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页
显示左侧边栏
红楼梦人物谈:胡文彬论红楼梦

今古未见之人--贾宝玉之"痴"与"悟"

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一号"人物,他在小说中的"出镜"率最高,堪称"明星"大腕,故脂批作者们称誉他是"今古未见之人"。

或许就是因为这一点,贾宝玉格外受到读者的注意和喜爱。200余年来,论者以种种形式评论他,有歌颂也有批判,有肯定也有否定,褒贬不一。他的存在所引起的"话题",也是"今古未见"。

如果我们将"话题"的"焦点"集中在宝玉的"情态"上,他的"稚"态、"娇"态、"笑"态、"哭"态、"梦"态、"狂"态、"怒"态,等等,都具有鲜明的特色。但在我的印象中,贾宝玉诸"态"之中"痴"态与"悟"态最具有典型意义,也最有审美意趣!

一、千古情人独我痴

痴是人的一种情态。

前人咏情痴的诗文不胜枚举,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欧阳修的《玉楼春》。词云:"尊前拟把归期说,未语春容先惨咽。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离歌且莫翻新阙,一曲能教肠寸结。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词中之"情痴"二字仿佛就是写宝玉之情之痴。而"此恨不关风与月"一句,恰为宝玉的"意淫"作了最精辟的注解。

在《红楼梦》里,痴字的使用频率虽然不能和红字梦字情字相比,但出现的次数也不算少。特别是痴字有9次被嵌入回目,可见作者对这个"痴"字也是情有独钟的。例如,"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第24回),"痴情女情重愈斟情"(第29回),"龄官画蔷痴及局外"(第30回),"痴误拾绣春囊"(第73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 (第78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第97回),"痴公子余痛触前情"(第104回),"释旧憾情婢感痴郎"(第113回),"惊迷语妻妾谏痴人"(第118回)。回目中的这些个痴字都是用在人物的"情感"上,恰到好处,也恰如其人。

回目之外,小说中的诗词典故和叙述文字中也不时有痴字出现。例如:"都云作者痴"(第1回)、"惯养娇生笑你痴"(第1回)、"登时发起痴狂来"(第3回)、"痴男怨女"(第5回)、"痴儿竞尚未悟"(第5回)、"痴迷的,枉送了性命"(第5回)、"千古情人独我痴"(第5回)这些"痴"字也是表现人物的一种情态。

痴是一种外象。在不同人物身上表面都是痴,但其"痴"状、"痴"的结果,不尽相同,甚至有很大的区别。例如,在大观园内洒扫庭院的粗使丫头傻大姐被称为"痴丫头",这个"痴"是她生理上发生了障碍,造成痴傻的情状。这是一种生理上的缺欠,即使她做了可笑的事,人们也无法挑剔,也不能笑她的痴,只能给予一种同情。贾宝玉是为情为爱而痴,痴在心里,是心理上所产生的一种痴迷,虽然有时他痴到"似傻如狂"的模样儿,令人发笑,但他的言行举止留给人的是思考与深省。例如,一花一石、一草一木,本是"无情者",可在宝玉的心目中那花草树木也仿佛有了生命。第23回写他在沁芳闸桥边石头上坐,读他携来的《会真记》。当一阵风吹来,桃花"落的满身满书满地皆是",他"恐怕脚步践踏了,只得兜了那花瓣,来至池边,抖在池内",让花瓣"流出沁芳闸去"。他把花视为有生命,而生命是美丽的,所以爱花、惜花,让花儿"质本洁来还洁去"!王国维曾云:"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人间词话删稿》),此正是宝玉所见之景,所生之情,景情融为一体。又如第58回,他病后烦闷,要去潇湘馆找林妹妹去谈心。他来到沁芳桥时看到一株杏树花落了,结出豆子大小的小杏子,觉得"把杏花辜负了","仰望杏子不舍",竟然"对杏流泪叹息"。杏树花开花落本是自然规律,但在宝玉看来花落意味着一次生命的结束。那杏树花落了,就失去了美,失去了生命的光彩。此时此刻,宝玉哀杏花之凋谢,即是哀美之消失。不仅如此,四季交替,自然景象的变幻,也能勾起宝玉的痴情来。人心感于境遇,而哀乐情动,诗意顿生,达其意而成章。例如第79回,当听说迎春议亲和行将出阁的消息后,他天天到紫菱洲一带徘徊瞻顾。

见其轩窗寂寞,屏帐俺然,不过有几个该班上夜的老妪。再看那岸上的蓼花苇叶,池内的翠荇香菱,也都觉摇摇落落,似有追忆故人之态,迥非素常逞妍斗色之可比。既领略得如此寥落凄惨之景,是以情不自禁,乃信口吟成一歌曰:

池塘一夜秋风冷,吹散芰荷红玉影。蓼花菱叶不胜愁,重露繁霜压纤梗。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古人惜别怜朋友,况我今当手足情。人惟忘情者能做极"不情"之事。蓼花苇叶、翠荇香菱都是"无情"的植物,秋风里花草"摇摇落落"的景象也是"无情"的。然而在宝玉的心目中,"无情"的植物和然景象都有了生命感,转而引起他对"有情"、"痴情"、"知情"的生命更加热爱和思念,以歌言情,抒发他对"手足"命运的深切关怀。情愈深,意愈烈,而味愈浓,此即脂批所说的宝玉"情不情",即对"有情"者痴,对"无情"者也痴。人是万物之灵,是"有情者"、"知情者",因而宝玉之情、之痴,表现更多的是在对人,尤其是对大观园内外女儿们的关怀上。小说中宝玉对女儿们的关怀,描写甚多,不胜枚举。在此只能选择几例具有典型意义者,以窥一斑。

(1)第15回秦可卿大出丧时途经一个村庄,宝玉和秦钟遇到了一个纺绩村姑二丫头,"一时上了车,出来走不多远,只见迎头二丫头怀里抱着他小兄弟,同着几个小女孩子说笑而来"。

宝玉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料是众人不依的,少不得以目相送,争奈车轻马快,一时展眼无踪。

初次相见,如此恋恋不舍--"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当然是一种"情",而且有点发痴之情。但这不是"爱情"之情,而是宝玉在贾府之外看到了一个自由自在的快乐天地,这个自由天地是宝玉一直在寻求、向往的地方。因此他才产生了"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的痴想。

(2)第30回"龄官画蔷痴及局外",宝玉在隔着"篱笆洞儿"看龄官在地上一笔一画地写蔷字,写了一个又一个,"已经画了几千个蔷。"

外面的不觉也看痴了,两个眼睛珠儿只管随着簪子动,心里却想:这女孩子一定有什么话说不出来的大心事,才这样个形景。外面既是这个形景,心里不知怎么熬煎。看他的模样儿这般单薄,心里那里还搁的住熬煎。可恨我不能替你分些过来。

虽然同在一园,可恨并不相识。但宝玉却能看的痴,想的痴。直到天空落下了大雨,宝玉告诉人家避雨,怕那女孩儿被"骤雨"激了。待到自己跑回怡红院,还记挂着那女孩儿有没有"避雨"处,正所谓言情愈真,写境愈真,记事亦愈真。

(3)第35回"白玉钏亲尝莲叶羹",宝玉和玉钏儿因眼睛看着别处而"将碗碰翻","将汤泼了宝玉手上"。可是--宝玉自己烫了手倒不觉的,却只管问玉钏儿:"烫了那里了?疼不疼?"玉钏儿和众人都笑了。玉钏儿道:"你自己烫了,只管问我。"宝玉听说,方觉自己烫了。此即情不尽,语尽意不尽,兴尽而味不尽之谓也。宝玉自己被烫却问他人"疼不疼",痴到心中只有他人,完全"无我"了!

