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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六章

我对这帮家伙疯狂的想像使我突然变得兴奋起来。

我随便走过去和一位正在发呆的,眼窝里正在向外溢出泪水的家伙握手。他愚蠢地反应了过来,向我俯下他一身颜料气息的身体。他的手冰凉就像是死神的手。

我迅速转过身,把他扔掉了一边。我可不想让死神的手紧紧握着不放。

死寂的酒吧突然响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声,像是虫子在丝绸下蠕动,然后是一片嘻笑声。

那帮艺术家在座位之间开始赞美我身边的这两位姑娘了。

我听到一个满脸粉刺或青春痘之类的家伙对一个神态冷漠的人低声说:“这俩小妞身体不错,要不要勾引来画一画?”那个神态冷漠的人盯了我一眼,摇了摇头。

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美术界的“教父”——著名美术批评家陈盲。听说他也画画,但画得很臭,专门画裸体女孩,就是处理不好光线明暗效果与骨骼和肉体的关系。好好的女孩一到他的笔下可能就变成了毕加索的公牛。这是企鹅城美术界一道索然寡味的笑料。

更让我开心的是陈盲这家伙还是一个阳萎患者。方佩华捂着嘴低声告诉我这一秘密后,嘻嘻地笑个不停。而这时陈盲正讨好似的与几位小贵妇人在握手。

但方佩华就是笑个不停,好像他知道这里每一个人的秘密。

“波普”酒吧真他妈的是一个艺术家聚会的好场所。它的屋顶很低,天花板上画满了呲牙咧嘴的随时都会朝你俯冲下来的好莱坞性感女明星。

在这样的天花板下聊天喝酒,你都能感受到自玛丽莲?梦露以来的所有的超级女人肉欲的气息了。

我也突然像这一帮子艺术家一样迷恋上这经典的肉欲气息,那是一种使人疯狂、自由、沉醉、忧伤和迷恋的气息,仿佛就是该死的艺术的气息,可我对此充满了好奇。

方佩华把我介绍给光头画家。噢!他看我的眼神怎么那样含情脉脉?就像是哪部三级片里的荡妇的眼神,他该不会是一位同性恋者吧?我可知道艺术家总是喜欢选择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操这个世界。

我曾经就遇到个有着一双女人眼睛的男人。他一直跟着我走到了厕所里,然后盯着我下面那玩艺儿猛看。我当时就明白了那是怎么一回事。

我用最粗暴的方式赶走了那个家伙,但随后有好几天我都拉不出尿,憋得膀胱都要破了也不成。这就是那个可恶的同性恋者给我带来的心理障碍。

光头画家颇有兴致地和我握手,但用一种沙哑的破嗓音说话:“岳丈大人,您老这么年轻,是怎么养出了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我被他的话逗乐了。他滑稽地摇头晃脑说:“方佩华,你是怎样把胡老的女儿勾引上的?”

他们说话总是这样有趣吗?我都有些喜欢光头画家了。我想一个说话这样有趣的的人一定不是同性恋者。

我大声嚷嚷着说:“喂!我该叫你‘字母人’啦!你怎么印一身的英语?难道你在美国的街道上打过滚吗?”

我狠狠地喝下一大口酒,然后故意憋着嗓子嘎嘎嘎地坏笑。

可我还不知道我们带来的姑娘该叫什么名字呢。那个胖一点,把两个乳房拼命往中间挤的姑娘说她就是“新美人”——“NEW COOKIE!”她用英语向我补充道。这是我听到的最有趣的英语。她咬着小小的舌尖说出这两个短促的单词,我确实吃了一惊。

“新美人”可是一群危险得不得了的女人。在纽约,“新美人”可能是最妙的东西,而在企鹅城恐怕就是魔鬼。可我看她并不是那种随时都会把舌头伸到你口里,掏尽男人腰包的坏女人。

