

"进来吧。"她说。

我进了门,坐到沙发里。

"大麻没了。"我说。

朱玲给我端来一杯茶:"你先喝口茶吧。"

我伸手接过茶杯,喝了一口,把身体尽量往沙发里沉下去。

"怎么了?"朱玲问我。"没什么。"

"情绪那么低落。"

"谁知道--一直这样。""这样小好。"

"是小好。"

"你还有钱吗?""有。"

"姑娘?""有。""原来是这样。"

朱玲笑了。"你笑什么?""我觉得你挺有意思。"

"有意思?"

"是,有意思""朱玲。"

"啊?"

"谢谢你。""谢我?""当然。""为什么?""你帮我买大麻--"

"这没仔么,烦手的事丸。"

"可我什么也没干--天天呆着。""那不挺好嘛--总比干坏事强。"

我低下头,不知说什么好。

朱玲去了一趟厨房,回来时手里多了一个小信封,她递给我。

我接过来,捏了捏,信封里是一个小塑料袋,里面是一小块大麻。

我把它放进兜里。

然后,我开始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水。朱玲看着我。

"朱玲。""啊。""本来我不想告诉你--"

"说吧。""是坏事。""没关系。""我和辛虹在一起,她是我从三里屯带回来的一个姑娘,有性病,昨天夜里,我喝多了,跟她睡觉,没戴避孕套。""你干嘛不早说?"

"刚想起来的。""那快去医院吧。""我一会儿去。""现在就去!"走。"

朱玲急了,她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门前,把门拉开:冲我看了她一眼,站起来。"那我走了。""滚蛋。"我走了出去,门在后面被重重关上了。我靠在门上,吓了一跳,我突然感到有点害怕。

朱玲是我在"硬石"认识的,那时候是1994年,我二十六岁,刚剐开始写剧本,剧本的活儿时有时无,有剧本写,就有钱花,就高兴,就能跑到外面混;没剧本写,就没钱,就不高兴,同样也要跑到外面混。总之,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我和我的一班朋友天亮入睡,下午起床,聚在一起,往往一顿晚饭便吃到太阳落山,然后一起熬过漫漫长夜,直至天明。

2

在夜里,比起一个人孤零零地面对电脑,或者一本本不知所云的书籍,找更愿意与别人在一起,无论那是些什么人,无论他们是好是坏。不用说,我那时陷入难以言喻的苫闷之中。

但在白天,我宁可睡去,即使吃上百片安眠药我也要在白天睡去,白天是那些浑浑噩噩的家伙的天下,在白天,他们穿上西装或便装,她们描上红唇或画深眉毛,他们刷好牙齿,把脸洗净,装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冲出家门,他们压抑着卑劣的念头走上大街,他们做出一个个计划,他们文施一个个计划,他们生产、交换、消费,他们控制别人,他们摆脱别人的控制,他们积极向上,他们是这个破烂不堪的城市的发动机,他们让这个臭气熏天的城市在人海里航行而不至沉没,他们奋力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他们随着成功或失败,或沾沾自喜或垂头丧气,他们给自己理由,给自己借口,让自己存在,让自己有价值,他们在阳光下庸庸碌碌,一句话,他们在挣扎着,那一副副辛辛苦苦的尊容足以叫人肃然起敬。他们是那些正常人。

而当路灯亮起,咖啡店开门迎客,酒吧的霓虫l灯开始招摇闪烁之际,正常人便纷纷从他们的岗位上鱼贯而出,返回家园,他们拧亮电视,听听里面的胡言乱语,他们吃起晚饭,与家人一起谈论工作的艰辛,待遇的不公以及各种生活琐事,与此同时,北京这座城市猛地撕下面具,刹那间露出另一副面孔。

我喜炊北京的另一副面孔,我喜欢看电影院里情侣嘴里讲着甜言蜜语,手里却做着下流的动作,我喜欢看迪厅里怪异的着装和扭曲的形体,我也喜欢看酒吧里那些一言不发的孤独者苦捱时光,我还喜欢在饭馆里看人相互吹牛,讲大道理,我更喜欢看妓女们浓妆艳抹,去骗取缫客的金钱与欢心--这些夜里的景致一再上映,我则不厌其烦地一再观看。

于是,我扔掉手里的书,熄灭烟头,忍住从胃里泛上来的阵阵恶心,跳下床,披上衣服,装好钱包,走出家门,去观看那些被黑夜撕碎的碎片,我麻木不仁,无聊至极,但我也因此而能忘掉孤单,忘掉自己的痛苦,不再想生活是否真正有意义。

朱玲是大庆介绍给我的,有一天半夜十点钟,我和大庆一起在他家边听卡拉斯唱的《蝴蝶夫人》,边讨论去哪里混,时常有人打电话来,问我们去不去这儿,去不去那儿,可那天我们不知为什么对那些人和地方不感兴趣,卡拉斯听完,换成贝多芬早期的四重奏,然后换戚老古尔德弹的带着哼哼声的《哥德堡变奏》,然后换成齐默尔曼弹的《莫扎特第2钢琴奏呜曲》,越听越无聊,昕着听着,有电话响,大庆接了电话,说了几句行行行好好好之类以后,便毅然挂上电话,关掉唱机,拾起外套穿上,顺手把灯关掉,黑暗里,我听他对我说:"发你一姑娘怎么样?"

