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我们走到汽车边,上了车,嗡嗡把头顶到我胸前,然后小声说:"人家心里可不高兴啦,上个月演出了一个月,钱夸丢了,就买一双袜子,才八块钱,衣服也投有买成,只有跟你在起享受享受才会好。"
"那我们一起吃饭去吧?""不饿。"
"那我陪你在这附近散散步。""没力气。"
"那我陪你聊聊天儿。""没兴趣。"
"那我七老巍,咱们仁一起去看电影。""不愿意。"
"那我带你回家。"
"不去。"她白了我一眼,拖长声调说,"快走吧--"
随后她把头扭向车窗外,得意地"吱吱"笑了起来,活像一只大老鼠,我知道,出于习惯势力,她又想对我撒娇了。
习惯势力,也许那是生括中惟一值得庆幸的内容,我成年后,知道很多事物诸如饮食、穿衣、谈话等等无不出于习惯势力,没有习惯的控制,我的生活就会更加混乱,没有习惯的安排,嗡嗡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不会想到耍对我撒娇,随着岁数变大,我认识到,习惯是一种对司空见惯的生活内容的熟能生巧,它如同条件反射,如同本能,从根本上支持着我继续耗在这个世界上--这明明是耍无赖么!因为只要我不自柞多情的话.就会意识到.这世上有我一个不多,没我一个不少,所以嘛,好习惯坏习惯都是我的致胜法门儿。添一个是一个,我小能轻意改掉我的任何习惯,那样,我的生活内容就会减少一大块,这种对自己的缺德事儿我可不能轻易做出来。我最好是写一首名为《我亲爱的恶习》的歌,时常唱给自己听听。
但是。这首歌一定不好听,尤其是嗡嗡在向我弹出有关撒娇的调子的时候。
我与嗡嗡回到家,看着她进屋后十分熟练地开灯、放下小背包,并把它挂在门口的衣架上,又脱去外套,也挂在衣架上,再脱去鞋,从鞋柜里拿出拖鞋穿上,进屋后,她插上电热暖瓶的电源,随手用遥控器打开电撬,然话西璐厨房,努开热水器,叉跑到洗手间洗澡,出来穿上一身T净而贴身的棉布衣服,用那把她用惯的蓝色塑料梳子梳着头,走到我面前.调皮地向我眨眨眼睛,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就如同她天天仍到这里来一样,我感到有些难过,当然,这不足出于习惯势力。
说。
"你要喝什么,水开,我给你冲。"嗡嗡坐到餐桌前对我
"红茶吧,你呢?""我也喝红茶。""那为什么?""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嗡嗡往一个小玻璃茶壶里倒进开水,然后放人一袋红茶抬手从放茶杯的架子上拿出她的茶杯与我的茶杯,分别倒满,她往我的茶杯罩放人,块方糖,用一只小茶勺搅了搅,把杯子递给我:"给,喝吧。"
我坐到她对陆,与她一起喝茶,只见嗡嗡喝了一口,看我一眼,扬起头来,伸了一个懒腰.长出一口气,随口说:"真是享受!"
我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她把茶杯往桌上顿一顿,"告诉你,我现在不高兴了,你倒是天天在这里享受,我呢,把钱包都丢r,哼!""这有什么享受的,不就是喝杯茶嘛。"
"就是享受、就是享受嘛,"她说着起身,从对面走过来,一下坐到我腿上,搂住我的头,揪了掀我的耳朵,"你说你是不足天天一个人偷偷地享受?"
"不是。"
"你再说!你再说!我告诉你,我已经不高兴了!"我知道.每当嗡嗡说我不高兴的时候,实际上,她都很高兴。
"你坐椅子上好不好,把我腿都坐麻了,一会儿成瘸逼了谁管?"