她的名字到底叫什么?我和她共喝起了一杯血红的玛爹利,她的红唇咬过的地方我愿意再咬一次。不一会儿我的嘴上就沾满了她的口红,那种来自酒液与口红的略带腥味的香气在我的口腔里回味。

这种青春的游戏让我重新体验到什么叫心跳。

“我说,我就叫你‘心跳’!啊哈!你就叫‘心跳’!”我抓着酒杯盯着她笑道。

她也乐坏了,挺拔的乳房上下乱跳,“对!我叫‘心跳’!”她说。

在她眼里,我这种年纪的男人可能正好。我是不是把她给迷住了?我看着她想。

她告诉我,“另一个姑娘可不叫‘心跳’,她叫阿梅。她的美就在于她的腰细。你难道不认为腰细的女人最性感吗?”

她说话的时候不停地用手拨弄着胸脯上的钮扣。这个动作在我看来是那样的富有挑逗性和暗示性,我想她应该就是企鹅城里真正的新美人。

“腰细的女人最性感。”这可是我第一次听到。

阿梅正在和陈盲、方佩华以及光头画家喝酒。她修长的白色脖子在那帮家伙中闪烁,不时发出快活的笑声。

这一次我一直在和被我称为“心跳”的姑娘喝酒,并且和她不断地对视着。我故意羞红着脸对她说:

“如果让我们这样对视上一天,你说我们会不会爱上对方?”

“会的!我想……我可做不了你的妻子,那么就让我做你的情妇怎么样?”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俩都有些醉意了。

方佩华他们和阿梅,还有那位用皮裙子死死包住屁股和腰肢的小贵妇人在一起吵吵嚷嚷。

我就是在有了醉意的时候,也能对女孩子保持一个医生应有的礼貌。可能对“心跳”这样的新美人来说,我只能是一个笨蛋。

我一边含蓄地笑着,一边与她颇有修养地调情。其实我只是一个喜欢调情的男人。

如果我能清醒地回忆一下过去,生活就会告诉我——我只是一个这样的人。所以她最后对我不耐烦起来。

因为她想从我这里得到更多的东西——可能是金钱和性,长久地纠缠与欲望的游戏。可我害怕这一套。

当她把高脚酒杯愤怒地倒扣在我面前时,我有些清醒了——我他妈的不配享受这种生活!

我被方佩华这狗娘养的扔在了企鹅城的黑夜里。

我不知我到底在哪里,我是在黑暗的天堂里吗?我的脸被露水打湿了,而胸膛上像火一样烫,那种又冷又热的感觉让我像一个可怜的天使。

我想我就是被黑夜击中了内心的天使。

我一边数着城市上空稀稀落落的几颗星星,一边在灰蒙蒙的街道上前进。突然我唱起了一首庄严的歌,就像半夜里的星星在歌唱。

“这天晚上

我的身体刺满了旋律风风雨雨

这天晚上

我的喉头伸出了许多舌头

已经是很久

我低下头聆听

仿佛在聆听野鸽子面临鹰鹫发生的

无声的惊叫

那声音犹如一把刀

斜刺在树上

使我想起了围墙

使我想起那只鸟依旧在围墙边的

那棵树上

歌唱……”

我破碎的歌声如同一群黑夜的幽灵在街道上跌跌撞撞地奔跑,我的心一阵阵疼痛,脑袋也仿佛正在黑夜里融化。

每次我放纵一下自己后得到的报应就是加倍的心痛。我不知我的喉头是否真正伸出了许多舌头?

如果我的喉头被一千只舌头捆住,那我还能哭泣吗?还能在半夜歌唱吗?

