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谁也不会想到我会在肉联厂门口遇到她——一个真正的标准的城市淑女——哦嗬!她似乎就是我所见到的最好的城市淑女了。
她也穿着衬衫,里面戴的是白色的没有海绵底衬的乳罩。这看起来使她的乳房很真实地翘着,我太喜欢她这样了!
企鹅城里已经找不出哪怕50个像她这样不戴海绵乳罩的女人了。她们正在争先恐后地用加了一大堆海绵或充气垫之类的乳罩来伪装自己,把好好的胸脯弄得非常难看。
可她不!她的胸脯真是出奇的美!
她也不像别的城市淑女那样穿着散发青草气息的长裙。你猜她穿的是什么。她穿的是一条漂亮的宽松裤。
我在遇到她之前还不知道城市淑女穿上宽松裤原来还会如此有意思。她的那双美妙的小腿躲在宽松裤里恰到好处地若隐若现,就像两棵扎实的小白杨那样性感地支撑起她的身体。
她的身体微微前倾着,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脑后,系着一条很大的手巾,但好像要掉下来似的。
我看见她在那里徘徊,我的心在打颤。
我发现我爱上了她。这个姑娘是那么的美好,可我是如此孤独、复杂、疲惫和沮丧。我发誓我爱她。
可是她还并不知道我爱上了她。突然我心里难过得发痛。每当我爱上了一个城市淑女,而她将与我擦肩而过时,我就有这种要命的感觉。
她难道在等人吗?在风中那么久。如果她等的是一个不错的男人,那我就完蛋了,只能逃到哪个角落里去随便痛哭一场。
谢天谢地,她只是在等车。
我打定主意要和她说话。如果她就是肉联厂的女工,我也要爱她。
她不断地招手拦车,但没有成功。她的手举起又落下,像在那里不厌其烦地练习某一节健美操,在空中划出可爱的小小的弧线。
我想赶快行动,赶快开口与她说话。
可我胆怯起来了。我发现我在城市淑女面前比在那些妖冶得发疯的坏女人面前更胆怯。
如果还不上去与她搭话,我就只配去死。我像一只蠢猪那缓慢和迟钝。我在心里骂着自己,可恶的蠢猪,快开口吧!否则她就会白白从我眼前溜走。
我“嘿嘿”地故作深沉地傻笑,真的吓着了她。她向后退了几步。我发现她比我还羞涩。我带着几分爱的忧伤对她说:
“小姐!你好!”
她其实很高兴我这样礼貌地与她说话。她微笑着,用羞涩的眼光看我。
“你是医生吗?……医生真好……您能告诉我到企鹅医学院怎样搭车吗?”
噢啊!她在向我问话呢。我紧张得冒出了一层细小的汗珠儿,舌头像一块木片儿在口腔里滑动。我真不想告诉她到企鹅医学院怎样搭车,我只想和她在一起多呆会儿。
我闻到了她身上一股白杨树般清新而甜美的气息。哦!我一下子就迷恋上她的气息!
我鼓起勇气望着她漂亮的脸,她的脸简直是企鹅城里最漂亮的脸。
我望着她时试图让我浓黑的眉毛调情似的跳动。可我的眉毛不听使唤,我想它跳动的样子在她看来一定十分滑稽。
她果然“咯咯咯”地笑了,笑得胸脯乱颤起来。
我正想和她好好聊聊,她拦下了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腰肢一扭就钻了进去。
她的臀部宽而不肥,由于弯腰把屁股绷得紧紧的,我看见了她宽松裤内三角裤两条突出的斜线。那一刻我真的爱上了她。可她还不知道。
出租车启动了。我发疯似的追上去,但又不知该说什么,只是让嘴巴愚蠢地张开着。
她的头从车窗里伸了出来,向我发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好像还说了一句什么话,但我什么也没听到。
我只听到我的心在悲哀地叫喊:“痛苦啊痛苦!”