"发我十个吧。""滚吧!"

我们俩迅速出门,一辆出租车,大庆对出租司机说:"硬石。"

硬石位于亮马河大厦,是个可以在里面吃饭喝酒蹦迪的地方,还有马来乐队伴奏,有歌手唱美国通俗歌曲,那天晚上,我们在里面遇到三个姑娘,其中的一个是朱玲,那时候,她三十出头,即使在舞池里跳舞也戴着一个小小的墨镜,样子看起来不错。第一次跟她上床距我们点头见面不过两小时,我躺到她床上时却已醉得不省人事。

我喝醉时有个特点,就是别人根本看不出来,即使醉得天翻地覆我也能行走如飞,还能认路,正常与人对话,惟表明我喝醉过的迹象就是我对醉时发生的所有事情·概忘得千干净净。

束玲结过婚,老公原来是个走私的,认识我的前一天,他终于一命归西,足因为抽白粉,他给朱玲留下一大笔钱和一身脏病。这些,都是朱玲在以后的日子里断断续续告诉我的。当晚,我睡到她身边,帮她摘下耳环,除下墨镜,她提醒我,要戴避孕套,完事以后要洗澡,要仔仔细细的洗,不能马虎。

她对我说,"你现在是小孩,什么都不在乎,那是因为你什么也不知道,以后什么都知道了,就什么都在乎了。"据说大醉的我如此对答:"我才不在乎呢!"

据说,正是那句酒后之言居然让朱玲非常感动。

感动的结果是我没有料到的,过了几个月,一天夜里,我正在灯下硬着头皮翻看一本晦涩难懂的电影符号学方面的书,电话铃声响起,找接了电话,原来是朱玲,她正在我楼下,通过电话,我听到她对我说"生日快乐",我这才想起,当天是我二十七岁生日,那天朱玲进来,送给我一瓶香槟酒,我们就在我屋内。一杯一杯地把那瓶香槟喝得一干二净,随后,我迷迷糊糊地睡去,朱玲坐到我的电脑前,一更页翻看我写的剧本小说,就那样一直看到天亮,我醒来后,朱玲果断地对我说:"你应该好好写,不该胡混。"

然后,根据她的建议,我收拾了一下换洗衣物,叉从书架上拿了几本常看的书,然后把那些东西搬人朱玲的那辆日产马自达323型轿车,据朱玲介绍,那辆车已在她的停车场放了一年之久,如果她不开开,迟早会变成一堆废铁,我便坐上她的汽车,来到她家,过起了所谓"干干净净的写作生活",朱玲为我腾出一个书房,她整日忙着准备一顿又一顿的早餐午餐和晚餐,并轻手轻脚地端到我的桌上。

那一段时间,我过得可算是简单,除了写作,什么也不想,夜里阎的时候,我便与朱玲一起外出兜风,我与她往往一言不发,开着车,驶过一条条寂寞的街道。过了几个月,我写成一部二十万字的长篇小说,朱玲看过,十分满意,我便送到了出版社,那是l995年的9月,然后,朱玲去了美国,她有一个老朋友在那里发了迹,仍记挂着她,愿意娶她为妻。

临走时,她把门钥匙递给我,对我说,"我也小知道这一趟回不回来,你要愿意,就住在这儿吧,电话费、水电费我已和物业管理算好,你不用操心。"

我把钥匙还给她.说:"我不用。"

我记得朱玲收回钥匙时,眼中竟露出一丝伤感,她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你长大了。"

朱玲在情感方面教会我很多东西,比如:不自我欺骗,敢于面对自己最无耻的念头,敢于行动,过后说实话。我与朱玲最好的女友偷情事发,她并投有对我大喊大叫,而是告诉我,说我以后还会有很多姑娘,但并不一定能碰到真正合适的。

有一天,她让我管她叫姐姐,她说,如果我叫了,那么以后就不再与我发生性关系,如果我叫了,她会真的像姐姐一样关心我。

我没有叫。

我当时喜欢与她发生性关系,我那时非常迷恋与岁数比我大的女人之间的性关系,她们往往动作下流大胆,忘乎所以,我喜欢看她们下床以后的正经样子,我还喜欢回想两者之问的差别,我认为那简直太棒了!

朱玲还教会我一些别的东西:做意大利面条,说下流话,用红在镜子上写留言条,对人真诚,花钱大方,买合身的衣服穿,遇到倒霉事不抱怨等等。

还有,她始终求我工作,写剧本,写小说,写诗,写一切可写的东西不管那屿东西能否换来金钱,她说:"你会写东西,就是在人世有一个像样的工作,千万别丢掉这个工作,不然,你在人世间就会变得一无所有,一无所有地来到世间,再一无所有地离去是不好的,像我一样。"人。直到现在我也一直认为,她是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女人。

出了朱玲家,我走下楼梯,上了出租车,一直开到一个医院,像医院那样的地方我不熟,因为不常来。我曲曲折折地挂了号,买了病历本,来到泌尿科,接待我的竟然是个女大夫,她问我:"怎么了?"

我却不知该怎么回答。她又问:"挂号条呢?"我把挂号条交给她。"你是--"

"我和一个得性病的姑娘睡过觉--""没戴--"

"没戴。"

"她是什么病?""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不舒服吗?"