城市像一只正在发酵的垃圾箱,我都可以闻到它那股仿佛有一大片男人没有洗脚的气味了。

我想我的灵魂可能灌满了青霉素。

我在城市的脚气里前行,如果就这样走下去,我是不是就可以走到美国的时代广场上去?就是在那里我也会一边哭泣一边唱歌。

这是一个需要用假嗓子歌唱生活的时代。我喜欢一个人半夜歌唱。歌唱电视机和香水,歌唱股份制和大白菜,歌唱前妻和肥皂舞厅,歌唱行为艺术和垃圾桶,歌唱国际互联网和光头……

我要歌唱一切。那凡是叫我痛哭的和快乐的、羞愧的和荣耀的、忧伤的和沉迷的,我都要歌唱它们。就像歌唱我的女儿、我的镊子、白大褂和青霉素。

我要张开嘴歌唱它们的优点和缺点,直到我的热泪从眼窝里涌出,挂在脸上,我还不停止歌唱。我要一直唱下去,就让腐烂的浓痰卡在喉咙里,就让黎明照到我的额头上,我决不停止歌唱。

就让我抓着酒瓶歌唱。躲到下水道里去歌唱。在那里我可以歌唱我美妙的爱情。就让我把头插到垃圾桶里去歌唱——别来打扰我。朋友,你为什么要踢我屁股一脚?为什么要把痰吐到我的后脑勺上?为什么不和我一起歌唱?

在夜游症里飞翔的人,无家可归的人,醉酒的人,现在,请你们张开嘴和我一起歌唱!请把你们喉咙里的舌头都伸出来歌唱!

这天晚上,我在大街上被方佩华这幼稚的艺术家弄丢了。

我一边唱着一些悲哀的歌一边想,他们会不会和那两个小美人儿一起睡觉?

我惊讶我居然能唱得那么好,那么完整,好像那些歌词与旋律就是从我的喉咙和舌头上长出来似的。

我可能还在一个街角小睡了一会儿。

后来一只也许是被小贵妇人弄丢了的宠物狗蜷缩在我怀里,发出比我歌唱要美妙一千倍的叫声,还用它那美女似的性感舌头舔着我脸上忧伤的泪水。但我醒来后,一脚就把它踢去了好远。

我不知为什么要这样?我为什么没有一点怜悯心、爱心那类东西?我喝醉了吗?

不!我就是愤怒的天使,只是胡乱地在歌唱。

赶走了那只毛绒绒的宠物狗后,我内心的愤怒被一泡尿憋得受不了。于是我就在一只散发着臭气的垃圾桶边掏出了已被憋得又红又硬的尘根。

尿水就像唱流行歌似的唏里哗啦个没完。我整个就被热气腾腾的尿水白雾气笼罩其中,那感觉如同新生婴儿一样清醒而迷茫。但与其说我拉出来的是尿液,还不如说我拉的只是酒水。一股强烈的上等洋酒气息久久包围着那只黑夜里的垃圾桶。

如果有哪只野狗正好发现我在拉尿,而它又吃下去了这一大滩白泡沫似的东西,我想它马上就会像我一样发疯了地嗷嗷歌唱。

啊哈!我这就嗷嗷歌唱。

可是第二天一早,我发现我躺在了一张乱七八糟的水床上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努力睁开像是红肿了的眼睛。阳光透过窗帘照射在我疲惫的脸上,就像有他妈的一万支利剑正胡乱地戳着我的脸。

我想我大概不会是被恶梦或妖女之类的家伙劫持到了天堂里吧?噢!不!是地狱也说不准。可我不知道地狱里也有阳光照射进来。

我拭着挪动一下麻木的身体。我发现我并没有死,我居然在早晨还活得好好的。

假如我突然在梦中死去,这会儿可能就有一大帮子人——他们是宝宝、莲贞、唐粉鹅、方佩华、黄郎、华鸡婆……甚至那些我曾经抚摸过的女孩们——都围着我的尸体假模假式地哭泣。

我一定要在另一个世界让他们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当我活着的时候不知道珍惜我的情感,只有到了我死了的时候才会后悔莫及的。对!就是这个道理。但转念一想,那帮杂种可能永远也明白不了这样又高深又奇妙的道理。

或许他们还会愚蠢地拍打我酒香四溢的尸体,骂我是放荡的酒鬼呢。等我到了另一个世界,这些人如果都发疯了那我一点都不奇怪。他们就该发疯,因为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真正的爱,也不懂人类最好的情感——孤独、忧伤和愤怒。可我懂。

我想了想,我一生都似乎在这种情感中生活,那我应该是他们中最幸福的人啦,我自己就生活在真正的幸福中也不知道居然还想像着我已经死了,这是那些杂种们才干的事。

我想我该起床啦。这他妈的到底是在哪儿?我不是躺在温暖的垃圾桶里吗?怎么到了这种假得令人作呕的屋子里?