就这样,我眼睁睁地看着她从我眼皮底下溜走了,而这时我才发现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我越来越不知道如何处理我的爱了。
我像一只蠢猪似的追逐着企鹅城里的淑女。而对唐粉鹅与宝宝的爱无动于衷。
被人爱是痛苦的,同样去爱别人更令我痛苦。
我有事没事还是喜欢在大街上徘徊。我想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能碰上城市淑女。
有时一连数十天我连城市淑女的影子也捕捉不到,满眼都是恨不得把乳房翘到你的头上去的媚俗女人。所以我不得不戴上一副墨镜,使她们看上去都像幻影。
不过我也有碰上城市淑女的时候,就像前次在肉联厂门口碰到的那一次。可惜她们太聪明,好像我会阉了她们似的,转瞬即逝,连她们的面容我都还没记住。
有时我也会在放学的中学生中发现一二个城市淑女。可惜的是她们还在上学,并且年龄太小还正在发育之中,说不定一夜之间就加入到媚俗女人行列中去了呢。
事情往往是我在大街上转了一圈后,还是两手空空地回到诊所或宝宝的“肥皂舞厅”。
媚俗生活好像就他妈的那样在一厢情愿地向我召唤,好像她的怀抱才有生活的温暖,才是我真正的归宿。
我的诊所的情景是这样的,唐粉鹅由我的助手变成了主治大夫。
在一排排虚张声势的药瓶后面,她那张粉红的脸蛋闪闪烁烁。
银色的针管举起来,一线细小的水柱射向空中,然后呈弧线状射向患者面前。银针扎向患者瘦小的手臂或肥大的臀部。
呲牙咧嘴的或故作平静的患者好像在向唐粉鹅表演似的。他们提着裤子或举着青筋暴露的手臂,在诊所里示威似地走来晃去。我一进诊所就被他们那傲慢的神态吓得躲到了门后。我不想与他们纠缠在一起。
我发现我作为一个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危险。他们正在满城追逐着我,就像我追逐着城市淑女一样。而我的躲藏总是被自身的气息所暴露。我行医多年,不可能不具备医生的气息。
其实我对这些千篇一律或花样百出的疾病已经厌恶。我治愈了不计其数的病人,但每天涌向我的诊所的病人为什么还那么多,一点也不见减少的迹象。
更叫我痛苦的是,我从这些病人中还发现了不少多年前的老相识。我就不相信他们的疾病比时间还顽固。他们好像要和我作对似的,非要使我对他们失去信心。
我承认我害怕这些古怪的病人,我的兴趣已经从这些疾病上不知不觉转移到爱、生活、激情、婚姻这个方向了。
我的想法就是希望疾病被爱情或激情代替,而让医生回到婚姻与生活的高度上来。
但我发现这只是一种想像,因为疾病无所不在。我还是穿着白大褂,手中紧握银色的镊子。
我听到唐粉鹅还在叫嚷:“可爱的病人——请排好队!”