"没有。"

"什么时候--""昨天夜里。"

"这样吧,你把那个姑娘带来,我先问问她什么病,很多性病有潜伏期,现在我也不知道你得了什么病--先去做个化验吧,抽点血,然后--"

按照女大夫开的小条,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做了一些必要的检查,其过程让人难于启齿,终于混过那段时间,我从医院出来,钻进一辆出租车里,不知自己该怎么办。女大夫告诉我,一个星期以后取化验结果。

我回到家,辛虹已经醒了,正在看电视。我坐到她身边,把大麻掏出来,扔到桌上。辛虹看了我一眼:"干嘛去了?"

"出去弄点大麻。""是给我弄的吗?""你想抽就抽吧。"

辛虹开始制做大麻烟卷,她打开信封,取出塑料袋,从里面取出一块大麻,用水果刀切下一小块,然后拿出一支烟,把里面的烟丝倒出来。和大麻掺和在一起,重又塞进烟纸里,她点燃,抽了一口,递给我。

"你先抽吧,我呆会儿。""你吃饭了吗?"

"没有。"

"你的冰箱空了。""我知道。"

"我饿了,一天没吃东西了。"

"一会儿出去吃。"

辛虹看看我,叉把头扭过去看电视。一会儿,她又扭过来。

"你怎么了?""没事呀--""你昨天H』不是这样的。"

"有点累。"

"我想起一件事--""什么?"

"今天我姐们儿过生日,咱们不用吃饭了,我一会儿呼她一下,看她有什么动静。"

"行。"

我点上一支烟,看着辛虹的脖子,她的脖子又细又白又长,非常漂亮,这是她身上最漂亮的部位。

辛虹回过头来,"我跟你说过吗?""什么?"

"你这儿真舒服。""没说过。"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直到完全漆黑一片。

我和辛虹一直在看电视,新闻联播,电视剧,广告片,专题节目,平均每隔五分钟换一下台--快八点半时,辛虹站起来,抓起电话,呼了一个号,刚放下电话,不到片刻,电话铃就响了。

辛虹拿起电话:"阿梅吗?今天生日吧--想怎么过?--大Party,太好了,在哪儿?还没定呀,那我就等着--行,到时候叫我一声,我就在这个电话边上--对,和他在起--没乱搞,看电视呢--''她忽然扭头,一你去吗?"

"无所谓。"

"去吧,去看看。""行。"

她又转向电话:"他去,行,我等你电话,别忘了我啊她放下电话,长长出了口气:"晚上总算有事了。" "你不去歌厅了?"

3

"你没看见吗,今天有事儿,我姐们儿过生日--"

我们坐上出租车,刚一上去,司机就说快没油了,丁是茏弼衮单搬洒涟加满油,然后转圆长安街,商西一直扎下去,辛虹坐在我旁边,出租司机一盘接一盘不断地换着磁带听,没有一首歌能听完,最后总算找到一个拼盘听了起来,里面是老狼的《同桌的你》。我一言不发地坐在辛虹旁边。"你是不是不高兴?"

"没有啊--"

"那你干嘛不理我?"

"没有啊--我看外面。"

"以前你可不这样--足不是跟你睡完觉就烦我了,要烦我,说一声,我自己走。"

我突然说:"你自己走吧--""怎么了?"

"我不舒服。""哪儿不舒服?""我想回家。"辛虹突然喊了声停车,车未停稳,她便拉开门走了出去,又"咣"地把门关上:"神经病。"

司机一脚油门,我回头张望,转眼问,辛虹就从后风挡玻璃中消失了。

又是无数的美丽的人头从天上烈落,她们是一些未知人事的少女的头部,眨着漂亮的眼睛,然后掉到地r。有长发的,有短发的,有系着发带的,有戴着发卡的,全都郝么町爱,我低下头,看到那些人头在地上四处滚动,我听到叹息.听到尖叫,听到歌声,还看到泪水--我从梦中惊醒,抬起头,看看床头柜上的时钟,正是深夜十二点整。

朱玲对我说过,不要与三陪混,万不得已也不要去。她们太月;不说,还麻烦。

朱玲说得很对,但我并不总是听朱玲的,因为她是她,我是我。

我不怕脏,也不怕麻烦,但我怕独自一人,怕没有地方去。

深夜十二点醒来这件事对我来讲简直无法忍受,因为我独自一人,因为尤处可去。

我想再次睡去,但又怕做同样的梦,我感到头痛,恶心,身上还出汗,我睁开眼睛,一会儿,我叉闭上眼睛,再一会儿,我又睁开眼睛,不久,又闭,反反复复,直到天明。

天明以后,我下床洗澡.然后煮咖啡喝,喝完咖啡,再次洗澡,然后回来再次喝热咖啡.这样做的原因只想让自己清醒,但清醒之后,我又感到无聊,人在无聊时很容易疲倦,而要想从疲倦中摆脱出来,最好的办法奠过于睡觉,于是,我拉上窗帘,爬上床,盖上被子,安然睡去。

辛虹走后的一个星期我心绪不宁,我接的一个描写电脑的喜剧也因我写作态度不端正而作废,制片人换了别人来写,本来因为剧本讨论、开会、吃饭、写提纲等琐事还能叫我有一种忙忙乱乱的感觉,然而k然而--就像电影中的换场,仿佛只用了一秒钟,一切就从天而降,当我清醒以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正独坐家中,口干舌燥,窗帘外面是闪亮的阳光,地板上堆满了唱片、录像带、烟灰缸和吃剩的薯片空筒,此外围绕着我的是一片寂静,没有声响,役有人,没有电话,没有事情。没有现在,也没有明天。