我丝毫也没意识到我的危险,当时我只感觉到荒唐和无聊。当我发现我居然一丝不挂地躺在被子里时,我才真正悲伤得要命。

谁能告诉我这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的裤衩和衬衫到哪里去啦?

我就是要从这混帐地方逃出去也不成,我总不能光着身体在大街上奔跑吧?如果是那样我还不如就死在这里得了。

真是可怕,我想到了我可能又是被哪个坏女人爱上了。在这个世界上,我最怕的并不是孤独和疾病。我最怕的正是那类随便就能爱上我的坏女人。

如果这时候我能吹起口哨,我就没有那么沮丧了。就吹那首《企鹅城的坏女孩》,我一定会高兴起来的。我试了几次都不成。那是一首既诙谐又愤恨的好歌。我大约从18岁起就爱吹这首歌,可是现在他妈的不行了。

我没有心情。我要是一没有心情,就连《企鹅城的坏女孩》也吹不出来。那是一首正派男人全都喜爱的好歌,我发誓那真是一首好歌。

虽然我并不比别的男人更正派,但我比谁都更爱这首歌。我也许是特别喜爱这首歌里饱含的忧伤,而不是什么诙谐和愤恨。

要知道坏女孩也会拥有他妈的不少忧伤的,不要以为她们永远那么快活,其实她们并不比你更快活。

我一边胡乱想着一边浑身发抖。那张水床在我的身下也晃得厉害,我就像躺在一个肥胖的正在痉挛的女人身上似的。

我四处张望了一会儿,心中充满了胆怯和慌乱。

这真是一个女人的房间。因为我看到了一只黑色的奶罩挂在一把皮转椅背上,还有两只又尖又高的高跟鞋随便扔在地板上,是那种粉红色的,看起来十分性感而又叫你心惊胆颤的那种高跟鞋。我可以毫不费力地想像出一个坏女孩是怎样穿着它向男人们抛媚眼。

嘿!我最讨厌的就是那样的女孩,妖艳还不说,小脑瓜里尽是肮脏的思想。我真不愿意尊重她们。

更让我头晕的是我闻到了一股差点要了我的命的香气。我怀疑那不是什么香气,而是坏女孩才有的气息。谁如果迷恋上这种香气,那他就只配去死,我可不是那种笨蛋!