她被狂热的病人围住,像一个疾病世界的名星。那些病人好像都想得到她的抚摸。
唐粉鹅以一个雕刻师的角色在病人的手臂或臀部打上一个印记,然后沾沾自喜地叫下一个。她和我相反,总是那样自信,在陷入疾病的深渊中可以忘记她的感情。而我就不行。
宝宝的“肥皂舞厅”还是那样喧哗。但我已经习惯了那里的吵吵嚷嚷,就像一个病人习惯了疾病和针灸。
我总是不知不觉中就走进了“肥皂舞厅”。往往是我的身体正在舞池里发疯似地抽动,我的思绪却还在企鹅大街上散步。
在“肥皂舞厅”,我永远是一个梦游的人。我既是清醒的又是昏睡的。
最近“肥皂舞厅”里的人都跳起了鬼鬼祟祟的狐步舞。而我只能跳迪斯高、华尔滋和拉丁舞。
我夹杂在那些迈着狐步的家伙中间,大声嚷嚷:“狐步舞是什么东西?噢!别挤我。侍应生,我要一杯藩茄汁。”
我在舞池中躲躲闪闪,从侍应生手里接过我要的藩茄汁。我喝了一口,把杯子高高举在头顶。但一对迈着标准的狐步的男女朝我逼了过来。我只得将那大半杯鲜美可口的藩茄汁泼在那个穿燕尾服的男人背上。他又迈着狐步溜走了,背上的藩茄汁流成了一幅毕加索的抽象画。
啊哈!我差点滑倒。他们谁也不理我,只顾跳着他们狗屁狐步舞。
我有些生气了,跑到吧台那里要了一杯扎啤。我一口就将那些汽泡喝了下去。让那些汽泡到我的肠胃里去大喊大叫吧。然后我望着那一排贴着像蝌蚪一样扭来扭去的商标的洋酒,我的肠胃好像真的在体内跳舞。
我想我得喝一点这里的洋酒。于是我粗鲁地探过身体,像个大方的小偷越过高高的吧台从酒柜里抽出了一瓶“金花至尊”——是一小瓶好玩的东西。
我敲开瓶盖,美妙地喝了一口,感觉真他妈的舒服。
我看到一只吊在天花板上的花蓝里盛满了红色的鸡蛋。对这种成功的小情小调我特别厌恶。我不知宝宝为什么要搞这种让人发笑的玩意儿?难道在“肥皂舞厅”还能回归自然?
我觉得鸡蛋好吃,于是跳起脚,从花蓝里拿起一只鸡蛋,把它打在一只杯子里,倒上酒,一口吞了下去。有一股好闻的腥味。
于是我又抓了两只鸡蛋,把那一小瓶“金花至尊”塞进屁股后的小裤兜,心情愉快地出了“肥皂舞厅”。
我害怕置身于企鹅城悉悉索索的夜晚。
我对独自一人在黑夜里散步、冥想的生活失望极了。我愿意回到那在夜里像原始人的洞穴似的疯狂的“肥皂舞厅”里。
“肥皂舞厅”里的漂亮小妞像夜里聚集到灯光下的小鸟儿一样多。
她们坐在那里等待有人请她们跳舞或喝上一杯。她们叽叽喳喳,翘着诱人的红唇,露出圆润而洁白的小手。如果不和她们交朋友,还真的会误解她们就是一群纯洁的女孩。
我并不想跟生活隔开,我坐在那些女孩中间就是想和生活靠得更近些。但你不要担心我会发疯。
虽然我的手经常在不知不觉中会伸到那些漂亮小妞的衣服里面去。只有那最愚蠢的小姐才会失声尖叫,把我的手打开。这样的小姐是没有人看得起的。
大多数小姐都会静静地享受我的手的抚摸和揉搓。我能准确地击中她们的胯骨或乳蒂之类的玩意儿,让她们像触电似的一弹,然后从僵硬之中又放松下来。迎合我那只粗糙而瘦长的大手。
如果遇到宝宝走过来,我就会叹息着把手迅速抽出来,装着和那些小姐们在聊天。
我需要得到媚俗生活的抚慰。
我不怀疑我的行为举止是“暗示”。为什么不能暗示?
我知道《圣经》里充满了暗示那种东西,但我就是无法把《圣经》读下去。
我情愿在“肥皂舞厅”里梦游。
“胡春,我作为你的朋友,也想提醒你,千万不要干出什么蠢事,行吗?”宝宝意味深长地说,“我知道我不能把你从梦境般的命运中拯救出来。”
她的话让我燥动不安。我看着她那薄得透明的挺括的鼻梁,心里产生一种想咬一小口她的鼻子的想法。可她透视力极强的眼睛和我对视了一小会儿后,我不好意思对她说出我的想法。
我站起来跟在她越来越丰满的屁股后,进到吧台里面。我能闻到宝宝身上散发出的那种独特的体香,它是那么陌生又是那么熟悉。
我敲着那一排排奇形怪状的酒瓶,对宝宝说:“我想把这些酒液都尝一口。”
宝宝的手在吧台下面狠狠拍了一下我瘦小的尘根,咕噜着说:“胡春你越来越贪吃了。前次你是不是偷了我一瓶‘金花至尊’呀?”