(4)第66回尤二姐、尤三姐与兴儿拉家常,说到贾府内外一些人的品格长短。当说到贾宝玉时,尤三姐道:

姐姐记得,穿孝时咱们同在一处,那日正是和尚们进来绕棺,咱们都在那里站着,他只站在头里挡着人。人说他不知礼,又没眼色。过后他悄悄的告诉咱们说:"姐姐不知道,我并不是没眼色。想和尚们脏,恐怕气味熏了姐姐们。"接着他吃茶,姐姐又要茶,那个老婆子就拿了他的碗倒。他却赶忙说:"我吃脏了的,另洗了再拿来。"这又是一痴,痴到让人误认为"他不知礼,又没眼色"的程度。然而,在宝玉的心目中,女比"礼"更重要。他不是"没眼色",恰恰是他把"眼色"放在了人(特别是"女儿")身上,他重视的是人,尤其是女孩儿,因"女儿两个字,很尊贵、很清净的,比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贵无对的呢"!

贾宝玉之痴,是情痴。清人涂瀛在《红楼梦论赞》中有云:"宝玉之情,人情也,为天地古今男女共有之情,为天地男女所不能尽之情。"又日:"圣人尽性,惟宝玉为能尽情","宝玉圣之情者也。"他对林黛玉的情就是"为天地古今男女之至情"。这种"至情"在他与林妹妹相识、相处到相爱的全过程中表现得最充分,也最感天动地,令人感到刻骨铭心。从相见时的"砸玉"到"挨打"后遣晴雯"送帕";从"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埋香冢飞燕泣残红"到"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最终"悬崖撒手",已达到了"情极之毒"。贾宝玉对爱情的痴,亘古无一人能够做到。他是古今第一大情人,也是天地间第一大痴人。

贾宝玉之痴,是一种心理美。他主张"世法平等",重视的是"不失其赤子之心"。我们在他的痴中深切地感受到了这种精神。有人把贾宝玉的隋痴解读为"色鬼",是"混世"的一种,完全是不解"情痴"之真谛,连尤三姐的见识都不如。第66回中尤三姐就曾说过:咱们也不是见一面两面的,行事言谈吃喝,原有些女儿气,那是只在里头惯了的。若说糊涂,那些儿糊涂?我冷眼看去,原来他在女孩子们前不管怎样都过的去,只不大合外人的式,所以他们不知道。

尤三姐对贾宝玉的评价是公允中肯的:第一,宝玉生活在一个封闭式的女儿国中,他的身边都是些清秀美丽的女孩儿,长期的耳濡目染,使他身上沾上女儿气,正是"在里头惯了的"。第二,在"言谈行事"方面,贾宝玉被视为"混世魔王"、"似傻如狂"、"于国于家无望",就是因为他拒绝了"留意于孑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正所谓"道不同不相谋"。在贾府中,宝玉无法拥有自由意志,呼吸不到最新鲜的空气。他的情与痴是要冲破家庭的束缚,去追求一种心灵上的情趣。他的痴爱是对美的体验,对生命的享受。曹雪芹:"开辟鸿蒙,谁为情种!"

贾宝玉:"千古情人独我痴!"

二、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悟,就是洞彻人生,认识自我。它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种境界。

贾宝玉是古今天下第一大情痴,但他又是一个有"情极之毒"的人。情到极至,他能够幡然醒悟,这是他不同于其他人之处。因此他的悟主要在情悟上。当"情极"之时他能打破情关,洞彻人生。因为在贾宝玉的心目中,无"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所追求的是情与爱,只要有了情与爱就感到人生有了价值、有了意义,即使化成了一股烟随风飘去,他也心甘情愿。

悟,有"顿悟"和"渐悟"之分。贾宝玉之悟是"渐悟"而不是"顿悟"。第5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神冥的"代言人"警幻仙姑遵荣宁二公之嘱,所"警" (即点化)的内容有三条:

(1)先引宝玉来到"薄命司","以彼家上中下三等女子终身册籍,令彼熟玩"。目的希望他从"三等女子终身册籍"上的图画、册词中悟出人生命运皆前定,无法挽回,即所谓"红颜薄命"。"红颜"是女子的代名词,也是美的代表。"薄命"即告诉人们女子所遭受的苦难使她们的命运更悲惨。宝玉一一看过之后,并没有"玩"出味道来,结果是"尚未觉悟"。

(2)复又引宝玉来至"珠帘绣幕,画栋雕檐"、"仙花馥郁,异草芬芳"的所在(即大观园之投影),"令其再历饮馔声色之幻","醉以灵酒(万艳同杯)、沁以仙茗(千红一窟),警以妙曲(十四支《红楼梦》曲)",结果仍然是"痴儿竟尚未悟"!

(3)万般无奈之下,仙姑只好用"美人计"(即哲学家说的"性启蒙"教育),将秉月貌擅风情的兼美可卿许与宝玉,令其领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达到"改悟前情"的目的。痴顽的贾宝玉是天下第一大情种,享受了"巫山之会,云雨之欢"后,不但没悟,且"柔情缱绻,轻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差点儿走入了"迷津"里还不"回头"。警幻仙姑将宝玉引入梦界,想一梦而悟,显然是用"顿悟"之法,她的"警"(点化)失败了。她只能让情痴贾宝玉"出梦"--回到"温柔乡"里去摸爬滚打--"历尽悲欢离合炎凉世态",经受一番折磨和痛苦,渐渐地悟透人生。贾宝玉之悟是伴随着贾家的盛衰全过程而逐渐完成的。他经历了情困一情识一情悟一情绝("悬崖撒手")四个阶段。贾府鼎盛时期,宝玉在情的百花丛中自由自在,天真烂漫,采撷百花,欣赏花的馥郁,品尝情与爱的甘露。但是偶尔他也遇到了由"情"而引发的各种小矛盾,令他有几分困惑,又有几分苦恼。例如,第21回写史湘云来到贾府,与黛玉住在一起,于是宝玉天天早起就跑到黛湘住处梳头洗脸,结果引起怡红院以袭人、麝月为首的丫鬟们的"醋意",又是数落,又是整口不理睬。这给宝玉带来了困惑和苦闷,只好从《南华经》中去寻找解脱,终于悟出了"爱博而心劳"的道理,于是写下了续《南华经》一段文字。这段文字是宝玉开始有了"情困"的告白。接着,第22回写众人听《山门》曲,一曲未终又起了"风波"--那个唱《山门》的小戏子长得有点像林妹妹,快心直的史大妹妹竞脱口而出,伤了林妹妹的自尊心。多情的贾宝玉担心二人"生隙恼",展开了穿梭外交,劝了这妹妹又劝那妹妹,不想"未调和成功,反落了两处的贬谤"。闹了个灰头土脸,两头不够人。事后越想越无趣,又向《南华经》中寻答案,终于明白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这两个小故事,使宝玉悟出了情既可给人带来欢乐,但同时也会给自己造成苦恼--情不都是甜蜜的。