我要从这混帐地方逃出去,不然我就只配去死啦。

我胡乱地从椅子上抓过一条又窄又小的三角短裤,费了好大的劲才穿到身上。这他妈的可是一条似乎只有15岁的女孩穿的短裤,我只能将就点了。

衣柜里挂着的全是女人的衣物,似乎有50件短得要命的露脐装,100条各式各样的裙子,还有大约200个千奇百怪的奶罩和长筒连裤袜。

我发誓这是我一辈子见过的内衣最多的地方。那一刹那间我差点被隐藏在这几百个奶罩、长筒连裤丝袜和裙子、露脐装背后的女人——我想她一定躲在了那里——吓晕在地。

我不说谎,那一刻我真的双腿发软,整个身体都在向下坠落。

看这架式是我昨天晚上酒后醉倒在垃圾桶旁,哪个女孩把我搭救到了这里。这简直令人心惊肉跳,就像生活在小说中一样。如果有哪个作家有空,不妨写写我这一遭遇。

我发誓我简直就是从梦中溜到了一个女孩的床上,而且还不是我自己脱光了我的衣服。

嘿!不要羡慕我,我可不愿这样。

我真他妈的倒霉。这种不明不白的事最叫我心烦。我不心烦那才怪呢。

最可恨的是我总不能穿着他妈的100个稀奇古怪的奶罩子上街吧?如果是一头有100个奶头的母猪那还成。

于是我挑了一件有着一排玻璃纽扣的露脐装穿在身上,虽然短得像婴儿的背心但总比奶罩强。

我像一个疯子似的在房间里寻找着我能穿的衣服。

这个房间里怎么到处都是高高的镜子?难道这是那类不入流的演员住的地方?我差点钻到镜子里去了。我怀疑那些可怕的镜子里也许躲着一个坏女孩,她正在欣赏我丑陋的身体呢。

最后我总算在一面镜子后找到了我的那些衣服。可叫我沮丧不堪的是我的衣服上到处是呕吐的污秽物。我想昨天晚上我可能连肠子都呕吐出来了。那些衣服湿漉漉的,就像从她妈的酒里浸泡过了一样。

我从那堆脏衣服里找到了我的镊子。由于说不清的羞愧和悔恨,我迅速溜出了那房间。

出了房门,我才发现这可是一栋豪华的公寓,是那类城市的白领们睡觉的地方。

或许我生活在这样连走廊里也铺着腥红的地毯,还有透明的电梯的地方也十分合适。还有那张像贵妇人一样软耷耷的水床,我睡着真的很合适。

可现在我像一个小偷一样溜到了电梯里。我得逃出去。

在电梯里我遇到了一个穿中山装的家伙。他大约有60岁,头发茂盛,满面红光。他被我吓得像一只鸟那样一个劲地往电梯的角落里躲。他真是一个胆小鬼,我有什么可怕的呢?一个被人强奸的男人难道还能吓着他?

我这才发现我穿着的可是一条绿色的裙裤,有一股臭精子的气息可能正是从那裙裤上散发出来的。我想这位干部模样的老同志以为我是一位性变态者完全是有道理的。

我怎么会在慌乱中穿上那坏女人的这条裤子呢?配上短得要命的露脐装,我就像一个粗鲁的渔夫。

我对着那位老同志抱歉地笑了笑,把肥大的裙裤往上提了一下。我发现它老是往下掉,可能是它根本没有穿稳。

但老同志却以为我在挑逗他,向他表示爱意也说不准。可我一点也没有要在这一辈子去爱一个老同志的意思。

他吓得不得了啦。我想我见了妓女之类的坏女人可能就是他这个呆样。他把手中的公文包举起来遮住了他那张健康的脸和惊慌的眼睛。我甚至都同情起他来了。

他这副样子难道不正是我么?在生活中我有恐怕一万次这种样子,狼狈得就像一条被人阉割了的狗。

我看到他的公文包上印着一行这样的白字:“企鹅电子工业部”。看样子他老人家是部长也说不定呢。可他现在以为我是同性恋者。

我不知道在这样透明的玻璃电梯里如何搞同性恋?就是和部长同志来点露阴之类的玩艺儿也不行。因为在这座至少有50层的高层公寓电梯里,整个企鹅城里的人似乎都可以看到电梯里的一举一动。这会儿我就发现大街上有人在朝我张望。

但愿别以为我是真正的同性恋者。我最讨厌的就是那类边缘人。我发誓在这个世界我最讨厌的就是同性恋者。可问题是,我现在就被人怀疑是他妈的同性恋者。

我忽然想起来我昨天晚上还把自己想像成是天使,是不断歌唱的天使。

电梯像一只活动的棺材装着我和那个浑身发抖的老同志向地面冲。大约到了第三层或第五层,我突然看到了另一架电梯里有几个人的身影是那样的熟悉。

我把脸贴在电梯玻璃上仔细看了一小会儿。方佩华吸着巨大的雪茄,比划着手式在说着什么,那两个女孩正是陪我喝了至少有50杯的“心跳”——啊哈她是叫“心跳”的女孩,还有一个穿着的正是我这样的绿裤子和露脐装。我记起来了,她应该就叫阿梅。像梅花一样漂亮,外表是那样冰清玉洁,就像处女似的性感迷人的女孩。说不定,昨天晚上就是她脱光了我的衣服呢。

她们为什么要那样?难道仅仅因为我是一个吐了一身脏物的肮脏的天使吗?