“宝宝你太小气了吧?每瓶就只喝一口,有什么了不起的。再说不给我喝就不要摸我那玩意儿,免得我作非份之想。”
我的话对宝宝刺激不小。她马上给我倒了一杯马爹利。我喝了起来。我看到她两眼蒙上了一层暧昧的红翳,像要流泪似的。
其实我已经有好久没看见宝宝流泪了,记不清她这样的女人流起泪来是更漂亮还是更加难看。
我又说:“我感觉我需要你的爱。”
“是真的吗?胡春你越来越逗了。”她激动地抓住一只伸着长脖子的酒瓶,又给我倒上了一杯洋酒。
我把酒一饮而尽,犹豫了片刻,有些害羞地说:“噢!你却不爱我!你真的不爱我,否则你不会从我身边逃走。啊哈,我对你产生了幻觉。”
我从吧台里转身而出,我看到有一位我熟悉的陪舞小姐正向我张开双臂。
宝宝在我身后压抑着她的尖嗓音喊道:“哦!不!我的天啦!不!”
可是我和那位穿着开胸很低的晚礼服的小姐跳了起来。她属于那种甜蜜蜜的娇小、温暖、能给人短暂幸福的女孩,我喜欢她!
宝宝正在酒瓶后面流泪也说不准。可我已经跳起了舞,我一旦跳起舞就会忘记我所说过的话。
噢!漂亮的小妞,我快要在这温柔而充满生气的空气里陶醉啦!
她扶着我的腰,在我怀里摇摇欲坠,我只得把手从她性感的小胳肢窝里伸过去,把她肉弹似的身体不时往上提升,以免她坠落到我的胯下去。
她真是一个温柔得要我命的舞伴,与其说她是在跳舞,还不如说她是在撒娇。
我这个样子,肯定使宝宝很失望。她猜不透我对她的真实感受。
我在跳舞的时候不时偷偷地张望她一眼。她像一个真正的孤独的人那样坐在一把高高的圆椅子上,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狠狠地喝着一瓶酒。
她喝酒的样子如同绿林好汉,胸前的印花丝绸衬衫敞开了不少,兴许还可看到深深的乳沟。我看到她圆润的小下巴湿淋淋的一片,说不定酒液流到了她的乳沟里。
我和那个把跳舞当成了撒娇的小妞跳了好几支曲子才停下来喘息一会儿。
我感觉到我的胯下都汗湿了,但那个小妞还紧紧攥着我的肩和背。她几乎是搂着我在墙边的沙发上坐下。我想从她呼哧呼哧的喘气里挣脱出来也不行,她肉体的气息扇得我坐立不安。
突然我听到宝宝在那里骂骂咧咧,“啊!该死的!你变了——越来越不是你自己啦!那么放荡,没有人会像我这样对你充满复杂的感情。哦!我要和你干一杯!”她把酒瓶举起来,然后又仰头哈哈大笑,把酒瓶砸在地上。
我被宝宝疯狂的举动吓得冒出了一层冷汗。
那个陪舞小妞还想和我偎依下去,我一把把她推倒在沙发上。她像一只受惊的宠物那样望着我,哆嗦着说:
“先生,您难道就要在这里办了我吗?”