第36回是"识分定情悟梨香院"。贾宝玉通过所见贾蔷与龄官之间真挚恋情的一幕,认识到"人生情缘,各有分定"。他被龄官的真情所震动,"痴痴的回到怡红院中",对袭人说出自己的心底感受:

我昨晚上的话竟说错了,怪道老爷说我是"管窥蠡测"。昨夜说你们的眼泪单葬我,这就错了。我竟不能全得了。从此后只是各人各得眼泪罢了

所谓"人生情缘,各有分定",就是说情(爱)是不能强求的。这句话同第118回宝玉劝宝钗时所说的"尧舜不强巢许,武周不强夷齐",都是同一个道理。

情识(识分定)是贾宝玉在情的道路上的一次大转折。从此以后,他对大观园内外那些秉山川之灵秀的女孩儿虽然仍旧充满情意,"不失其赤子之心",但他的心目中已清楚了"各有分定"的界线。他对黛玉之情走向专一,引为惟一的知己,将他们之间的情升华到纯真的爱情。

贾宝玉的情悟是在第74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到第78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这段时间内完成的。从第53回起,贾家已开始由盛转衰。而抄检大观园是未来贾府被抄的一次预演,贾宝玉在这期间看到了司棋、晴雯、芳官、四儿的被逐和死亡,人世间的无情代替了有情、知情。《芙蓉女儿诔》中所哀悼的不是晴雯一个人,也不是仅仅暗射的林黛玉一个人,而是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他所憎恨、诅咒的不仅仅是贾府或贾府中的某几个人,而是那个无情的社会、那个无人性的专制制度。

林黛玉之死使贾宝玉由情悟走向了"情绝",即由"渐悟"的积累到了质变而"顿悟"。这种悟(从渐悟到顿悟)是植根于18世纪"没有自由意志"的文化土壤之中,悟的结局也只能是"悬崖撒手"。因为贾宝玉失去了惟一的知己、惟一的希望,"一贫如洗"。他无路可走,只好、也只能回到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去--回归大自然。

人生不能没有悟,人生也必须有所悟。只有悟,才能认识自我,洞彻人生。

2001年10月1

情心妍态几千般--林黛玉之"哭"与"笑"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女一号。她秉赋极高,心智奇巧,颇有诗人气质,故在大观园诗社里勇夺菊花魁。她的《葬花词》、《桃花行》、《秋窗风雨夕》,脍炙人口,感动了无数青年读者的心,成为大观园内的"诗魂"。

古人云:"情深不寿。"林黛玉才高而多情,但生来就是一个病秧子,"从会吃饮食时便吃药,到今日未断,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自到贾府后,心情压抑,又遭受"情"的折磨,整日以眼泪洗面,不数年终于"泪尽而亡"。

林黛玉是作者极力塑造的一个"理想"式的人物,称得上是"今古未见之人"。或许因为如此,读者从林黛玉身上看到她内心世界是极其丰富而复杂的。倘若从她的"隋"态角度看,她的"病"态美、"羞"态美、"睡"态美,都写得极尽情致,均可独立成篇。但本文只选取她的"哭"态与"笑"态作为观察、剖析的对象。这是因为她的"哭"不仅数量多(以泪洗面,泪尽而亡),而且她哭出了一腔"心事",有着一种特殊的"哭"味。正因为哭多笑少,所以她的"笑"也另有一番风情。况且哭与笑都是人类最通常的情态,对照着谈两种情态在一个人物身上的表现,会给读者以更深的印象。

一、哭,哭出了一腔心事

哭是人一种情态,也是人类的本能反应。每个人刚脱离母腹来到人世间的第一声就是"哭",这是新生命诞生的"报告词",它带给父母的是惊喜和欢乐!

哭有示意性,它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例如幼儿以哭表示自己饿了要吃奶;又如婴儿有尿了或要拉屎,也用哭示意父母赶紧把尿把屎;再如婴儿会用哭来表示自己某处疼痛了,或小孩子摔倒了,首先就是哭,以哭表达自己的痛感或是不满。作为成年人的哭,大多是表达难过、委屈、伤感、激动、怀念、疼痛,等等,这些情态已远远超出了"示意"性功能,转向了人的内心感情的表达方式。

林黛玉的哭是从她出场那一刻就开始了。小说第3回写她"抛父进京都","洒泪而拜别,随了奶娘及荣府几个老妇人登舟而去"。进了贾府见到自己的外祖母"哭个不住。"是日晚上又在自己的房间里"淌眼抹泪的",原因是白日里宝玉因见天仙般的林妹妹没有通灵玉而"登时发作犯痴狂病来",她认为是自己初来惹起的祸,故而伤心自责。这些哭可谓人之常情,还不足以表现林黛玉"哭"的特别之处。以我读《红楼梦》的感受来说,林黛玉的"哭"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珍惜生命之美,却又为生命的短暂而哭。《葬花词》的内容主要表达了她的这种情怀。第23回写林黛玉独自一人来到沁芳闸桥旁的桃花林下,"肩上担着花锄,锄上挂着花囊,手内拿着花帚"在"扫花"、"葬花"。当宝玉说把花扫起来撂在水里时,黛玉说道:

撂在水里不好。你看这里的水干净,只一流出去,有人家的地方脏的臭的混倒,仍旧把花遭蹋了。那畸角上我有一个花冢,如今把它扫了,装在这绢袋里,拿土埋上,日久不过随土化了,岂不干净。在黛玉的眼中花儿是美丽的,它是一次生命的绽放,美丽的生命是不该受到"糟蹋"。

第27回"埋香冢飞燕泣残红"写黛玉在花冢前一面哭一面诵她的《葬花词》: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这些诗句清楚地表达了黛玉对生命之美、生命之短暂的伤怀情绪。她由"花谢花飞"联想到人的生命之美、生命之短暂,伤怀之情更深进了一层: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古人曾云:"人心感于境遇,而哀乐情动,诗意顿生,达其意而成章。"《葬花词》因花而情动,因情动而成章。

