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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再有,就是做饭。

嗡嗡爱吃我做的饭,特别爱吃,无论我做什么都爱吃,方便面只要是我做的,她爱吃,速冻饺子也爱吃,这是我的起点。后柬.我的做饭技艺一点点提高起来.我会给她烤面包二明治,加单面煎的鸡蛋,加黄油,加奶酪,加盐,加胡椒,加辣椒,加煎香肠,加切成薄片的西红柿,加黄瓜,加培根,再加鲜咖啡或牛奶,或者,我们也学美国人,早晨喝果汁。

然后,我们的饭菜向多样化发展,起先是中国菜,然后是西餐,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由作家变成一个"做饭",在作家的名声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做饭"的名声倒是传得很远。

完全依靠读菜谱及一次次实验,我掌握做饭的技艺,差点创出自己的招牌菜,随着我做饭水平的提高捧场的人也越来越多,有嗡嗡的朋友与我的朋友,有一段儿,每到周末,我那里与饭馆毫无二致,买菜必须开车前往.不然根本拿不回来。

以卜这凿是在地上的时候。

在床上,我也有一件东西让嗡嗡喜欢,那就是我的阴茎。事先声明,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手淫迷,对我的阴茎也没有特别的兴趣,只在一种情况下我才使用手淫这个手段,那就是遇到独自一人外加连日失眠的情况,我才会把它当做个治疗手段结合安眠药一起使用,我从来也没有认为我的阴茎除了性交以外还有什么别的用途,直到遇到嗡嗡,她十分喜欢摸我的阴茎,我们一同睡觉时,她总是阴苇不离于,一副顺手牵羊的样子,就是背对着我时也一样,平日她心血来潮也会把手伸人我的裤裆抓一抓,实际,我的阴茎对她来讲足一个好玩的玩具,具有无穷的魅力,这一点她多次对我提及,她觉得那东西不仅热乎乎的,并且忽软忽硬,十分奇妙及好摸,我很高兴她能利用自己独特的眼光,不把我的阴茎看成是一件纯粹的淫具,而以玩具的角度看待它,我很得意丁能够不花钱就为她弄到一件她喜爱的玩具,事实上,我从未牝钱为她买过什么玩具,而她也从未向我要求过。还有拥抱。无时无刻地拥抱。没完没了地拥抱。

嗡嗡如同患有皮肤饥渴症一样需要拥抱,她需要挨着我,没完粒地挨着我,她的身体卜分灵敏,能够适应各种接触,我即使坐在一张窄得仅容一人的扶手椅上,嗡嗡也能设法挨着我,她非常灵巧,有时候.我觉得她的姿式一定很不舒服,可她却说一点也不,她如胶似漆地粘着我、靠着我、扶着我,似乎我们更成是一对连体人才计她满意.与这块大肉冻在一起,我总是有一种很柔软的感觉,不仅由于嗡嗡的身体,还由于她的切,始说话的姿态、腔调,还有她的表情,就我所见,她的表情从未用来表现过古情脉脉,而是演习耍刁放赖的小剧场,而她所有的表现,都让我感到特别轻松、自然而生动,就如同生活原奉如此,而且,就腑该如此,除此以外,什么也不应破坏这一切。还有什么吗?遗憾的是,没有了。这就是嗡嗡要的一切。

1997、1998年,嗡嗡拥有她所想要的一切。

她拥有我,我在她的手心里,我十分耐心,对她言听计从,俯首贴耳。

嗡嗡无比快活,走路一阵风.说话果断,办事利索,她竟然向她的同学抱怨,说与她在一起的老怪一点脾气也没有,连发火也不会,这也太风平浪静了吧?