真讨厌。

我打开写字台边上的抽屉,里面还有大约两百元,这是我现在所有的钱,我把那两百元放进空空的钱包,然后打电话给电视台的一个制片人,催他快些结账,他支支吾吾,于是我就不断地打出电话,不厌其烦地找到各个与结账有关的人,终于,两个小时后,我可以去台里领取我的最后一笔五千元稿酬,我带上身份证,来到电视台,开了进门条,经过一系列周折,领到酬金,然后结大庆打了一个电话,大庆此时正在家里睡觉,通过电话,我听到他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咕噜了一声"过来吧",我挂断电话,出了电视台,坐上一辆出租车,来到位丁航天桥附近的大庆家,他打开门,然后钻回被窝,继续蒙头大睡,我听着他的呼噜声,坐在他的双人沙发上,看着他的闹钟一秒一秒地走动,看了几圈,便进入了梦乡。

我喜欢找大庆,有事的时候找他,没事的时候也找他,大庆也小喜欢一个人呆着,宁可整夜夜不归宿,与我、还有其他一些朋友呆在一起.他管那叫"耗着"。

于是,在我们都无所事事的时候,就聚在一起耗着。起初,我们聚在一起谈论电影,谈论施隆多夫,谈论马丁·史高西斯,谈论伯格曼,费里尼或塔尔科夫斯基,然后我们谈论海德格尔,谈论玻尔,谈论尼采,谈论利奥塔,谈论所有那些时髦的作家,谈论他们的作品及人生,当发现一切都是纸上淡兵,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的时候,我们就改成谈贝多芬,谈梅西安,谈贝里尼,然后话题转到毕沙罗、达利或是米开朗基罗身上,最终,我们谈无可谈,就围坐在一起于耗。

一干人中,只有大庆有一个固定女朋友,她在公司上班,叫吴莉。吴莉工作很忙,而且与大庆的生活习性刚好相反,大庆睡觉的时候,她上班,当她回家睡觉时,大庆却要出门了。

然而,在大庆的情感生活里面,吴莉却是站在一个制高点上,大庆的天性里,喜欢各种各样的姑娘,但他无法离开吴莉。他的头脑在想到与吴莉的关系时最多想到分手,但再往下想,分手以后的吴莉会再有新男友,这个念头简直就能耍大庆的命。因此,在外面混的大庆往往在姑娘方面元所作为。

我个人认为,大庆的生活方式值得羡慕,简直可以甩贝克特《等待戈多》里的一个人名来称呼他--幸运儿,没错,他是个出污泥而不染的幸运儿。

顺便提一句贝克特,此人是我私人比较喜欢的一个作家,他是一个爱尔兰人,世人对他的认可可用l96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来概括,在他最悲惨的几年巾,他曾靠他的情人做苫工挣来的钱生活,为了摆脱乔依斯对他的影响,他竟用法语写作他主要的作品,包括《莫洛伊》、《马洛纳之死》、《无名的人》和《怎么回事》四篇,这些作品千篇一律,枯燥乏味,充满独白与呓语,主人公一律完全无可救药,如同他自己。据说他总是在大醉中奋笔疚书。世人开始对他真正关注始于他的一部前面提到的话剧《等待戈多》,因为这部话剧,贝克特的生活得以改善,并以话剧的形式把自己的小说重复了一遍,然而不幸的是,世人仅仅对他的话剧感兴趣,面把他的小说扔到一边,实际上,他的话剧比起他的小说来,可以说是拙劣透顶。

贝克特说过:设有什么比不幸更可笑。贝克特还说过:人生的惟一内容就是沮丧。

我喜欢《无名的人》,整部小说是由一个莫名其妙的生物叙述,他被命名为马胡德,叙述者双手放在膝上,坐在一个水缸里,没有行动的能力,他的脑袋是一个大而平滑的球体,没有面部特征,他的眼睛又像是含着泪又像是充着血,他没有鼻子,看不出是男是女,没有毛发。

像贝克特笔下所有的人物一样,马胡德的需要和痛苦来源于一点,那就是说话,他必须不停地说下去,他是为解脱说话带来的苦难而说话。他叙述的内容有零零星星的知识和信息,比如他的出生地,比如关于上帝,关于罪与赎罪,关于母亲等等。他还讲些断断续续的故事,比如关于他生活在某饭馆门外的一口缸里的故事等等,小说最后一个句子长达一百二十页。

贝克特是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他的一生用尽全力所做的事情便是把他的悲观情绪讲给别人听。他毫无希望地讲着,他想像中的听众自然也是毫无希望地听着,一切都毫无希望,在他不着边际的叙述中,你无法确定任何东西,主人公没有前冈,也没有后果,没有时间,也没有地点,更没有所谓的主要事件、人物关系,主人公似乎在做着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做,总之,一切都混乱不堪,叙述就在这种混乱小堪中峰持小懈地进行着,总体看来,他在小说中要表达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没有事情发生,什么也没有发生,既然没有发生什么,当然,事情也就无从谈起。

4

我喜欢贝克特的胡言乱语,是的,只有胡言乱语是对的,除此以外,别的简直就是不知所云,不着边际。贝克特喜欢在静止中存在,像我现在一样,倒在大庆的沙发里沉沉睡去,我的身体与我的感觉静止于某一刻,徒劳而又悲观地静止在那里,任凭夜幕席卷而至。

是的,贝克特是对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而且足接二连三,以至无数次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妈的,这是绝望啊。

我和大庆是让吴莉叫起来的,其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吴莉穿一身上班族的套装,肩上还挎着一个小包,她拉亮电灯,叫醒我们,然后踢掉高跟鞋,把脚搭在茶几上,点上一支烟说:"忙了一天。我还没吃饭,咱们刊哪儿去吃?"