她的声音细小而胆怯,让我哭笑不得。她误解了我,其实我已经开始讨厌她。可她还不知道,还以为我对她充满了那种可笑的欲望。
宝宝的那一声酒瓶破碎声,就像准确地击打在我的心脏上。我的身体顿时有一种破裂的疼痛,内心的液体如同那种酱色的酒液四溅开来……
我的生活如此紊乱和空虚,这一切就是因为我没有真正的家。
我多年前建立起的家早已破裂,我遥远的爱情也被生活的灰尘覆盖,激情被医药的气息分解。
我的生活就像一件旧衣服散发樟脑气味。
我知道我已成了天使——愤怒和忧郁的天使,背上长着一对小小的阴影似的翅膀。像其他天使一样,我用一种暧昧的方式在企鹅城里梦游。
——我他妈的就是自己的病人,我满身散发樟脑气味。
我用一双因为焦虑而失去光泽的眼睛打量着这个世界。
夜晚我双手插在裤兜里,目光迷离地在企鹅城散步。我一边散步一边思考我明天的生活。但生活就像头顶的星空,神秘、幽深,布满复杂的星阵,仿如一个诱人的深渊。
我昏昏欲睡,发着低烧。我听到全城人都在我身后窃窃私语。我的身体在向下瘫。凭着我梦游的意志,我努力向上提升自己的身体,这样我就头重脚轻。
我一会儿觉得唐粉鹅可爱,一会儿又将宝宝在我的幻觉里爱上几个小时。最后我似乎又清醒过来,觉得应该爱那些陌生而温柔的姑娘,因为只有她们才不了解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我想我得体验那种陌生而疯狂的爱,和那些新鲜而最漂亮的面孔一直聊下去。
我吹着口哨,脚步凌乱地在夜里遛达。
星星会不会垂直落下来,把我喋喋不休的门牙打落?我自言自语得太多了。
一个消瘦的、乏味的老人和我在街上相遇。他头发花白,像一团白雾,脖子僵硬。他用一种我没见过的空洞的眼光看了我一眼,奇怪地说:
“为人类悲哀吧!”
露水抚弄着我的脸和眼睛,我感觉到它们像汗水那样从皮肤上滚落。
我没有听懂黑夜里那个老人奇怪的声音。他到底要向我说什么?我看见他孤独地消逝在灰蒙蒙的夜色里。
假如让我选择,我还真不知道哪个女人更适合我。想一想,这多么悲哀!我甚至还不知道谁是我最满意、最痛苦、最知心的女人。
她们拼命往我怀抱里扑,而我就像一个衰老的老人被吓得转身逃跑,这到底是为什么?我为什么不能冷静地面对生活?
事情就是这样。我像是企鹅城里最糊涂的男人,我不能理解我自己。
幻觉是一种奇妙的东西——通过这种水一样透明的东西,我能感觉到她们的身体在颤抖,她们的心在不停地说着——爱情爱情怨恨怨恨。
我能想像到她们在夜里不停地呻吟,使劲抚摸着自己的胸脯,温柔地叫着我的名字。
而我痛苦地躲躲闪闪,并且认为人生这游戏实在太难了,我受不了啦!我就像悬崖边的一块石头,时刻在摇晃,时刻都有滚到峡谷里去的危险。
我发现我总是一身汗水地面对生活,嘴唇哆哆嗦嗦地什么也说不清楚。
这就是我,一个在夜幕下游动的人,脸上沾满了丑陋的泪痕。我时常不知道我内心里所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我还没脆弱到肯求谁把复杂的爱情给我。
我孤独地住在企鹅城里。我爱上了疯狂和想像的生活。
我一度喜欢看诗和到郊外摘些小花小草,希望以后能认识更多热情、善良、陌生的女人,和她们随便交谈。
我发现我愿意与陌生女人交谈。
甚至我在黑夜里可以独自对着星星说上好半天,把寒冷的星星当作了自己的爱人。
噢!星星是我最知心的爱人,啊哈!我的小爱人。