(2)孤苦伶仃愁绪满怀,寄人篱下备感凄凉。黛玉从小失去母爱,又没有兄弟姐妹,如今又远离父亲,使她幼小的心灵上有一种孤苦伶仃之感。所以她常为自己的身世不幸而哭。第27回《葬花词》中"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借花的经风沐雨写出自己寄人篱下孤苦伶仃的内心感受如同"风刀霜剑严相逼"。第45回"风雨夕闷制风雨词"将黛玉的"别离"之痛写得凄楚动人。这首词因拟"春江花月夜"之格,乃名其词日《秋窗风雨夕》。词中有云:泪烛摇摇燕短檠,牵愁照恨动离情。连宵脉脉复飕飕,灯前似伴离人泣。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窗纱湿。秋天,万物萧疏,大雁南飞,给人带来浓厚的思乡情绪。小说中特别写道:

秋霖脉脉,阴晴不定,那天渐渐的黄昏,且阴的沉黑,兼着那雨滴竹梢,更觉凄凉。黛玉不觉心有所感,亦不禁发于章句,遂成《代别离》一首秋风秋雨是景语,《代别离》是黛玉情语。景语与情语融为黛玉的心语--别离之苦,思念之苦!

第67回"见土仪颦卿思故里",写薛宝钗将乃兄薛蟠从苏州带回来的土特产,小玩物分赠姊妹们,也送了黛玉一份。黛玉睹物伤情,"想起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寄居亲戚家中想到这里,不觉的又伤起心来了"。当宝玉来看望她时,已是"泪痕满面"。宝玉故意说是因嫌宝姐姐送少了的缘故,黛玉道:"我又不是两三岁的小孩子我有我的缘故,你那里知道?"说着,眼泪又流下来了。黛玉哭的"缘 故"就是思念逝去的双亲,思念远方的故里。因为她在现实的生活中不管如何富有,都无法代替她的孤苦伶仃之感受,都无法拂去她心头的无限惆怅和思念!

(3)爱,纯贞的爱是林黛玉一生最大的追求,她把爱情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她无时无刻都在关注自己所爱的人及他们的爱情。所以黛玉的哭是为所爱的贾宝玉哭,为实现他们共同的爱情--"木石前盟"而哭。林黛玉与贾宝玉之间的爱苗早已在"三生石畔"就已植入他们的心田。当他们来到人世并聚在一起的时候,这棵爱苗已经萌芽,正在经受风刀霜剑的考验。第3回初入荣国府,宝黛见面时,"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下想到: 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见过林黛玉之后,立即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听了说他胡说,宝玉又道:"虽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为不可。"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前世姻缘",用小说中的话说是"木石前盟"的记忆。

宝黛之间初是"则同行,夜则同息同止,真是言和意顺,略无参商"。但自从薛宝钗入贾府之后,宝黛之间的感情有了裂纹。从此之后黛玉经常独自"垂泪"。第8回"探宝钗黛玉半含酸",可见黛玉已由爱生妒,由妒生探,不断"试探"宝玉是否真情。第20回黛玉又为史湘云的到来大犯疑心,宝玉向她解释道:

你这么个明白人,难道连"亲不间疏,先不僭后"也不知道?我虽糊涂,却明白这两句话。头一件,咱们是姑舅姊妹,宝姐姐是两姨姊妹,论亲戚,他比你疏。第Z件,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尽管如此说,你试我探,"金玉"二字成了他们之间的一块心病,成为他们口角之争的导火索。每一次不是宝玉掉泪,就是黛玉抹眼,然后又是和好如初。第29回"痴情女情重愈斟情"将宝黛互"试"互"探"的心理微妙之处写得淋漓尽致。回末写道:

原来他二人竟是从未听见过"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这句俗语,如今忽然得了这句话,好似参禅的一般,都低头细嚼此话的滋味,都不觉潸然泣下。虽不曾会面,然一个在潇湘馆临风洒泪,一个在怡红院对月长吁,却不是人居两地,情发一心!第31回写史湘云劝宝玉讲些仕途经济学问,遭到宝玉的反驳。宝玉说了一句"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黛玉听了这句之后,觉得"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想到此间,不禁滚下泪来。"当宝玉正面向黛玉剖白心中只有林妹妹,让她"放心"之后,林黛玉一面拭泪,一面说道:"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早知道了!"

从第33回宝玉挨打,第34回黛玉探病,宝玉送帕,黛玉题帕,可以说宝黛之间的感情由矛盾、动荡转到了互剖心迹,你放心我也放心的阶段。第36回宝玉"情悟梨香院"之后,已是非黛不娶。用宝玉的话说:"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也就是从这时开始到后40回,读者已很少再见黛玉为宝玉为爱情哭泣--"欠泪的泪已还"!

黛玉一生为情而生,为情而死,"质本洁来还洁去"。对于黛玉之死,论者怀着无限的同情。续书的狗尾续貂多以黛玉还魂挂帅之类的故事以泄胸中不平之气,说明黛玉在读者心中的崇高地位,是任何人也抹不去的。清代涂瀛曾在《林黛玉赞》中道出林黛玉的为人品格和她的情深不寿。其赞日:

人而不为时辈所推,其人可矣。林黛玉人品才情,为《红楼梦》最,物色有在矣。乃不得于姊妹,不得于舅母,并不得于外祖母,所谓曲高和寡者,是耶非耶?语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其势然也。"于是乎黛玉死矣。

世有此评足矣哉,黛玉虽"泪尽而亡",亦当含笑于九泉!

二、笑,笑出了天真

笑,是人类三种基本"情态"之一。人们喜欢笑,同情哭,而厌恶怒。因此,笑是人们最常见的一种情态,它的运动频率是最高的。

笑,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态。法国让诺安写了一本专书《笑的历史》,是专门研究"笑"这种情态的。他从"笑的词汇和理论",一直研究到"世界各地的笑",可以称做"笑典"。他在这本书中插了一幅图,标明是"笑的量度",下面的说明是:"量度表上的刻度,自下而上分别注明:冷笑、有礼貌的微笑、不出声的笑、笑、大笑、狂笑、笑得要死。"这是外国人对"笑"的研究,中国人"笑的历史"是否有专书我没有去查考。但是我想中国人对"笑的妙用"一定是非常熟悉的,《红楼梦》就是一部形象的"笑典"。

《红楼梦》中对"笑"的描写,可以用"五彩缤纷"、"异彩纷呈"八个字来形容。读者对小说中"笑"的情节有两处印象最为深刻:一是王熙凤出场时的笑,二是第40回刘姥姥讲笑话时那场"笑"。这两处"笑"的描写为读者所赞赏,为评论家所极力称道,被誉为"以笑写人的典范"之作。前人有评云:"只笑字,写得如许离奇,直有滚雪飞花之妙。篇中如伏字、滚字、搂字、指字等俱千锤百炼而出,其形状如在目前。形容粲者哄堂,尽态极妍,文笔如龙,无状不肖。"但是,不知读者们是否注意到《红楼梦》中林黛玉的"笑"。因为人们时常只注意到林黛玉的"哭",是个"泪人儿",似乎她不会"笑"。