大庆此时便从床上一跃而起,挥动向胖的手臂:"随便,随便都行。都行,你说。周文,去哪儿?火锅?川菜?湖北菜?还是西餐?"

我喜欢与大庆和吴莉在一起,无论是吃饭,还是逛书店,还是在专卖店等吴莉试衣服,还是站在街头四下张望,我们三人出行的特点是,三个人都不怎么说话,尤其足在吃饭的时候。

在吃饭时,大庆和吴莉不怎么说话是有原因的,因为两人都特能吃,吴莉吃起东西来速度极慢,但很匀,从头吃到尾,中间不停顿,大庆是猛吃一会儿,停一会儿,哼哼几声,接着猛吃,我则是东吃几口,西吃几几,抽一支烟,再抽一支.见他们两人不停,就拿起筷子,再吃。

如此这般.

可以想见,我们三人来到位于美术馆东面的"随缘"坐下以后是一个什么情景。

蚂蚁上树吃完了,尖椒腊肉吃完了,剁椒趣头吃完了,炸小鱼吃完了,腊肥肠吃完了,最后什么都吃完了,十碗米饭也吃完了,吴莉使劲睁开惺忪的睡眼,对我们说:"累死了,天天加班,明天还得早起,我先回去睡了,你们呆着吧。"说罢,像推开某种障碍似的,顺手推开大庆佯装关心而伸过去的手,打着哈欠离去了,我和大庆面对一桌脏得可以的杯盘碗碟,一时竟无语凝焉。

与一个人在一起无话可说并不可怕,特别是在两人都不知说些什么的时候。可怕的是另一种情况,那就尾本柬无话可说却偏要说,这种情况不仅不妙,简直十分讨厌,但其中也有例外,挑一个随便讲讲,不嫌烦的话,你就随便听听,当然不可能有什么新鲜的。

我有一次恋爱发生在十七岁暑假的摄后一天晚上,那天晚我读了一本美国畅销书,作者名为西格尔,书名叫做《爱情故事》,那是一本中英文对照读物,谁知竟让我走火人魔,英文那一半我几乎没看,一气读到夜里三点钟,合上书后流下了不值钱的眼泪。

第二天到学校报到后我就直奔位于六部口的北京音乐厅,想找一个又聪明又漂亮的学音乐的女孩当老婆,此种异想天开的举动说起来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不幸之处在于,我果真找到了。那天中午我在街上的一个小饭铺买了三两饺子,吃罢直奔音乐厅,我兜里倒是有点钱,那点钱的来历是这样的在我父亲交给我学费的一瞬间,我忽然一拍脑袋,对他说"爸,我忘了,书费不是十五块,是二十五。"

我父亲抬起头来,用怀疑的目光望向我,我连忙补充"可能是书涨价了。"

这样,我得到了对当时的学生来说相当多的一笔钱。

从中午开始.我站在音乐厅门口,把那个月要演出的场次和剧目记得倒背如流,连我从没听说过的指挥之类都没放过,六点半左右,人开始来了,我坐在靠边上的台阶上,等着我心爱的老婆到来。事情的结果出现在我当晚写的日记中。

"前来欣赏钢琴独奏的人中,漂亮的单独前来的女孩竟然一个也没有,无法下手......整个下午连同晚上,我就像一个货真价实的社会渣滓,在音乐厅门前的停车场上荡来荡去...我感到无聊......我很紧张......花了一块钱买香烟和汽水。......第一句话该怎么说一直没想好......门卫可能已经注意我了......"

但不要以为这样就可以拦住十七岁的我,十七岁的我,朝气蓬勃,头脑会因一段被称之为感人的文字而发热,心也会为某种被称之为浪漫的情感所激动。所以,第二天放学后,我又去了,结果再次失望而归。失望而归的结果当然是欲罢不能,不肯死心。十七岁的我认为,文字与现实同属存在,而且一样有效,一样可靠。显然,那个十七岁的我荒谬绝伦,不可理喻,但十七岁是个厉害的年龄,厉害之处在于,敢于想像的同时,也敢于行动。于是,第三天,我照常出动不误。

同样的过程持续了大约有三个星期,每天放学后,我都跑到音乐厅门口孤独地等待着我想像中的老婆。她多次出现在人流中,叫我一次次产牛出难以名状的激情和想像。大多数时候,她和一位我认为不适合做我老婆的女孩结伴而来,令人沮丧。

从第三个星期开始,到音乐厅门前等我老婆这件事终于成了我的执拗行为,如果我不能从人丛中把她弄到手,那么我会一辈子站在音乐厅门口,我想在当时、在这件事上我是下了决心的。