谁也不知道我会爱上星星,这是一个小小的奇迹。
我看见星星像一群美女似的在朝我微笑,她们会不会走下来和我一同回到我的床上?和我亲热?我想她们就是世界上最温柔、最漂亮的小爱人。她们细小的光辉照着我孤独的影子。我要剥开她们单薄的衣衫,搂住她们细腻的没有灰尘的身体,和她们一夜一夜地做爱。
啊哈!我是多么快乐,仿佛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
方佩华最近又换了一辆野狼似的吉普车,车顶上一排又圆又大的车灯像鳄鱼的眼睛。猛一看上去,保准把你吓一跳。
作为一位行为艺术家,方佩华还在车身上画了几只老虎,色彩喧哗而又充满了不言而寓的性意识。
更叫我捧腹大笑的是这小子还把莲贞的肖像画在了车屁股上。她咧着一张红嘟嘟的小嘴像是在高呼口号,或者像方佩华精神的偶像,在进行一种拯救灵魂的仪式般地骂骂咧咧,看起来有趣极了。
企鹅城里那些演艺名星、文化名流和与艺术沾上一些边的但又隐藏着真实身份的有钱人,都开上了那种“城市猎人”吉普车。他们醉心的事是开着“城市猎人”在企鹅城里乱转。方佩华就是一个这样的家伙。
我出门前喝了几大碗生啤。在啤酒给我带来的想飞奔起来的奇妙感觉里,我唱着一首刚学会的《你为什么要把头伸向外面》,在企鹅大街上遛达。
我正伤感地唱着那首忧郁的歌时,方佩华疯狂的笑声从我身后响起。他那辆“城市猎人”像个笨重的幽灵似的窜到了我前面,然后调皮地倒退了一下,把车抵到了我的膝盖上。
我感到惊奇,但并没有生气。相反,我觉得方佩华这小子倒有些可爱。
“嗨——岳丈大人!”方佩华大呼小叫地跳下车,像一只温驯的羊羔似的朝我扑来。“岳丈大人——您还好吧?寻寻觅觅的干嘛呢?”
他温柔的小眼睛看着我,露出处女般的羞涩。但还是搀住了我的胳膊,把我往“城市猎人”里塞。
“佩华,你这孩子真是越来越牛了!年轻人就不能稳重点吗?开着这样一部怪里怪气的车到处乱窜,我把莲贞交给你还真不放心呢!”我半推半就地进了车里,心里想着该好好训训他。
方佩华有着一张岩石般坚硬的脸,但这时却像一只烂茄子那样耷拉着。我不忍心看见他这个样子,因为我的莲贞还爱着他。如果是因为我的训斥使这小子闷闷不乐的话,那我就该好好哄哄他了。
“佩华,陪我随便到哪个地方去喝一杯吧。”我略带真诚地说。
他温柔的小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双手在方向盘上拍打着。
这个杂种永远要讨好我,我想。
我还想和他说些别的,可方佩华已经吹起了一首好像是《企鹅城里的坏女孩》的欢快的曲子,摇头晃脑地把“城市猎人”开得飞快。
在经过肉联厂外那条布满猪粪的马路时,我感觉到就像是坐在拖拉机上一样难受。有一刻我的身体在座位上剧烈地甩来抛去。
“我的屁股都快散架了!你成心要让岳丈大人生气吗?”我捂着胸口嚷嚷着,“这破车就不能开稳点吗?难道少了一只轮子不成?”
方佩华露出一脸的坏笑,小眼睛变得更小,歪着嘴说,“你老人家是不是每天晚上都要干一家伙,把身体弄虚脱了吧?连这种微小的颠波都受不了,那还如何对付女人?”
方佩华恶毒的玩笑听起来下流而有趣,我在一阵莫名其妙的小小的哀伤中忍不住笑了。
“坏小子!想把我带到哪里去?我听到你的口袋里叮啷当啷的似乎有一万个金币在跳舞,请我喝一瓶干马提尼酒怎么样?”我在车里挥舞着胳膊,一边嚷着一边到处乱拍。“千万别给我喝他妈的破啤酒!我一闻到啤酒味就要呕吐啦!”