"我就坐你腿上,就坐你腿上,我告诉你,今天我心情不好,你得好好照顾我,你一会儿还要给我做饭,币许赶我走,请神容易送神难,你把我接来,就算你倒霉,知道吗?"她假装出一副蛮横的样子,用手在我脸上指指点点,就像是在训我。"你饿吗?" "一会儿就会饿。"
"那我做饭去。"
"做什么?"
"我有印度咖喱,咱们吃咖喱鸡块,米饭,配西红柿牛肉末汤,怎么样?"
"好啊好啊,"话音未落,她忽然挑起眉毛,生气地说,"我不吃了!"
"为什么?"
"你一定趁我不在的时候老和别的姑娘吃,要不怎么眼睛都不眨就能说出要吃什么呢!"
我傲了一个鬼脸,没理她,走进厨房,她跟进来,抱住我的一条胳膊:"老怪,你说你是不是?"
"是什么?"
"你是不是老躲着我跟别的姑娘一起享受,是不是?""不是。"
"定足,一定是,"地在我向前上蹿下跳起来,且手舞足蹈,"你茶都没喝完就跑到这里做饭,就是想躲着我,人家钱包都丢,也不安慰安慰人家。"
我抱住她.吻她,她脸上露出笑容,我松开手,她说:"可是,我还是不高兴。"
"又怎么了?"
"我--我--"她支支吾吾,似乎想不出来有什么不宦=必的事情了,随后她甩我的手,
"我不理你了,妈叉儿的,我看电视去了。"
她志得意满地扭出了厨房,我知道,她撒完娇,就会十分高兴。
夜里。我们睡在一起,乱搞时,嗡嗡还煲了,尽管她没有出声,我还是从她脸上的眼泪中发现了这一点,我想,她也许想我,也许,她居然也长大到了懂伤感的年龄了,我投有对她提这件事.她已二十岁,仍像一块豆腐般的柔软。她的身体仍然多情而可爱,她睡起觉来仍然悄无声息,她身上仍散发出香喷喷的气味,一句话,很久未见,她仍未改变。
我睡不着,下了床,穿好衣服,来到厅里,关上两道打开音响,一个人听音乐。
一整夜,我听着舒伯特的三重奏,他的编号的乐曲如此富于人性,那么甜蜜,那么忧伤,那么消沉,那种从音乐中流出的情感在我听来十分动人.仿佛我与舒伯特本人在黄昏之中,在喝下几杯美酒之后,默默地徘徊于河边,浑身卜下被暖意簇拥着,此刻,我们肩并肩地走着,身上背负的人生不再冰冷,不再坚硬,是以一种柔软多情的而貌出现,此刻,我宁愿在他的音乐中沉醉,就像一条鱼愿意在水中游弋一样,我暂时忘记了多日的疲倦与沮丧,被幻觉中多姿多彩的人世问所吸引。陷入纠缠不清的情感之巾。
第二大天刚亮,我睡去,嗡嗡大概是中午起的床,我起来后,发觉屋子被她收拾得千干净净,她还拉着我看她擦过的角落,并用责怪的口吻对我说:"老怪,你以后也收拾收拾屋子,那么脏。"
到了晚上,她照例拉着我坐在起聊天,奇怪的是,嗡嗡非常喜爱跟我聊天,贫嘴也罢,东说西说也罢.只要是跟她说话就行,她对我讲起她们随歌舞团到外地演出,讲起她们同学谁和谁又吹了,谁和谁又好了,并不时看我一眼,说:"反正你也有她们的电话,看,这不是机会来了,还不赶快打去,臭流氓。"
她总是这样,我是说,故意带着爱意把我说得特别可恨。
学?"她还刺探我,套我的话;"这一段我不在你过得不错吧?""还行。""行什么行!说,都操了哪几个姑娘,有没有我们班同"没有。""胡说,你成天到晚打她们主意,以为我不知道呀!""哪儿轮得上她们呀。" "哟!你行呀,早晚得上性病,病死你!"奇怪的是,由于她的视野只停在她们团里,医此,只要是她知道我投有与她的同学有什么关系,她就放心了,别的她倒不太感兴趣。
随后,我们又聊了些别的,电视新闻啦,明星私生活啦,拖拖拉拉地说了一晚卜,最后,她像是说累了,忽然说:"我怎么觉得一切都那么没意思呀!"