其实不然。林黛玉并非一味地以眼泪洗面,整日地哭哭啼啼。她会笑,有时笑得非常开心,笑得很美。例如第40回刘姥姥讲笑话,"上上下下都哈哈大笑起来",此时,"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子嗳哟"。这是林黛玉开怀一笑,笑得天真无邪。除了这一处之外,还有许多描写林黛玉笑的情节。例如,第19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玉生香》中写宝玉到黛玉房中看视,正值黛玉午睡,让宝玉到别处去走走。此时宝玉说道:"我往那去呢,见了别人就怪腻的。"下面写道:

黛玉听了,嗤的一声笑道:"你既要在这里,那边老老实实的坐着,咱们说话儿。"宝玉出至外间,看了一看,回来笑道:"那个我不要,也不知是那个脏婆子的。"黛玉听了,睁开眼,起身笑道:"真真你就是我命中的天魔星!请枕这一个。"接下去是宝玉"闻得一股幽香",于是寻根刨底问是什么"香"?小说中连用了"黛玉笑道"、"黛玉冷笑道"、"便笑的喘不过气来"、"叹笑道"、"忙笑道"。再下面是宝玉编故事给林妹妹"解闷儿",又用了"黛玉笑道"、"笑道"、"忙让坐,笑道"、"黛玉听了笑道"?的一次,也是笑得最惬意的一次。

从统计学的角度看,林黛玉笑的频率虽然可能比她"哭"的次数多。但在人们的记忆里,感受中,总是认为黛玉的笑比哭少。这是由于她的处境、身世,特别是她与宝玉的感情,始终困扰着她的心绪。因而,她的"笑"容可能要比其她姐妹少。她的性格内向,大家族礼仪的约束,使她幼小的心灵有些压抑,有些孤僻。因此,小说中黛玉的笑常常是"冷笑",特别在80回以后当宝玉的婚姻事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林黛玉的笑由冷笑而大笑,笑声中给人以不祥之感。这种"冷笑","绝望的笑"中也包括她对世俗的蔑视和决诀!从第19回中写的黛玉之"笑"看,她在和宝玉独处时心情总是好的,有一种宽慰感,所以笑得多,笑得妍态媚人。即使是"冷笑"、"叹笑",也让人感到一种可爱,一种美。她笑出了自己的性格。

但是,林黛玉的笑毕竟太少了,常常令读者只记住了她会哭、只会哭。"甚至在笑声中,心灵深处也隐含着痛苦。"(《圣经》语)黛玉的笑是短暂的,她一生的命运是以"悲哀告终"。

1995年4月22

外冷内热两样情--薛宝钗之"识"与"时"

薛宝钗是"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的皇商薛家大小姐。她在《红楼梦》中名列宝黛之后,算是第三号人物。她是小说"金玉良缘"的主角,她脖子上挂着那个"金锁"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或许正是由于"金玉良缘"的原因,自《红楼梦》问世以来,薛宝钗一直是拥林贬薛派"攻击"的对象。直到最近几年,随着整个社会的改革开放,人们的审美观、价值观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小说人物的评价标准也有了相当的不同,如今有人提出"娶妻当如薛宝钗",就连高等学府的莘莘学子中也有不少人投了赞成票。这个事实说明薛宝钗在读者心目中还是有相当高的地位。

在人们的印象中,薛宝钗是一个"冷美人"--吃"冷香丸",住的屋子"雪洞"一般,穿的是"家常"旧衣裳,对人不疏不亲又有几分冷漠其实这只是她的外表,在冷的另一面是她还有"热毒"。这种内热,才是她人格的实情。从小说的结构看,薛宝钗的形象似乎有过修改,初以"贤"为主,后以"识"为主,终选"时"为定评,这一看法可以从回目的改动得到一些印证。

人们可能记得《红楼梦》第56回的回目,上联是"敏探春兴利除宿弊",下联是"时宝钗小惠全大体",这是曹雪芹为小说的两位重要女性的人格作出的"定评"。"敏探春"之"敏",我们另文去谈,这里集中说薛宝钗之"时"。从原本回目变化看,作者对薛宝钗人格所作断语,似曾有过斟酌,改了又改。

人们通常读到的程甲本、程乙本《红楼梦》和以这两种版本为底本的翻刻本,都是作"贤宝钗小惠全大体",早期抄本中的"甲辰本"(又称梦觉本)用的是"贤"字,说明程本系统的"贤"字即来源于甲辰本。戚序本、王府本均作"识宝钗",庚辰本、己卯本作"时宝钗",列藏本底本作"时"后点改为"薛",应与庚己二本同。

贤、识、时三字都有版本根据,但究竟用哪一个字更准确,能概括出宝钗的人格呢?首先,"贤"字,前已用在袭人身上,第21回回目作"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以曹雪芹之文才不可能用重字,如果用在宝钗、袭人两人身上一主一婢,又有正副册之别,这显然不够妥当。其次薛宝钗是寄居贾府的重要客人,而非贾府内的人,将"贤"字用在她身上也不妥善,况且宝钗与宝玉的关系或她对贾府长辈的关系,她不可用"贤"字。可以说,"贤"字只能用在贾府内女性身上,包括像袭人这样特殊的大丫头身上。"贤"字用在袭人身上寓有暗讽之意,但却是袭人的人格,这从她对王夫人的忠诚,对宝玉之体贴、"娇嗔"相"箴",都能证明用"贤"字极妥。

识,是一种眼光,也是一种能力。薛宝钗识文,诗词书画在群钗中也是佼佼者。大观园诗社成立甫始,她以一首"讽和螃蟹咏"受到众人的拍手赞赏,都说这是咏蟹绝唱,(见第38回)第42回宝钗论画从画法到画具娓娓道来,不要说四丫头惜春没有这种本事,就是把大观园内外的贾府上下人等都数上来也不及她一个,她是一个作学问的"全才"。至于说到宝钗识人,小说的例子可以说不胜枚举。例如,第42回李纨、探春、黛玉谈到惜春绘大观园图时,林黛玉称刘姥姥是"母蝗虫",宝钗笑道:

世上的话,到了凤丫头嘴里也就尽了。幸而凤丫头不认得字,不大通,不过一概是市俗取笑。更有颦儿这促狭嘴,他用"春秋"的法子,将市俗的粗话,撮其要,删其繁,再加润色比方出来,一句是一句。这"母蝗虫"三字,把昨儿那些形景都现出来了。亏他想的倒也快。众人听了都笑道:"你这一注解,也就不在他两个之下了。"