方佩华这杂种在那架上升的电梯里大声发笑。他笑什么?他是在笑我吗?笑我在梦中也阳萎?笑我在那张水床上还想着宝宝和唐粉鹅?这个可恶的家伙,他做皮条客真是合适不过了。

电梯门一开,我就像一阵风似的消失在楼与楼之间的峡谷里。

我得赶紧从这该死的地方逃走。我发现我上了方佩华这杂种的当。他想让我坠落成一个俗不可耐的男人可不成。

这时我突然想起了那首《企鹅城的坏女孩》。我一边吹着它那忧伤而愤恨的旋律,一边狂奔起来。

在企鹅城里,宝宝就像一只高贵而又显得有点呆的企鹅那样爱着我。她就是一个这样的女人。

但要是我和她生活在一起,我准会腻烦,她也会在半夜大发脾气。这就是爱情——像捉弄人的幽灵那样纠缠着我。可这还不至于让我无地自容。

今天早晨我被一泡尿憋醒,让我有些恼火。

这是怎么啦?总有那么一些东西让我恼火,连好好睡到上午九点都不成。

我总是被一大泡尿憋醒,我想我要是没有这么多尿水就好了。

而今天早晨我一边眯着眼睛打盹一边撒那泡该死的热尿。但我发现我的尘根有点不对劲,它老人家怎么如此疼痛?像刚从辣椒水里抽出来似的。这种感觉让我差点尖叫起来。

我睁眼一看,我下面那玩艺儿已经像一根红萝卜般肿得又红又硬,在那里呈180度角又神气又可怜地挺拔着,看起来就像是被什么绳索倒吊了似的。啊!为什么要这样?!

在今天早晨我就像一个鬼那样久久地呆在厕所里,突然我忍不住哭了起来。我是说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要这样做倒栽葱状?如果它一天24小时都如此倔强挺拔,我就寸步难行啦。

我一边真诚地哭泣一边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只是他妈的感染而已,还不是什么淋病、梅毒、尖锐湿疣之类的性病。

我的私生活向来小心谨慎,把自己的性欲管得严严实实的。我就是回到旧社会的妓院当一个守门人,我发誓我也不会得上肮脏的性病。因为我从书本上学到了张承志的“清洁的精神”。

我发誓我要像一个和尚之类的边缘人那样来要求自己,这种愿望我一直保存在我那颗锥形脑袋里。虽然我不可能真正将什么原则坚持上十天半月,但我发誓我不想染他妈的肮脏的性病。

就是这样一味地红肿和硬而又挺,足可以将我的精神击倒。我发现我至少是一个十分脆弱的人,连这种小小的打击都承受不了。

我弓着身体在厕所里真诚地哭泣,就像处女痛哭自己突然失去了贞操。我说不出我为什么会如此伤心而害怕!难道我已变成了一个爱痛哭的人?

在这样喧哗的时代,得上性病与喜爱痛哭可能还不是男人最大的弱点。问题是我那尊贵的阳具现在正痛得厉害。它是不是还正在一分一秒地肿大?我傻乎乎地想,如果它成心要惩罚我而一直肿得像柱子那么大,那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真正染上了艾滋病,那我该怎么办?