此言一出,我也颓了,更令我感到小舒服的是,这话是出自嗡嗡之口,一个二十岁的小姑娘。
接下一天,她接到同学电话,要她回团排练,临走时,她有些恋恋不舍,但还嘴硬:"我告诉你老怪,我可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别以为能把我甩开,我就赖着你,跟你死磕,你听清没有?"
接下来以后,她仍不时要我去接她,有时,我叫上老巍,我们二人起出去吃饭,驾车兜风。对于我们俩的关系,我对她也有过暗示,比如,我问她最近是否交到什么男朋友,嗡嗡始终对这句话反应强烈,有时她大嚷大叫,说我不要她,赶她走,还有时。她有点自怨自艾.偷偷地哭泣,并对我说;"可是。你已经把我给操了,反正也不值钱了,我就跟你这儿赖着。"更有:时,她对我不理不睬,置若罔闻,一生气就半天。
总之,她就如同一块贴在我伤口上的橡皮膏,贴着多余,撕下来又让我疼痛,因此,我一直不知如何才好,但有一点我很清楚,嗡嗡留恋的是我身上的假象,我并不具备她喜欢的那些东西,我知道我会一再伤害她,因为她正处于人生的早期,她盲目地相信世上有一种使人们朝夕相处的情感,而我却早已小相信了,并且,我不愿意撒谎。
也曾有过几次,嗡嗡以她的可爱深深地打动了我,甚至让我暗下决心,我想过,也许我这一生都不会快乐,但看来我有能力让嗡嗡快乐,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不让她快乐下去呢?这又不费我什么劲,我只需不再去弄新的姑娘就可让她满足。但是.时过境迁,我便会怀疑自己是否能坚持下去,而且,嗡嗡是否会长久地满足于此呢?答案令人灰心。
这不是一本叫我倒胃的纯情小说,我也没有丝毫在写作中言情的打算,纯粹的情感故事也许能打动很多无知的蠢货,但别想让我与那些著名骗子一起用情感去搭建莫须有的空中楼阁。我已三十多岁,再恬不知耻也不屑于用情感来欺骗自己与别人,我写作,是用文字来寻找一种形式,一种关于表达的形式.通过这种形式.我希望自己能发现点滴的生活真相,这是我的个人愿望,这个愿望在我写作时,十分可悲地始终没有。 得到满足,也许,这对破除我对写作的迷信有好处,但是,我深深意识到,情感,作为泛上生括表面的沉渣,无疑拥有为数众多的信徒,连我自己都无法不把情感注入到文字中去,这使得我的写作变得毫无意义,因为它无法始终面对一种真实的存在,主观上,我不想当个貌似无知的说荒迷,但我发现,由于无能,我一点正经事也没做成.写作这件事,只是被我用来填补了一些我的空虚时间,我想我是利用了写作,但利用得不够好,这表明我十分没有出息,失望之余,也让我看清了自己的真面目,看来,除了荒唐地与骗子们一起争名逐利以外,我不可能有所作为了,事到如今,我手边剩下的事儿只是诸如攀比攀比类似昆德拉之类的畅销书作家,或是看看诸如达里奥·福之类的粗俗艺人的笑话,瞧着他领着一家人加塞儿挤进诺贝尔奖大骗子的行列。不以为耻,反而傻逼到以为真的在糊口之余搞成艺术,这一切,对于我的生活来讲,也算是一点无聊的乐趣。
人类的狂妄由来已久,比如前世、来生这些概念,尽管没有一丝一毫证据表明这些事物确实存在,但人们仍旧愿意相信它,这种无法理喻的一厢情愿,可表现出人类情感的可笑之处,即在情感上,人们是多么地愿意相信自己离奇古怪的意愿,而把真相放在一边。