宝钗的识事、识时务、识大体,可以从下面几件事来看。第一件是第30回宝玉无意中说出怪不得他们拿姐姐比杨妃,原来也体丰怯热,下面写道:

宝钗听说,不由的大怒,待要怎样,又不好怎样。回思了一回,脸红起来,便冷笑了两声,说道:"我倒像杨妃,只是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一个"不由的大怒"之人,却能够忍住怒,这需要多大的定力?但她忍住了,回击的也非常巧妙得体。第二件事是宝玉挨打,袭人当宝钗面说是薛蟠调唆人干的,宝钗回家告诉了母亲。薛蟠闻说感到受了冤枉大闹起来。说宝钗是"护着"宝玉,"把个宝钗气怔了,竟然哭起来。"小说中写道:宝钗满心委屈气忿,待要怎样,又怕他母亲不安,少不得含泪别了母亲,各自回来,到房里整哭了一夜。宝钗将自己的委屈放下,想的是"怕他母亲不安",既表现孝心,又体现出她识大体来。

第56回重点写探春、李纨、宝钗三人联合治家。回目的下联是"时宝钗小惠全大体"。在这一回中,宝钗与探春对话谈到《不自弃文》和姬子之文,宝钗一段话最为精彩:宝钗道:"天下没有不可用的东西;既可用,便值钱,难为你是个聪敏人,这些正事大节目事竟没经历,也可惜迟了。学问中便是正事。此刻于小事上用学问一提,那小事越发作高一层了,不拿学问提着,便都流入市俗去了。"宝钗之所以能在识见上高出众钗,原因就在于宝钗能够"于小事上用学问一提"!

显然,薛宝钗是一个非常有"识"之人,而且重要的是她不是一个"本本主义者"。她能将自己的"识"巧妙地运用到生活实践中去,为自己的处世行事服务。但是"识"并不是宝钗的人格本质,就如同她的"冷"一样是内"热"的外象。

宝钗的人格本质是"时"--合时与待时。在贾府内诸人的眼里,薛宝钗"稳重和平"、"随分守时"。她的一言一行,都特别重分寸、讲礼仪。她做任何事,都非常务实,重视人际关系(大者社会)的稳定和传统的价值。她不多言多语,有一种默默的观察和理性的思考,而在关键时刻又有极强的攻击力。她"任是无情也动人",但却坚守着"淡极始知花更艳"的主张,所以她以"合时"作为自己的行为规则,一副大家闺秀的风范。前面我们列举的宝钗的"识"是她"合时"的表现,正因为如此,刚入贾府不久,就获得了贾家上下的好评。第5回开篇写道:

不想如今忽来了一个薛宝钗,年岁虽大不多,但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守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

将宝钗与黛玉相比,实际上已为后来故事的发展及其结局埋下了伏线。第84回贾母与薛姨妈聊天,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对薛宝钗作了如下一段评价:

我看宝丫头性格温厚和平,虽然年轻,比大人还强几倍,前日那小丫头回来说,我们这边还都赞叹了他一会子,都像宝丫头那样心胸儿脾气儿,真是百里挑一的。不是我说句冒失话,那给人家作了媳妇儿,怎么叫公婆不疼,家里上上下下的不宾服呢?

由此可见,薛宝钗的"合时"不仅赢得了贾府下层人的好感,而且也讨得贾府"老祖宗"的满心欢喜!

但是,"合时"仅是薛宝钗处世的一种方法、手段而已,并非是她的终极目的。她的目的是"待时",即是她的"内热",亦即"钗于奁内待时飞"。这一点,我们可从两个方面看:一是她进京的目的是响应"当今"的号召,竞选宫中的才人赞善,想从此一登龙门做人上人,光宗耀祖。二是当她失去了一登龙门的可能性时,把目标锁定在宝二奶奶的宝座上,实现"金玉良缘",这虽是退而求其次,但也不失为一次关乎自己未来的最佳选择,总算千里北上没白走一趟。

"合时"是"待时"的基础,没有"合时"就无法"待时",这是薛宝钗所代表的一类人的做人诀窍。薛宝钗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方面使自己一切行为都合于时宜,自己设限,自我控制,内敛而不外露。除了在自己母亲和兄长面前外,绝不任性做任何事,讨得贾府上下老幼极佳的印象。另一方面,她深懂"父母之命"在婚姻中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对贾府的当权者和能够起到作用的每一个人她都着意联络感情,扫去前进道路上的障碍。这种深刻的观察力和成熟的理性,不要说黛玉不及,就是有大丈夫气的三小姐探春也不如。由于选取的对象是贾宝玉,所以她必须在宝玉心目中占据一定位置,争得欢心。首先她抓住了宝玉配金锁这一重要的"锁链",牢牢地拴在一起,"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是一次成功的试探。宝玉爱林妹妹,但他还是提出了为什么林妹妹没有这个金锁呢?可见这个"金锁"的重要意义。

人们要特别注意小说写薛宝钗有热毒症,而且是从娘胎中带来的,是胎毒。这种"病毒"来自她的家庭--皇商世家。在这种商人家庭中,从小耳濡目染的全是一种"交易"--买与卖,交易中的"待价而沽"、"待时而飞"的商业诀窍和手段,时刻影响着薛宝钗的心灵和她的人生态度。但是薛宝钗与她同龄的女孩子一样有自己对爱情的希望、追求和梦想,然而长期的渴求得不到释放,压抑的结果就是"热毒"时常发作。从现实生活中和作为观念形态的古今中外小说,我们清楚地看到,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受到他们生存环境的影响,他们在构成他们世界的推测和价值的范围之内行动,并且必然据此而决定他们的人生路向,乃至自己的最终命运。薛宝钗也如此,她的谜语中说"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是热毒发作的真实写照。

"待时"的结果是薛宝钗终于嫁给了贾宝玉,实现了她"上青云"的梦想。然而,她只赢得了一个名分,而没有得到贾宝玉的心。对这样的结局,第5回的《终身误》写得明明白白。曲云:

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在宝玉心中,"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2000年8月26日

雾月光风耀玉堂--史湘云之"憨"与"豪"