我想我就只能把头插到便池里去大声痛哭,就像一个男高音那样把痛哭当成最后的歌唱——我说我只配去死,千万别劝我,嗯!到那时我会觉得很羞愧。

我如果真正得上了艾滋病,我会觉得很羞愧。我如果真正得上了艾滋病,我会觉得对不起所的人,甚至对不起那些又傻又蠢的坏女人。虽然有人会痛骂她们,但她们可能对自己什么也弄不懂。

我在我那根尊贵的玩艺儿上涂抹了一层厚厚的白色药粉,那架式就像给理想等纯粹得了不起的东西戴上了他妈的避孕套,感觉似乎舒服了不少。

我什么也没穿,就那样忧伤地坐在椅子上,守着我那根正在和病菌搏斗的宝贝阳具发呆。

在此时此刻我要告诉所有的男人的是,一定要抵制住哪怕是梦中的欲望。我就是在梦中被那两个叫“心跳”和“阿梅”的坏女人弄了一把,是她们给我上了绝妙的一课。

我再也不敢随便和什么女孩喝醉了。不要以为你会得到什么便宜,我敢说你只会把那玩艺儿弄肿,就像我这样夹着两腿还什么也不能说。

我自己给自己打了几针,那滋味真叫恶心。那银色的针管在我的皮肉里抽进抽去,还什么也不能说,连呻吟一下也不行。

唐粉鹅几次欲进来探询,都被我喝斥住了。我想她如果知道我是那么回事,肯定要找那两个女孩算帐的。这正是我无地自容的地方。

我只有一声不吭地等待那家伙一点一点地变小,直到它老人家像原来那样生气勃勃而又老老实实。

我在考虑——那东西肿了后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强迫自己呆在椅子上考虑——那些诸如生命、爱情、性欲等严肃的人生主题。

我想我如果是一个阳萎患者一定更有利于身体健康,我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折磨一根难以启齿的阳物——我得不断地往它上面涂抹白色的药粉,弄得它不伦不类的,完全不像人类尊拜的生殖圣物。我怀疑它突然变成了石膏那我就完了。

那一个星期我都是在那白色药粉散发出的浓烈硫磺气息中度过的,我随时都恶心得要命。

你如果不知道爱惜你的生殖圣物,那你就来闻一闻我那里的硫磺气息吧,保管让你懂得什么是沮丧和恶心。

作为一个男人为什么要在梦境和酒精中也得像胆小鬼那样捂住自己的裤裆?但同时我又担心这样的遭遇会不会使我丧失了对女孩子的爱。我深深懂得一个丧失了爱的男人是多么的没趣。

我不可能因为这小小的教训和失误就失去生活的激情和乐趣。我反复考虑,我不能。

所以我那玩艺儿一消肿复原,我就又穿上新的衬衫,提着我的银色镊子欢欢喜喜地出了门。

我对自己说我得喝一杯,就一杯,而不是两杯或五十杯。

我不能老记得那件不愉快的事,当然更不能忘记我昨天晚上又给自己立下的新的规则——决不和坏女孩喝第二杯酒。

我一边搭车一边狠狠地想,我决不对坏女孩感兴趣了。如果她要纠缠我,那我就一定要在那浪荡货的脸上啐上一口,让她离我远远的。

我打定主意要这样干。

我上的可是一辆开往市郊的专线车。我弄不清我为什么要随着一大帮子人挤上这辆沾满灰尘和泥巴的简直像一只郎猪的破车。

车里弥漫着一股汗臭和泥土气息,但夹杂在这帮贫下中农里我并不感到恶心。

我这会儿正使劲吸着一位村姑身上散发出的像是芹菜似的气味,她兴许是菜农的女儿。

我甚至喜爱她那一对又长又粗的大辫子,它们在我的后腰上温柔地扫射,那感觉真让我迷恋——那是一种健康、温暖,让人想马上变得善良而高尚的感觉。

我希望她那一对粗糙的辫子就那样永远在我的后腰上扫射。哦!千万不要挪开!我喜欢它们随便晃过来荡过去。

我想她有可能就叫芹菜。那股气味新鲜而健康。哦她的辫子为什么那么长?