在我看来,情感的首要特点就足·厢情愿,这种一厢情愿平空而起,肆无忌惮,它表现出情感的荒谬与可笑,情感为我们的存在找到一个又一个理由,在情感的作用,这个世界被描绘成这样或那样,真的或假的,美的或丑的,善的或恶的,其目的无非是为人生找到一个可以一过的借口,最讨厌的一种情感便是好奇心,它以探索这个世界为乐趣,不管遇到多大的痛苦,都能被好奇心所理解,不幸的是,所有的情感都是人类的一厢情愿,这个世界并不因人的情感而存在,却与人的情感毫无荧系,我以这样说,世界对人的情感漠不关心,我还可以更准确地描述这件事:这个世界与我们的一厢情愿毫无关系.行星不依我们的情感而运动,恒星发出光然后冷却,与我的情感没有联系,情人离我而去,与我的情感没有瓜葛,我在变老,我在死去,这与我的情感仍无关系,事实上,我的情感是如此依赖于这个世界,一场洪水冲毁我的家园.一次地震使我的亲人惨死,这使我的情感受到震动,我的情感被这个世界牵着走,它戏弄嘲笑着我的情感且永远充满恶意,这才是真正的事实,难道不是吗?
让我们承认吧,情感是人牛的赖皮脸之处,它是那么卑贱地向着这个世界摇尾乞怜,希望得到怜悯与安慰,而这个世界却对这种一厢情愿不眉一顾,难道怀有情感的人们不傲得可悲吗?
我还注意到,在精神生活中,情感了很多混淆黑白的事情,它败坏了人们的欣赏趣味。使人们把沣意力过多地集中在那些不需艰苦的脑力劳动就可轻松到手的漫谈之上,并傻乎乎地自以为得计,真是愚蠢!下面我就随手谈谈臭了街的"真善美",月以说明情感给人们的精神生活带来的灾难,虽然我知道,这种谈论对于麻木不彳-的家伙是不会起作用的。
通过观察与思考,我相信:
来被发现的美是冷漠的,不具情感的,它让凡人无法领略,甚至让人望而生畏,它是一种神秘,一种怀疑,一种冷静而客观的假象.美一旦被冒险揭示,就会走向它的对立面,成为一种美的制度,美的暴力,一旦被这种暴力征服,我们就会成为匍匐在美脚下的乞丐。
对于这种美,我想到的例子是一个未被发现的数学公式,或是一个物理定律。
已被发现的美被人赋予了太多的情感而毫无价值。
善也不具情感,因为它的终点是一种判断,如同刘一个命题真伪舶判断,如同道德判断一样,它只有对与错,准确与不准确,它同样也是玲冰冰的,如同我们置身于其中而其毫不知情的宇宙一样,它十分神秘,令人望而生畏。在人类的历受上,善至今仍是一种理想,一个空缺,没有一种知识价值体系能把善收入帐下。
对于这种善,我想到的例子是一个有待证明的数学命题。已被发现的善也被人赋予太多的情感而变得十分空洞,毫无意义。
对于真,我想,它是假象的代名词,在真所存在的一切领域中,它竞肆无忌惮地欺骗着人的理智,使人们一次次上了经验的当,因为在"真"的领域里,被赋予最多的情感色彩,我们宁愿相信我们脚下的土地是踏踏实实的,我们宁愿相信我们的感觉、知觉,我们甚至为其创造各种观念,这一切,表明我们是多么怯懦和可笑,我还是实话告诉你吧,在人类的知识领域内,我们至今仍未获得关于真的半点认识途径,我们只是漫无边际地胡猜乱掩,我们只屉煞有介事地坐在假象的黑暗中,虚头八脑地犹豫不决而已。坦白地承认吧,人类是一种十分低级的生物,根本投有能力去认识那使人万劫不复的真相。对于真,我想到的例子是一个对世界的逻辑认识系统,它涉及的知识还未曾被全部发现。
已被发现的真同样因为被人赋予了太多的情感而变成了真l}9对立面。