史湘云在《红楼梦》中属十二钗正册,也是一个"薄命"女子。她身处薛、林之间,以才品见长,"出而颦儿失其辨,宝姐失其妍,非韵胜人,气爽人也。"(涂瀛:《红楼梦论赞》)虽然她有时对宝玉谈些"仕途经济"之类的"混账话",但她的娇憨之态仍然给读者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同薛、林比较,作者描写湘云处落墨不多。从小说中我们知道她是贾母的内孙女,"襁褓"之间父母违,由叔婶代养。她从小经常小住贾府,与宝玉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她从小就喜欢打扮成男孩子样子,有一股男子汉的豪迈气概。对她的性格命运,第5回《乐中悲》曲中都作了预示。前人对她的人格多有好评,赞赏她。"青丝拖于枕畔,白臂撂于床沿,梦态决裂,豪睡可人,至烧鹿大嚼,褶药酣眠,尤有千仞振衣、万里濯足之概,更觉豪之豪也。不可以千古与!"(同上)小说第62回"憨湘云醉眠芍药相"用了一个"憨"字,这是曹雪芹对这个枕霞旧友的"定评"。看她那醉后睡态:说着,都走来看时,果见湘云卧于山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落在地下,也半被落花埋了,一群蜂蝶闹嚷嚷的围着他,又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瓣枕着。众人看了,又是爱,又是笑,忙上来推唤搀扶。世间醉态睡态种种,独湘云最美。戚序有正本此回前总批有云:"湘云喜欢酒,何等疏爽。"回末又评道:"看湘云醉卧青石,满身花影,宛若百十名姝抱云笙月鼓而簇拥太真者。"此可谓至评。

接下是写湘云醉中的梦态。人们都知道,酒有一种麻醉作用,能使人神志不清,出现醉态。有人醉后话多,高谈阔论,神采飞扬;有人醉后沉默无语,如痴如呆;有人醉后又哭又笑,神情异常;也有人醉后昏昏欲睡,并且梦话连篇。湘云就属于这最后的一种"醉态"。请看小说中的描写:

湘云口内犹作睡语酒令,唧唧嘟嘟说:"泉香而酒洌,玉盘盛来琥珀光,直饮到梅梢月上,醉扶归,却为宜会亲友。"众人笑推他,说道:"快醒醒儿吃饭去,这潮凳上还睡出病来呢。"湘云慢起秋波,见了众人,低头看了看自己,方知是醉了。原来是纳凉避静的,不觉的因多罚了两杯酒,娇弱不胜,便睡着了,心中反觉自愧。连忙扎挣着同人来至红香圃中,用过水,又吃了两盏酽茶。探春忙命将醒酒石拿来给他衔在口内,一时又命他喝了一些酸汤,方才觉得好了些。

湘云梦中所言,正是酒令。"泉香而酒洌"取自宋代欧阳修的《醉翁亭记》中的句子;"玉盥盛来琥珀光",见于唐李白《客中行》诗;"梅梢月上"是骨牌副儿名;"醉扶归" 曲牌名;"宜会亲友"则是"时宪书"上的话。她在梦中完成了酒令,表现了她的才华。

酒,创造了梦态美。

在曹雪芹的笔下,湘云的性格是"霁月光风耀玉堂"。她那富于旷达豪爽的须眉气质和直率狂放的魏晋名士风度,是《红楼梦》中所有年轻女子不具备的。"醉卧"一段形神兼备,形神一体,将豪爽的"醉态"同妩媚的"睡态"及"唧唧嘟嘟"的"憨态",完全融为一体,不仅有美妙的图像、诗的韵味、画的格调,而且突出了湘云的豪爽豁达的性格。酒,使湘云风情万种。

湘云的性格、情态多以自绘为主,他人的亲闻目睹和作者的直接叙述为辅。她的"豪"态是多层次、多侧面来表现,其中包含着睡态、醉态、梦态、憨态,此外她的"娇"态、"笑"态、"吃"态都写得妩媚动人。例如第20回是"林黛玉俏语谑娇音",写的是湘云的"娇"态:

只见湘云走来,笑道:"二哥哥,林姐姐,你们天天一处玩,我好不容易来了,也不理我一理儿。"黛玉笑道:"偏是咬舌子爱说话,连个二哥哥也不出来,只是爱哥哥爱哥哥的,回来赶围棋儿,又该你闹幺二三四五了。"湘云笑道:"这一辈子我自然比不上你。我只保佑着明儿得一个咬舌的林姐夫,时时刻刻你可听爱厄的去。阿弥陀佛,那才现在我眼里!"说的众人一笑,湘云忙回身,跑了。

这段描写是利用绘画中的描补法。湘云说话是否将"二"说成了"爱",咬舌子,读者并未亲闻,难以体会其"娇"。林黛玉一描。再经过湘云打趣林黛玉的"爱"、"厄"一补,一下子将湘云的"娇"音凸显出来,让读者感受到"娇"音宛在耳畔缭绕。

《红楼梦》中写"湘云素习憨戏异常,他也最喜武扮的,每每束带穿折袖"。这种女扮男装在第49回描写雪天里众钗的打扮时,再次详写:

一时史湘云来了,穿着贾母与她的一件貂鼠脑袋面子大毛黑灰鼠里子里外发烧大褂子,头上带着一顶挖云鹅黄片金里大红猩猩毡昭君套,又围着大貂鼠风领。这是作者用叙述语来介绍湘云的衣着,接着是黛玉眼中的湘云,她将湘云的形象概括成一个"小骚达子"的模样:

黛玉先笑道:"你们瞧瞧,孙行者来了。他一般的也拿着雪褂子,故意装出个小骚达子来。"下面是湘云的"自绘":

湘云笑道:"你们瞧我里头打扮的。"一面说,一面脱了褂子。只见他里头穿着一件半新的靠色三镶领袖秋香色盘金五色绣龙窄褙小袖掩衿银鼠短袄,里面短短的一件水红装缎狐肷褶子,腰里紧紧束着一条蝴蝶结子长穗五色宫绦,脚下也穿着麂皮小靴,越显的蜂腰猿臂、鹤势螂形。众人都笑道:"偏他只爱打扮成小子的样儿,原比他打扮女儿更俏丽了些。"

服饰是人的第二皮肤,是人体美的延伸。作者通过多维视角将湘云衣着打扮细致描绘出来的目的,是把她的"豪"态、"憨"态、"娇"态,乃至她的"顽皮"一一呈现在读者面前,给人一种异样的美感!

湘云的"吃"态也突出了她的"豪中豪"。同上回写"脂粉香娃割腥啖膻",湘云一面吃,一面说道:"我吃这个方爱吃酒,吃了酒才有诗。若不是这鹿肉,今儿断不能作诗。"这是湘云自绘吃态。下面又是黛玉出来描补,将湘云的豪兴吃态勾勒出来:

黛玉笑道:"那里找这一群花子去!罢了,罢了,今日芦雪广遭劫,生生被云丫头作践了,我为芦雪广(音眠)一大哭!湘云冷笑道:

你知道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你们都是假清高,最可厌的。我们这会子腥膻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这就是湘云风格--"是真名士自风流",也是她的人格的传神写照--爽直,爱憎分明,心口如一。作者在此处特别点出湘云的"笑"态--"冷笑",表达了她为人对"假清高"的蔑视!

《红楼梦》作者特别善于运用人物的"肢体"语言来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和他们的各种情态。第63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写湘云在掣花名签场面:

湘云忙一手夺了,掷与宝钗。

湘云笑着,揎拳掳袖的伸手掣了一根出来。

湘云笑指那自制船与黛玉看又说快坐上那船家去罢,别多话了。

湘云拍手笑道:"阿弥陀佛,真真好签!"