在那个门口呆久了,我竟然发现了一个可以和人说话的机会,那就是卖望远镜。我在西单花了六冗钱买了四个望远镜,当天晚上就安光了,赚了四元钱,再往下一天,我卖掉了十二个,一直到那个学期结束,我竟然赚了三百二十四元钱,在当时,这可是个大数目。

柬音乐厅听音乐的漂亮女孩并不是很多,其中一些是固定的,我给她们分别编了号,起了名字,可惜的是,我老婆并不在名单之列。

名单中有一个女孩,排在第四号,眉心有颗美人痣,是个粗心大意的人,因为她每隔几次都要到我这里来买一个望远镜,也不知她耍那么多同样的望远镜有什么用,总之,她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总和一个穿军装的家伙结伴而来,那个家伙身高体壮,但声音温和,每次付钱时都是真心而愉快的。

排在第二号的女弦,总和她妈妈一起来,她妈进门时总对她说一句相同的话:"去上厕所,一开始就来不及了。"

半年时间说话就过去了,那是在1985年,北京音乐厅刚刚建成,听古典音乐在当时颇为时髦,误打误撞,我知道世上还有古典音乐这旦事,当然,我时常能够从票贩子手里获得他们砸在手罩的门票,进入音乐厅。我在里面听剑,不少音乐,还知道了一些现在人所共知的臭了街的名字,比如蚍多芬、奠扎特、巴赫等等,加之那个时候我特别爱读名人传记,因此,这些名字在我眼里便有了更多的内容,比如,我知道莫扎特在大瓢底时写出的音乐竟然与他有点钱时没什么区,贝多芬一生不曾操过一个小妞,巴赫的平韵律中的和声和对位要用到数学,甚至还知道,从古希腊一直到中世纪,音乐竟然是数学的一个分支。总之,那一时期,我列书本知识十分好奇,书中提到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统统照单全收,并且时常为之喷喷称奇。

寒假期间,音乐厅进入淡季,一星期只有两场演出,但姑娘中来了不少新面孔,一个下雪天,我通过望远镜,在夜色里看到我老婆出现了,她东张西望地往前走,长得叫我为之怦然心动,明显的表现是,我在迎上前时摔了一跤,正摔到她脚下,她绕开我,继续往前走,我爬起来,紧跟过去,她直奔售票处,在那里询问了半天,脑袋差点扎进那个售票的小窟窿,最后失望地转回身来,正和我撞个满怀,我抓紧时问,几近疯狂地问道:"要票吗?"

她点点头。

我摊开手:"我也没有。"

她从我身边走开了,把我身上背的书包撞得响了起来,当时里面足有十五个望远镜。

我看见她一晃三摇地穿过人群,向音乐厅的小门走去,急忙追上去.在她前面挡住去路,挡得非常不是地方,正是门口,进来的人把我撞得站立不稳。

5

"你是学音乐的吗?"我问她。她疑惑地点点头:"怎么啦?""我可以想办法弄到票。"我说。"我钱不够。"

"你有多少?""四块一。"当晚的最低票价是五元,是个外国交响乐团的演出。

我说;"你等等,我也许有办法。""为什么?"

"你是学音乐的吗?"我再次问她。

"是。"她干脆地答道,"我拉低音提琴。"

我花了四十元买到两张票贩子卖的票,我们俩一起进场,坐在第六排靠中间的座位上,开演后我递给她一个二点五倍的望远镜,自己叉拿出一个四点五倍的,一同往台上看,她按住我的望远镜,问:"你是干什么的?"

顺着她的目光,我发现她正注视着我打开的包里的一堆望远镜,我刷地拉上拉链,把包往脚下一放:"你别管了。"那是我第一次没有在音乐厅睡去,演奏过程中,我不断换望远镜,我使完~个,她就管我要过去,这样,在中场休息时,我们俩人手里共有四个不同倍数的望远镜,都挂在脖子上,一人挂两个。

我们一起走到画廊,一幅幅看那里挂的油画,其中一幅画的是贝多芬的一个情人叫爱丽丝的,背景一片模糊,爱丽丝体态肥胖,穿着一件好像豆包布的灯笼袖上衣,一手托腮,眼睛看着远方,脸上是健康的腓红色,下面一行小字:"贝多芬曾为她创作《月光》。"

我一指:"她这样的,在我国自由市场就能搞到。"

旁边一个女孩听了笑出声来,我未来的老婆严肃地看了我一眼,向下一幅画走去,没走几步就笑了起来,这一笑,越发不可收拾,直至笑弯了疆,我走到她旁边,也弯下腰,问她:"你没事吧?"