另外,我再次强调,真善美不是一种情感,不是一种意愿,而是一种知识体系,是关于这个世界存在的客观性认识,所有的艺术与真善美毫尤关系,虽然艺术打着真善美的旗号在世问行骗已久,艺术倒是有这个传统,但千万不要再继承下去了,作为感官方面的享受,渡普艺术已提供足够的材料,谁要是在精神上接近了艺术,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疯子,一般疯就是所谓的妄想狂,就是艺术太帅,疯得狠点儿就足预言家,两种疯法都令我反感,真善美作为一种或几种信念存在于人的头脑里就够可笑的了,就不要把它们往艺术上毫无必要地强托硬扯了,那种提法与一个农民提到观世音并无二致,我想,这方面我就不用举例了。
当然,情感也一直被某种力量有效地利用着,比如说吧,宗教,众所周知,宗教的H标大多与真善美有关,而人们投有认识事物的能力,却出于侥幸,希望被往高层次里带,于是,在奔向"真善美"的路上,宗教可就瞄上情感了,所谓"PASSION"是也,这个词的意思是指一种强烈的情感,受难呀。激情呀,希望呀,热望呀之类,总之,就是一种迷狂,一种不经理智的相信,反正世上的真善美是什么境界谁也弄不清,干脆,硬信得了,反正只要感情充沛、纯粹、炽烈,有谁能说人们没有进人永生不灭的精神世界呢?
于是,这种装孙子的把戏便在世界各地的教堂里一再上演,大家一起唱唱圣歌,一起吃吃圣饼,一起虔诚地听听圣人布道,这事儿就算完了,剩下的就是等着上天堂了,这是多么可怜的一厢情愿呀。
算了,这个话题我是不愿再说了.看来。人们争着上情感的当的愿望是强烈的,因此,不在教堂,也会在言情小说里,不在言情小说里,也会存电影里,不在电影里,也会在两性关系巾,不在两性关系中,也会在别的什么事情上,我这点力气是拉不回他们的,我也不费这个心啦,还是继续把我的故事讲下去吧。
但事到如今,我已没有情绪讲了,毫无意义的破故事,如果我方法巧妙,就会写成一本故事名著,如果我会一点语言技巧,就会成为一个文学大师,这又有什么用呢?多如牛毛的大师令我倒胃,赶超他们就会变得像他们一样事儿逼,一样哗众取宠,这有引么意思呢?
但我已写了这么多,总得有个最后的交待,算了,罗列一些碎片吧,那是年秋冬季的碎片,那是我与嗡嗡的碎片,那个时候,我们的关系终于陷人一塌糊涂之中。呀?"面是几场短兵相接吵架类的小对话。"嗡嗡,你也滚找个男朋友了,老找我混算怎么回事儿"你再说一遍!你丙敢说一遍!你以为你足谁呀!""我不说了。"
"你说,你说呀,大点声说呀,你说了什么我'点也听不清!"
"你听那么清楚干什么,是不是想把我说过的话先背下来以后再复习?我说的话有那么重要吗?"
"我听不清。"她装蒜道。
"你该走了,一会儿就赶不上车了,耽误了演出怎么办?""我还是听不清。"她笑着说,忽然问,她眉毛一拧,厉声道,"你不就是盼着我快点快点走吗?"
"你又要赶我走,是不是
"我可没有,你愿意怎样就怎样。"
"我就赣在你这儿.看你怎么办?我就不走!就不走!"接着,她发出一声尖叫。
"你小点声,深更半夜的。"
"你凶我,你还凶我!我以后再也不来了!"她再次发出一声尖叫,跑到门边,拿起小包,把脚往鞋子罩一踩,连袜子也不穿,撞上门便走了,叫也叫不回来。
这种场面还好说,但另一些场面却叫我十分难过。
比如:在我忙着干自己的事时,她便像一条小尾巴一样跟着我。
"我怎么办?"