我总觉得方佩华开车晕头晕脑的,他脑子里想的可能是那种乱七八糟的行为艺术。
他一会儿将车开进了一条潮湿的小巷,一会儿又在大街上肆无忌惮地倒车,弄得我莫名其妙。
“城市猎人”在企鹅城里转来转去,我不知方佩华到底要找什么样的地方喝酒。企鹅城的酒吧像雨后森林里的蘑菇冒出了不少,从各个角落似乎都能闻到酒香,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酒鬼的话。
在一家叫做“闲人酒吧”的地方,方佩华突然放慢车速。我们似乎都被“闲人酒吧”里一群漂亮的姑娘吸引住了。
这间酒吧很怪,从外面看上去就是一只透明的玻璃盆子。那些正在豪饮的姑娘围着一张桌子大声喧哗,她们看上去都是那样性感迷人,衣服都挤成一团,就像是美国哪个街区的同性恋者。
方佩华忍不住走下车,向她们走去。我还是呆在车上。
这些女孩可能并不适合我,我忧伤地想。但我死死地盯住她们看。她们真是一群美丽的妖精,无忧无虑的样子。看见她们那么快乐,我心里就难过。
这个时代的女人都在狂欢。她们像男人那样以大声喧哗与举着酒杯为乐,我想她们才是最焦虑的人群。我控制着自己不加入她们当中去。
我得好好想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那个疲倦的下午,我的头靠在“城市猎人”的座椅上,眼睛里满是中年男人的忧伤。
隔着玻璃门窗,我看到方佩华像这个世界上最滑稽最虚伪的绅士那样和她们在热烈地说话。他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币——该不会是他妈的美元吧?——往一位胸脯很厚的姑娘的乳沟里塞。
他朝我这边张望了一下。我想这小子还有什么顾忌吗?他勾引我的莲贞肯定也是这样。
方佩华在一杯一杯地喝姑娘的酒,他的脸上挂着笑。有一小会儿,他甚至被三个以上的姑娘紧紧贴在了一起。我看着他扭扭捏捏的样子心中升起了一股愤怒。他可能把我和莲贞忘在了一边,我想。
我探过身体把吉普车喇叭按得呱呱乱叫。方佩华在那群女酒鬼中间晃动着向外挣扎,但那些女孩可能真的喜欢上了他,缠着他不放。
“再来一杯再来一杯!”我听到她们甜美的叫唤。我也忍不住想下车走到这间透明的“闲人酒吧”中去,但方佩华已经跑出来了。他嘴里嘟哝着什么,脸色绯红,胸前的衬衫上沾满了浅细红的酒液。这家伙只要看到好姑娘和酒就是这样,这可算不上好习惯。
那群疯疯颠颠的姑娘跟在他屁股后面朝“城市猎人”扑来。
方佩华甩动着他的长辫子,钻进车里向她们挥着手说:“再见吧我的小南瓜们!”但还是有两位散发着青春气息的姑娘挤进了车里。
她们身体乱弹动着,显得调皮又纯情。我想那些被人贩子卖到深山沟里去的女孩应该就是这个样子。
她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而车外还有好几个姑娘在对着车骂骂咧咧的。我看见她们胡乱地晃动着高挑的身体,鲜嫩而幽深的肚脐眼在车窗外一闪而过。她们一律穿着黑色的露脐装,把身体紧紧地绑在短而又小的衣服里。
有一个姑娘可能是喝醉了,她哭泣着在吉普车的尾气里发出可笑的叫唤:“别把我丢下——带上我飞奔起来吧!”
噢!紊乱的青春!我在心里呻吟着。
那两个钻进车里来的姑娘叫个没完:“小帅哥小帅哥!要不要我们作模特儿呀?”
显然方佩华又向她们吹嘘了他的行为艺术。
看来艺术这东西是多么容易让人上当。只要你和艺术沾上边,就有一打以上的好姑娘傻乎乎地往你怀里扑。
这世界他妈的到底怎么啦?凭什么方佩华就被这群脸蛋粉嫩的姑娘追逐?