回去的路上,我送了她段,我们两人一前一后从六部口走到西便门,又从西便门经菜市口走到虎坊路,再从虎坊路走到天坛公园西门,最后,我们在天坛医院家属楼前停住,她指了指三楼的一扇窗户,告诉我:"那就是我家。"抬头看去,她们家漆黑一团。

我点头,她钻进楼洞,随着达达达的脚步声消失在黑暗中。

她叫张蕾。

后来,当然有后来。

再次见面还是在音乐厅门口。她告诉我。上次回家太晚了,她父亲给了她一下,她拍拍自己的肩膀:"现在已经不疼了。"

照例,我们一起听丁一场音乐会,中间我没睡着的原因是一直在琢磨找个合适的时机好抓住她的手,但直到音乐会结束也没找到。然后是聊天,然后是走,这一次的路线有了改变,我们从和平门一直走到前门,又从前门走到天桥,从天桥走到天坛,从天坛走到永定门桥,又从永定门桥前面不远沿着河堤下到水边,深一脚浅一脚地一直走到右安门桥,又从右安门桥折回,再次走到永定门,最后走回先农坛,回到天坛医院家属楼下,她再次钻进门洞,再次对我说:"我爸没准儿又要打我。"

很快随着一阵脚步声,她走到三楼,不久,上次她给我指的那扇窗户里的灯亮了起来,窗帘被拉上,传出男人的怒吼声,不用问,是她那个讨厌的爸爸。

不久灯灭了,一切归于沉寂,我返身回家,我要说的是,那两天晚上,我也挨了我爸一顿臭骂,因为回家太晚了。

我们走的时候也聊天,说话的人主要是我,张蕾在我旁边走,我就不停地说话,我不知道她听没听,反正我说我的就是了。我说话的内容是海阔天空,但也可说是胡说八道一气,有时我看见她在悄悄笑,就知道她在听,更多的时候,她走她的,似乎跟我是素不相识的路人,我于是更加卖力地说下去,每当那个时候,我一般都很紧张,结果说出的话也是语无伦次,一般说上十几分钟之后,她会露齿一笑,这样我便放松下来,接着说。

我这么说:"昨天我看了一本书,叫做《汤姆索亚历险记》,特别逗,你看过吗?其实那本书没必要看,没什么意思.但你要想看我可以借给你,可是我上午已经答应借给李晖了,李晖是我的好朋友,前一阵儿我们俩还不太熟,现在我们上课时经常下围棋,我们老师特事儿逼,他老要我们听讲,我们不听讲他就不自信,就觉得自己在胡说八道,其实他就是胡说八道,也可能不是,我一直听不太懂他讲的代数,讲到正弦时我还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讲了余弦,正切,现在我已经完全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了,他是北京市一级教师,我们上课时,老有外校老师来听课。你瞧,这个商店里卖好看的信纸,比荣宝斋的便宜,李晖买过一沓,他用那些纸写情书,写给我们班王芳,可王芳把那些信交给刘老师了,刘老师是我们班教语文的,是我们学校最好看的老师,刚从师范学院毕业分到我们学校的,她看了情书,找李晖谈话.最后答应不告诉李晖家长,李晖说刘老师说他文笔不错,他说以后我要喜欢哪个女生,他可以替我写情书。但他看的书没我多,他喜欢看打仗的小说,《静静的顿河》之类的,我不喜欢,我喜欢另一类打仗的小说,我看《二十二条军规》,可惜我没看完,因为那本书后面有十几页没有了,其实看书也没什么劲,要是有谁欺负你,你告诉我,我认识好多体校的哥们儿,他们特勇,我还认识一个画画的,画的国画特牛逼,他是画老虎的......"

后来,我们又一次约会,地点是在陶然亭公园,我们还划了船。

最后我们到了北门附近的游乐场,在滑梯边,有几个小痞子把我们围住了,他们管我们要钱。有一个痞子还去拉张营的手,她吓坏了,哭了起来,我给了他们一块钱,他们给了我一个嘴巴子,我只好又给了他们一块钱,可他们又给了我一个嘴巴子,我急了,跟他们打了起来,被公园管理处的抓住了,差点叫我们老师来领我们。

我和张蕾被先放出来的原因是我们的作业本上百分多,那些人的书包里根本就没有作业本,有一个家伙的书包里放着一块板儿砖.他背着那个书包转来转去的也小嫌扰。

后来--

大概因为那次我表现得还可以,过了几天,她先是写信告诉我再也不跟我来往了,又过了几天,她约我去她们家看她拉琴,起初几下还可以,听了一会儿圣·桑的《天鹅》之后,我就把她这块天鹅肉弄到手了。我是这么干的,先是让她教我,她叫我摆了半天姿势,当然,我是受不了她捅捅我这儿、弄弄我那儿的,而且怀抱那么一个又大又空的木头盒子比怀抱一个姑娘的感觉要差得多,我是指,我推开低音提琴,把她抱进怀里。就这个动作,让她哭了好半天,而我耳边却响起了圣·桑的《天鹅》。

后来--

我不在音乐厅门口卖望远镜了,有时我跟张蕾一起去听音乐会,我总是拉着她的手人睡,中间休息时,她把我叫醒,等音乐再次响起时,我又安然人睡,在音乐中人睡确实是件美事,有一次我在音乐厅中居然做了一个美梦,我梦见我骑着一只山羊飞到天上,山羊是张蕾她们家墙上画的那只,张营的父亲是天坛医院的大夫,业余画些油画,她母亲是音乐学院的教师,她们家住一套二居室,里面尽是些家具,没被家具挡住的地方挂着张蕾的父亲画的油画,另外,她们家里有个钢琴,据说她母亲会弹,我从未见过她父母,我只在她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去她们家。

我想,张蕾喜欢跟我上床,上大学后尤其如此。她父母离婚时我们上大学才两个月,她跟母亲住,地点是音乐学院的筒子楼,但每月三号她要到天坛医院家属楼她父亲那里去要一百块钱,每次她都不让我跟她一起去。