她娇声娇气地成天追在我后面对我嚷嚷。再比如有时,看见我做的菜,她的眼睛发亮,吃完后一动不动,说足吃撑了。
事实上,她并不完全是喜爱吃我做的饭莱,而是喜爱这种生活方式。
另有时,我与她一起吃着她做的饭。我开玩笑说她平时太懒,吃了我三年的饭,她忽然不高兴了,认真地说:"我每次做,你都挑毛病,还说过不好吃。"
还有:
她把屋子收拾干净,等待着我的夸奖,挠说,你以后不要收拾屋子了,她的眼泪几乎夺眶而出,她说:"我不收拾,你说我懒,我收拾屋子,你又说不要我收拾,你到底要我怎么样?"事实上,嗡嗡一点也不懒,她十分勤快,垃圾箱她时常去倒,我做饭时,几乎总是她把柴洗好,切好,装在盘子里,等待我做,吃完饭后,她总是把碗碟洗净,并整齐地码放在碗橱里。窗帘被褥浴巾毛巾也保持清洁,常换常新。
房间也是她常打扫,她开始喜欢用吸生器,后来,她改用抹布,她用抹布擦净每一个角落,地板、家具、灯、电热暖壶、洗手间的洗手池、厨房的锅碗瓢盆及灶台,洗碗槽也不放过,甚至我的电脑键盘上的每一个按键,我的家里,不再落有厚厚的尘土,而沙发下面也不再有空可乐筒滚动。我漏掉一点,那就是嗡嗡的另一特点--迷信。
她时常有些迷信的举动,比如,我开着车时要是说到撞车,她就叫我中止话题,然后"呸呸呸"三声,不呸不行。
她眼睛跳时,便会用唾沫在眼皮上贴上一点纸。
她十分迷信,因此处处显得十分可笑,然而她又是那么真诚.所以特别可爱。
所谓迷信,就是相信幻觉,无论是道听途说的幻觉,还是自己产生的幻觉,她都深信不疑,这种迷信使她生活在一个我无法接近的世界中而自得其乐,对于我来说,她这个样子看起来像个天外来客,一个无知的纯洁少女,一个古怪而有趣的精灵。一个快乐天使。
我有时也会被她搅得心神不宁.真想被什么人派去四处流浪,混个客死异乡算了。
嗡嗡与我躺在床上时,爱拉着我比较两人的手脚。
她乐滋滋地拿着我的手看来看玄,又把自己的小手贴卜来,说:"老怪,你看,我怎么这么黑呢?你知道,要是我皮肤的颜色再匀一点也好,再黑一点也小怕,町现在看起来显得小干净,你说是吧?"