我像一个傻瓜呆在车的一个角落里想着。
车在街道上急驰,那两个热情奔放的姑娘好半天才发现车里还有我这么一个大怪物。
她们睁着四只清澈的眼睛,像两只受惊的小鹿那样发出短小的尖叫。而我幽默地伸出双手去握她们,她们害怕了,结果我的那一只散发着酒精气息的手捉住了一位姑娘的大腿。那根大腿穿着黑色的长筒丝袜,像一条蟒蛇似的冰凉。
我心里升起了一股青春的欲望。我得和这两位怀着盲目爱意的姑娘好好聊聊。就是聊聊天气和零食也不错嘛。
方佩华可能是从反光镜里看见了我的手在姑娘们的大腿上忙个不停。他像一只鸟一样发出难听的笑声,“姑娘们别怕!他是我的岳丈大人!”然后他猛地将车加速,我吓得将手抽了回来。
车在企鹅城里转来转去。
“姑娘们!让我们找一个安静的酒吧好好乐一乐吧。”可是企鹅城里的酒吧都人满为患,到处都是干杯的年青人。方佩华一边说着,一边抽起了一根肥硕的雪茄。
他的样子很有趣,脑袋在脖子上一刻也不停地晃动,嘴里还像婴儿似的哼着他妈的好听的曲子。我想学着他的样子引起姑娘们的兴趣,但我一张口,就唱起了一首《狗儿狗儿慢些跑》。这是一首到处是高音区的老歌,憋得我嗓子发痛。后来有一位姑娘用她性感的嗓音帮了我的忙,接着我把《狗儿狗儿慢些跑》唱了下去。
方佩华最后在他的一位画家朋友开的酒吧门前停下车。我们四个大呼小叫地冲了进去。酒吧里静悄悄的,但有一大帮子人幽灵似的围在一张宽大的桌子旁,模样古怪地啜饮着。
噢!这就是企鹅城里的艺术沙龙吧?一帮压抑得够呛的家伙的聚会!谈观念、女人和艺术!我想这就是新的时尚的发源地。
这家酒吧取名为“波普”。里面的墙上挂满了企鹅城最前卫画家们的作品,猛一看上去都是一些破碎的人体肢体。好像这些画家不是在表达观念,而是在发疯地解剖人体,这应该是我这个医生的工作啊!但他们热爱的就是这些变形了的眼睛、头颅和乳房。
我在一幅画着绿色乳房的油画下抓起了一只空酒杯。那两个陌生的姑娘紧紧跟在我身后。
“波普”酒吧的老板是一个光头画家,穿着一件印满英文字母的西装,我想称他为“字母人”真是太好了。
我和那两个眨巴着眼睛的姑娘对视着,虽然我显得老了点,但也该与她们彼此熟悉。
方佩华握着光头画家的手,优雅地说着话。
酒吧里兴许全是艺术家的家伙把眼神都扔到我们带来的这两个姑娘的身上。
他们毫不掩饰对她们的兴趣。只是我怀疑他们画笔一样奇怪的目光早就剥开了姑娘们的衣服,正在用心灵的颜料涂抹乳房和大腿呢。
“这帮可恶的艺术家!”我低声咕哝道。
姑娘们听到我的诅咒,吃吃地发笑。
那个嘴角长着一颗美丽的小黑痣的姑娘问我:“他们真是艺术家?最好的?”
我不知她为什么要这样问我,反正我没有回答她。
我想是不是因为有了这些艺术家企鹅城才是一座虚伪的、沾沾自喜的、喧哗的城市?
这些艺术的幽灵蝙蝠一样在企鹅城里飞扑。现在是白天,他们栖息在这个山洞一样幽暗的“波普”酒吧里。安静地坐在那里,嘴里吮吸着酒液,眼睛发呆,像颇富涵养的僵尸。
对!这时我看见好几排僵尸随便安放在靠背椅上,面前冰冷的酒杯可能是上个世纪放下的,酒杯里还插着笨拙的画笔,酒液是红色的或者暗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