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嗡嗡学打字。

我事先说明,我这人非常不擅长手把手教别人学习什么技能,我自己的技能也很少是别人手把手教的,我想我是个喜欢自学的人,因此,往往把自己的趣味强加到别人头上.并对那些喜欢问来问去的人十分反感,除了人际关系以外,我认为世上的一切技能或技术都没有什么了不起,大学毕业我干电控设计,就是看了一本厚厚的《电工手册》,外加几套图纸,便自认为弄明白了电路是怎么同事,编程序更不必说,尢论何种可编程控制器,只要给我一奉手册.一奉程序语言,我均能应付自如,不是我夸口,技术级的东西在我眼里永远是小菜一碟.只要我弄清原理.再邪乎的技术我都不在话下,这方面我很狂妄,比如我从未把比尔·盖茨看做一个科学家,而是作为一个计算机操作系统技术人员来对待,他那个挣钱的具--有着两千个补丁程序的系统平台是个诈骗犯骗钱的幌子,有时候我觉得他骗得实在太多,,凼为作为技术的基础,发现科学原理的科学家可没有捞到那么大好处,美国的运载火箭上天可没向牛顿的亲戚朋友的后代交什么"牛顿定理"使用税,可气的是,只要会加减乘除,你就能利用牛顿发现的定理计算出火箭的轨迹,会加减乘除很容易,在算法上做到快速准确电不难,难的是自然定理的发现,更难的是科学家的高尚品格,他们不会因为你使用了他的劳动成果向你的钱包伸手。话又扯远了。

一天,嗡嗡看着我在电脑上打出汉字,觉得很神秘,因此想学学,我教她五笔字型打字法,她先背字根表.一台儿便背完了,我又给她讲了两分钟规则,嗡嗡便丌始打了,只见她坐在电脑前,摇头晃脑,活像只大老鼠,一会儿看一下宁根表,一会儿又探头看看要打的字,然后敲下一个键,再敲一个键,敲了几下,便把我告诉她的规则忘诸脑后,然后她问我:"怎么打不m来?"

我再一次把规则讲了一遍,她似尾而非地点点头,接着打,但错误依旧,我问她我讲的懂没懂,她说懂了,事实上,她没有弄清楚--我指出这一点,顺带着提醒她不要不懂装懂,声音高了一些,嗡嗡忽然说:"你一边去,我自己会!"

话音未撂。眼罔儿使红,继而眼泪掉了下来。

我哄她,她对我叫嚷:"我们跳舞的就没文化。就不懂装懂.怎么啦?"

事实上,三大以后,嗡嗡已经能够轻快地使用五笔字型打字了,她很聪明,只是我是个急躁的人,而嗡嗡呢,她利用这件事多次向我撒娇,说我凶她。

有时她在我面前神气地走来走去:"你那天嗓门那么高f什么?"

不然就搂着我说:"你那么凶,我都哭啦!"

或者,她用食指点着我鼻子:"你以后可别这样啊,我都害怕啦!"

日子一天天过去,春天来了,春天又过去了,夏天来了,夏犬又过去了,秋天来了,秋天义过去了,冬天来了,冬天义过去了,然后,春天又来了。

在那些日子里,我呢,我干了些什么呢?

我想,我在与嗡嗡一起,创作人间童话,这听来像是某种一钱不值的行为艺术.但我就是如此,像吃了嗡嗡下的某种迷药,我变成了一个嗡嗡的模仿者。

我也给嗡嗡起外号,我叫她大老鼠,我叫她小菜鸟,叫她宝宝,我还叫她别的。

我有时问她:小菜鸟怎么了?

她便顺嘴对我说:小菜鸟困啦,小菜鸟饿啦,小菜鸟累啦小菜鸟闷啦.等等。

这种对话听起来十分肉麻,但却是我们那一阶段的生活用语。

我还给嗡嗡做饭吃,我上街买菜,我坐在书房里翻看荣谱,我进人厨房,在热锅边上做出味,我与嗡嗡都爱吃的美味。

我还与嗡嗡一起出门散步。

我手头的钱虽然不多,但可以让我维持一般的不算拮据的生活。

我的体重直线上升,以至于所有的衣裤全得重新购买。我与嗡嗡一起去位于贵友商场边的秀水街购买。我们在一件叉一件劣制服装边流连,与小摊贩讨价还价.当场换上刚买的廉价衣裤,然后,我们穿得像两个野猫儿般地从小摊上离开。便宜而时髦的衣裤,连同假名牌,我与嗡嗡都爱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