比完了手,又比胳膊,她还、止我抬起腿,与她的腿并在起。
"老怪,你说我的腿好看吗?""好看。"
"长吗?""长。""可是,我的小腿太短了.要是脚腕子长一点就好看多了你说是不是?"她还对我说过很多话。"我干什么都三分钟热情,"她说,"很快我就会烦。"事实上,她不会烦,她喜欢的事情,她永远不会烦。
"本来我心里还在打忽悠,现在你来r,我就赖上你了,你别想那么快赶我走。"
"你是不是想赶我走?"她眼睛刚睁开就问我。
"我哪儿也不去,就赖在你这里,你别想哄我走。"说完,她坐到一旁。
"老怪,你怎么从不生气呢,你跟我发一次火让我看看。"这是我们认识不到年时她说过的话,说的时候,她得意洋洋的,以为自己抄上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
有一次,嗡嗡用我的手机给同学打电话,叫我分外难受,那是我刚从团里接了她,准备一起去超市买菜,回家做饭,嗡嗡想起她的同学总说想吃我做的饭,就打电话叫她们过来吃,她坐在我旁边,对着电话说:"来吧,到我们家来吃饭吧,老怪做饭,他好不容易才做一回,来吧。"
对方回绝了,嗡嗡失望地把手机还给我。
我没有说话,丌着车,内心缩成一团儿,看来,她还未从过去醒来,她的同学说喜欢来我这里吃饭,不过是一种客套,说我做的饭好吃,不过是变相地不想伤害嗡嗡.而让她觉得,她过得还不借,可嗡嗡不知道,她真以为我做的饭好吃,真以为能吃我做的饭是件快乐的事,我知道、在世上,只有嗡嗡个人这样认为,她沉浸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不想出来,这个世界里只有我与她两人,最多再加上倒霉的老巍,她认为这里十分舒适,她喜欢呆在这里,在这里,我会照顾她,而她,贝愿意扮演一个听话的小姑娘,一个会撒娇的可爱宝贝,她演得很好,很出色,成功极了,只是我这个蹩脚演员太不争气,毁了她的一场美梦。还冉我们一起度过的稂多夜晚,很多夜晚,也许太多了。
深夜,我们在北京一条条大街上兜风,嗡嗡坐在我身边,半梦半醒,我们不说话,听着录音机里传出的流行歌曲声。兜风时,我开车,她为我点烟斗,她十分灵巧,凡是我教给她做的事,尤一不很快学会,连使用五笔字型打字都只用了三天便学会丁。
一般,我们在友谊商店边上的冰淇淋店吃美国冰淇淋,还有时,我们去位于东直的某一个饭馆吃东西,什么麻辣龙虾之类,嗡嗡永远坐在我身边.永远跟着我。寸步不离,如同一个守着我们情感的不睡的岗哨,如同我的影子。
又一个深夜,我们一丝不挂地在巴赫的钢琴声中做爱。我们充满柔情蜜意,也许,我从未对别人这样充满柔情蜜意过,我经常感到,而且有时以为那是真的,我是说,我认为我抱在怀罩的嗡嗡是一朵花。
那一段,在床上,只要我面向着她,抱着她,不管姿势多么币舒服,她都要同样搂着我,当我一转过身去,她也立刻转过身去,直到我重新转回身来,把她抱在怀里。
另一个深夜,我们在奠扎特的三重奏里跳舞,我抱着她她把脸贴在我的肩膀上,我们跳舞,虽然三年间只跳过一次而且只在一起跳了一分钟,但我却记住了那个时刻。另有一些夜晚我们这样度过--
我不理她,她便在另一问屋里,把拖鞋之类的东西"啪啪"地扔到地上,好引我过去。她还叫嚷。
她还一下坐到我腿上,不肯下来。
她总要挨着我,贴着我,靠着我,如同我的一部分。
她经常看着电视睡着,有时,我看一个电影,她睡着了也不肯走,非要我抱着她,她靠我腿上睡,身体蜷成一团儿,极不舒适,但她宁愿这样。
分手后,嗡嗡有儿个愿望,与我一起去大饭店吃饭,与我一起看电影,看话剧,听音乐会,总之。是做一些她所想像的别的情人都去做的事,我一一满足了她。
吃很贵的饭时,她说没有我做的好吃,她吃得很少,说不爱吃。每次看完一场电影,她都说,这次不算。
看完话剧后她也这么说。在黑暗的座位卜,她仍要抱代我。