我紧紧挨着她,但车里还有一大帮子人在说着笑话。

有一个笑起来像风车空转的家伙说他老婆每次和他干完那事后总要喝一大碗凉水,引得全车人都哈哈大笑起来。还有一位满脸红晕的老头向众人露出他的手臂,他说他被不孝的独生子暴打了一顿,要大伙凭凭理。

他底气不足地嚷嚷着:“儿子怎么能打老子?”

但几个聪明得过头的小伙子接着他的话说:“那一定是你睡了你儿媳妇。”众人便又笑起来。

那老头突然生气似的结结巴巴地申辩:“没有,你们怎么和我那不孝的儿子想到一块去了?他吃了我老婆三、四年奶,我摸一下他老婆的奶子都不行吗?”

我这才明白事情的真相,这老家伙是摸了她儿媳妇的奶子。但车里的人笑得更欢了。这真是一帮子又快活又有趣的人。

车子逃离了城市,向市郊冲去。

我的心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我发现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生活中还有这么多的乐趣。路两边到处是绿得滴水的树木和茂盛的青草,我感到了一种新的快乐。

我看着窗外的原野想,我要是那草坡上一条牛犊或者随便一只什么动物就好了,我至少不会被他娘的性病吓坏,至少可以在那些草地上打一个滚,或者随心所欲地欢叫和歌唱。

我想我会歌唱那静静的树林和清澈的小小湖泊,或者我就那样在草丛里睡上一觉,忘记宝宝和唐粉鹅,忘记针管和该死的镊子——它现在还握在我的手上。

汽车穿过尘土和绿树夹道、湖水闪亮的郊区,终于在一个小镇停下。

车里那些爱说笑话的农民轰地下了车,我还独自呆在车上想着心思。

我已经像一个真正的局外人置身于郊区。嘿,我为了随便到哪个酒吧去喝一杯却又莫名其妙地来到了郊区。想一想,这是多么好笑的事。

我像一个孩子那样蹦跳着下了车,心里兴奋得要命。

我一边在小镇里遛达一边想着,如果我能在这里随便被哪个村姑爱上,我就和她结婚。然后生很多小孩子,每天给他们讲我在此之前在城里的那些事,逗他们发笑。

我想让那些孩子都剃光脑袋,光着屁股,就像来自天堂的小天使,紧紧跟在我可能已经衰老不堪的身后。他们大声嚷嚷着,又闹又叫的那多么好。我喜欢他们吵个不停,在郊区的泥土上奔来跑去。

我想我如果要改变自己就只能从那时开始。

我发誓我会和那个可能还是一个文盲的村姑爱得死去活来,每天晚上非得紧紧拥抱在一起才能入睡。我会教她如何接吻,如何掌握高潮。她当然会羞得不得了,但又在不知不觉中都学会了我那一套。

我想我会和她一边做爱一边教她背诵陶渊明先生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她如果还能像一只受惊了的鸟那样在我身体下咯咯发笑就太好了,我喜欢她弹动着身子发笑。

假如她是一个哑巴我也会很喜欢,那样我就可以每天只听她的笑声而不用向她喋喋不休。

这几年我总是对身边的女人喋喋不休,不停地向她们解释来解释去。我发现我就像一个文革中他妈的右派那样不停地向人认错,我得承认我是多么虚伪。但在那些女人面前仿佛唯有谎言和认错才有效。

而如果她是一个哑巴那就太好了,我甚至都不用和她说话,我想我可以用打手势的方式向她表示爱的激情。

虽然我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在郊区的小镇边游荡,但我越想越兴奋,越想越觉得我应该那样——和一个哑巴姑娘相亲相爱,身后跟着一群小泥人孩子。

你猜到那时我最爱喝的是什么?肯定已经不是他妈的那种洋酒啦,我想我最爱喝的就是被阳光晒得暖暖的池塘里的生水。

我会像一条衰老的水牛那样在郊区的野地里散步和奔跑,我可以想像我是那么气喘吁吁而又喜气洋洋,内心里塞满了温暖的青草。

那种局外人的感觉让我重新体验到生命是那么美好,我似乎可以从头开始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