张营的母亲不怎么管她,不久,她母亲又结婚了,跟一个么拉小提琴的住到了北太平庄,音乐学院的房子就空下来,我就搬了进去,我上人学虽说是住校,但我很少去,到三年级以后我一个星期最多去两次,我不爱上学,宁可在音乐学院的宿舍里睡大觉。

后来--

大学四年间,我和张蕾过着夫妻一样的同居生活,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四年,因为快乐,所以回想起来几乎没什么印象,只隐隐有个快乐的感觉.张蕾捕她的琴,我看我的小说,我们一同去买菜,一同做饭,一同看一台九英寸的黑白电视机,一同听那台板儿砖似的小录音机,一同听一些唱片,我养过一只猫,后来丢了,还养过几条热带鱼,后来也不了了之,我们几乎每天都做爱。

后来--

毕业前一个月,我和张蕾到一个朋友家去玩,回来的路上,我们坐的出租车和一辆迎面而来的卡车相撞,当时的情况我记不得了,总之,当我意识恢复过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浑身上下打着绷带,三个月后,我出了院,张蕾却死了,她的头在撞车时被挤碎了,这是医院的人告诉我的。

张蕾死后,我悲伤了好长时间,因为无法忍受失去她的痛苫和孤独,我就又找了一个女孩,天天对她讲我和张蕾之间的那点事,Ⅱ罗咿唆唆讲了半年,那个女孩终于失去耐心,离我而去。

后来--

所谓我充满通俗浪漫情感的时代便正式告一段落。

在那个段落里,我看了不少法国浪漫派的作品,夏多布里昂,雨果,缪塞,华兹华斯,拜仑等等,甚至但丁·罗塞蒂也看了。

后来--当然要过很久,也就是多年以后。

多年以后,我已把那些浪漫故事忘得一千二净,生活方式发生很大变化,我靠写剧本挣下一笔又一笔钱,和一个又一个姑娘上床,白天蒙头大睡,晚上出去参加由几个固定朋友组成的小圈子的聚会,常常喝酒到天亮。如果见了《爱情故事》这样的书会看也不看的径直扔进垃圾筒,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成长。

后来--应该是关于张蕾的记忆。

关于张蕾的记忆,比较深刻的是上床。

我们常常边听音乐边做爱,张蕾对做爱的要求完全遵循音乐的要求.如果是流行歌,那么一混就完,如果是爵士,就得飘忽不定,如果是古典音乐,那可就复杂了--交响乐要气势如虹,小提琴就必须婉转缠绵,钢琴要诗情画意,四重奏得表现出四个男人的形象。每当她从一长溜儿的CD中随便抽出一盘,我的心便"噔"地提到嗓子眼儿,像小品之类的东西对付起来没问题,但交响乐确实叫我捏一把汗,不提模拟一个乐队一百多人轮番跟她做爱的难度,单是那一小时左右的演奏时间也叫我无法应付--所以,当有一天她兴冲冲地告诉我她买了一套瓦格纳的四部舞台节目剧《尼泊龙根的指环》(那是一套迪卡公司出的十六张套装唱片,索尔蒂指挥,维也纳爱乐演奏),并如数家珍般解释给我听,头两张是两小时的"莱茵的黄金",我虽面如死灰,但还勉强支撑,但昕她说到"飞行女武神"并把四张唱片往我面前一丢时,我不仅倍感力不从心,而且立刻魂飞魄散,瓦格纳的内力强劲,尽人皆知,你就是同时播出一百张重金属唱片也无法与之相提并论,更何况,作品中所弥漫的思想单凭性交实在是无从接近的,于是我白眼一翻,差点用瓦格纳似的唱段喊出--今天晚上乐队休息,停止演出!

张蕾死后,我搬回家,守在自己那个被色情遗忘的角落里,半年中没跟一个姑娘上过床。那些CD由于带着太多的性交记忆,被我扔到阳台上的一个大皮箱里。

后来,后来--后来--

没有后来,一个后来也没有,全都是胡说八道!没有后来,所有的后来全是胡说八道!

我喜欢用胡说八道来骗自己,骗自己说,现在的生活是虚幻的,我记忆里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我想要的生活,我浪漫时就想要浪漫的生活,我浪荡时也会有浪荡的生活,我想怎样便能怎样--我读了一段文字,就会想像,在想像中把那段文字变成另一个关于我的现实,我的故事,我通过想像来写下一段段与我毫无关系的事件,我写得绘声绘色,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就像《爱情故事》,就像琼瑶小说,就像《茶花女》,就像《蝴蝶梦》,就像一切酸不可言、引人人胜而又催人泪下的谎言一样,就像我的工作一样,就像我写的剧本一样。

我问自己,那是什么?那些都是什么?那些摆在图书馆里、摆在书店里、摆在书架上、摆在中学生枕下的东西究竟是什么?而那些东西的背后又是什么呢?谁会告诉我们真相呢?

真辐是,所有的一切,所有的一切全是胡说八道,全都不着边际,全都与现实背道而驰。

真相是,我们不喜欢现实,现实如果被写成文字,装订成册,包上封面,打上标价,将会一钱不值。

现实一钱不值,现实无药可救,现实是无话可说却又非说不可,现实是贝克特,是荒谬,是笑料,是省略号。是空白。没有人喜欢空白,空白是那种必须被涂抹、被填充、被掩盖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