嗡嗡还认为自己在我面前应该有个位置,那个位置至今仍在,她花钱买了很多不值钱的小摆设放在我那里,诸女杯子,小壶,一小片花布,几张不干胶贴画,上面有电视动域片里的形象,有一个她从北朝鲜买的漂亮瓷杯,在归途中被挤碎r,我本打算扔掉,可她细心地用透明胶纸给粘好了,这些东西有些放在角落里,有些放在明显的地方,在她走后,我一件也没有移动过,它们将她的气息永远地留在我的房间里,在我寂寞的时候,它们代替嗡嗡向我撒娇,告诉我,在这荒凉的人世间,有一个小姑娘曾与我一起混过,她需要我,并十分执拗地认为,我能让她满意,她相信我,以为我会给她带来愉快,她把她人生最可爱的岁月花在我的身旁,在那里,她盼望着我对她好,只要我对她好,她就会心满意足,甚至,得意洋洋。
她的位置始终在那里,在我的心灵当中,如果我有心灵的话,她还在我的情感当中,当我相信情感的时候,她的影子就在那里.夜晚,当我想起她的时候,一片灯光会把她的身影映照在窗玻璃上,她便会像幻影一样活动,天真烂漫,栩栩如生,再多的岁月也无法将她的影子磨损分毫。
后期,她很不快乐,尽管她极力掩饰,但我知道,她很不高兴,她一个人像个影子似的在房间里转来转去。
不只一次,她表现出还没有跟我过够的想法,这种想法让我感到说不出的难过。
我无法再谈嗡嗡,无法再谈她多情的身体,无法再谈她的跟泪.她说过的话,我真的无法再谈下去了。
她对我的惟一要求是要我为她过生日,她总是要我记住她的生,对于她来讲,那一天,是她最重要的一天,有了那天,便有了以后的一切,而以后的一切。似乎无可避免。硅内心深处,我始终为着她的这个惟一的要求而感动着,并会尽力满足她。
这么讲述嗡嗡,也许足因为我对姑娘有一种奇怪的理解。在我的人生当中,在姑娘方面,我遇到不少令我痛心的情况,有些姑娘伤害过我,我也伤害过一些姑娘,在写这本书之前,始娘们是我生晤市惟一告々光亮,惟一的慰藉,我感谢都些慰藉过我空洞而焦灼的心灵的姑娘们,我感谢她们为我制造出的有关人世的优美幻象,柔软的发丝,柔软的皮肤,更柔软的乳房.柔软的呼吸,柔软的声音,柔软的碰触,比柔软还要柔软的情感,拥抱在一起的睡眠,就像一同死去,就像一同赶奔天堂,正是由于姑娘们的存在,才让我对人世的一缕眷恋之情有了可缠绕的地方,我不知道以后我会如何,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冉去寻求那种柔软无力的感觉,当青春不翼而飞,当阴苇不再勃起.当欢乐不再出现,当歌声轻轻沉寂,当欲望之火熄灭,当死亡悄然至,当星光再次重现于黑暗,当明月再次升起之时.孤寂的我仍会惦记着那种需要与被需要的热情吗?
也许,我仍会惦记,是的。我会惦记,即使我忘记了.我的皮肤也会替我想起,我的嘴唇也会替我想起,我的欲望也会催我,我的情感也会执行欲单的命令,这一切,都不需我的头脑做出决定,我的头脑也许会告诉我真正的温霹存在何方,我的头脑告诉我,我应当杀死情人,我应当进入荒野,我应当在荒野的篝火中像野兽一样嚎叫,而不是花几块钱坐在蜡烛旁,对.着咖啡馆里影影绰绰的人生假象寻求温馨。
电许是我的头脑毁,我,毁嗡嗡,毁了我的安宁,毁了这个假象遍布的世界,也许是别的什么力胃干了这件事,但这件事发生了,至少,在我的文字中发生了,但愿这是一个幻觉,但愿这不重要,可是,所有的迹象都表明,我的头腩没有出错,死去的情人们一对也没有从土地里回来,那么多飞逝的亲吻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从母亲的子宫里走出的婴儿粘着鲜血,失声痛哭,在钟表的度量下,有什么东西从我身边无情地消失,把我甩在身后,让我无法安静下来,我的头脑告诉我,这一切,源于我的存在,那叫我畏惧不:害怕不已的存在,那作为行动的存在,那作为认识的存在,那离我近在咫尺,却让我认它不清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