这里用"夺"、"掷"、"揎"、"掳"、"伸"、"指"、"拍"七个动词,惟妙惟肖地描绘出湘云无拘无束的"憨"、"娇"、"笑"的不同情态,以此突出她旷达豪爽的个性,使她的形象更加光彩照人!

湘云真真是一个可人儿!

人生都有许多缺憾,好人奇人缺憾更多。在史湘云生命历程中,"襁褓中,叹父母双亡",这是她的第一大缺憾。她的第二大缺憾,"自是霜娥偏爱冷",脂批说:"不脱将来形象",这是嫁而守寡的结局。倘若如此,这对湘云无疑是一沉重的打击。因为在那个时代,女人守寡、再嫁,都是一件令人心痛的事,有说不出的苦。当然,许多专家考出的结果是又嫁给了贾宝玉,这结局看似悲中之喜了。不知是否能好梦成真。还有人说,史湘云后来嫁给了曹雪芹,就是敦氏兄弟诗中的"新妇",这话听来有点"天方夜谭"的味道。但我并不完全反对这种推测。在大观园的群钗中,湘云的诗才并不在黛玉之下。尽管作者有意抬高钗黛的诗才,但我们可以从第37回湘云《咏白海棠》诗及"凹晶馆联诗"中看出,她的诗才不同凡响。这就是所谓"精华欲掩料难应"。湘云的早寡在《咏白海棠诗》"自是霜娥偏爱冷"句中得到印证。其后她在《对菊》、《供菊》有些诗句也作了暗示。例如《对菊》中云:

别圃移来贵比金,一丛浅淡一丛深。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秋光荏苒休辜负,相对原宜惜寸阴。这是典型的"黄昏恋"的意境。"别圃移来",显是自喻再嫁。"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我有知音",面前人是一位傲世者,曹雪芹最合适了。倘是宝玉--曹雪芹,知音之人自是湘云(黛玉已死)。"休辜负"、"惜寸阴",正是"黄昏恋"者的共同心声,共同的祈盼!

《供菊》写出湘云和宝玉(雪芹)劫后余生的生活环境,清贫生活中的乐趣。从湘云曾署"枕霞旧友"到《供菊》的景象,结合曹雪芹晚年隐居西山的情景看,他们二人确实过着一种隐居生活,地点也应在今天的北京西山一带。诗云:弹琴酌酒喜堪俦,几案婷婷点缀幽。

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傲世也因同气味,春风桃李未淹留。深山小院中二人对坐弹琴酌酒,何能不喜,有什么能与此种世外桃园相比?"抛书人"是谁?"新梦"是什么?"旧游"何处?我以为指的是曹雪芹与《红楼梦》。他们正是通过《红楼梦》写出过去的生活,"忆"出他们共同的"旧游"--在江南甄(真)家中的生活经历。一句"傲世也因同气味",写出了雪芹与湘云共同的性格--都"傲世"11997年冬,我在陕西汉中市参加一个国际学术研讨会。会间应邀在汉中师范学院给同学们讲"如何读《红楼梦》",正题讲完是同学们提问题。有同学问道:"以先生之眼光,如果选太太的话,你认为选十二钗中的哪个人物最合适?"当时,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学生会问我这样的问题,又不能不回答。于是我绕了个弯子,说道:"时代不同了,人们的审美观和价值观也不尽相同。以今日的眼光,十二钗中哪一个人我也不敢选,即使选了也不能要。原因很简单:一是十二钗个个都很美,貌若天仙,过去讲郎才女貌,现在是俊男靓女,我这副面容实在配不上;二是十二钗个个才华阜比仙,船琴棋书画、诗词曲赋都是行家里手,我腹内空空,学问比不上,不用三难用一难就可以难倒我;三是我的经济实力不够,十二钗都是富贵之家出身的娇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的工资刚刚够养活我自己,请不起丫鬟保姆;四是现今的医药费太昂贵,倘是林妹妹三两头闹病,不要说吃燕窝粥、人参汤,就是多拿几盒哮喘丸的钱就够难了。因此,在我只能看十二钗,不能选也不能娶。"说完了这番话,下面的同学热烈鼓掌。我想他们之所以报以热烈的掌声,一是认为我实话实说,实事求是;二是表达对我的一种同情和安慰!

其实,他们若是再追问,非让我选一个不可,我已做了准备:选史湘云。原因也可以列几条:例如,史湘云从小就没了父母,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从小受过苦的人,将来遇苦就不为苦,对命运能有一种随遇而安的承受力,如她《咏白海棠诗》中说的"也宜墙角也宜盆"。遇到风雨不至于枯死。其二,史湘云个性旷达,爽朗,乐观,对世界充满信心,这样好相处,她有"英豪阔大宽宏量",不至于斤斤计较,不会为一点小事哭哭啼啼,我也不为这类事分心烦心。其三,史湘云有智力又有活力,她把世界看成是人生的游乐场,从不自怜,活得非常开心,有什么话不装在肚子里让人捉摸不透,爽爽朗朗实话实说,这会给自己带来欢乐。其四,芦雪广烤鹿肉,她大吃大嚼,又是喝酒又是讲笑话,表明她胃口好,胃口好身体就好,不必担心医药费承受不起。同学们可能怕我为难,他们并没有再追问我,所以准备好这篇说词只写在这里公之于世,让更多的同学理解我。

湘云是颇有魏晋人风度的,有人说她"憨态可掬"。在我眼中这"憨态"是一种天真烂漫,不失女孩之本性,保持更多的真诚。我每次听见贝多芬第九交响曲《欢乐颂》时,舶常被曲中的乐观、自信的音符所吸引、所震撼,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有一息尚存就要奋斗下去的力量。史湘云的生命之歌就是一曲《欢乐颂》。

2000年8月22日

生前心已碎 死后性空灵--王熙凤之"威"与"谀"

"威"是人们的气质表现,又是人物一种情态。作为气质的"威",如人们说的"威风凛凛"、"威武不屈"、"威仪棣棣"、"威严逼人"等等。这种"威",常常是人表现出来的一种能够使他人畏惧的力量,与生俱来。此外还有一种"威",并非是与生俱来,而是与他(她)的身份、地位、权势有关,一旦他(她)的身份、地位发生了变化。有了"权","一阔脸就变","得志便猖狂",以"权"发"威"。但是失去了权势,"威"就消失了,由英雄落到狗熊的样子,变成了另一个人似的。

在《红楼梦》众多人物中,王熙凤之"威"描写得最多、最形象,简直就是一个真实的"多面"人。不论你从哪一个角度看去,她身上都有一股"威"力存在,让人又爱又恨。如果稍加剖析,王熙凤的"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与生俱来,一是她手中有权。威权合于她一身,化合成她的"权威"。小说第2回借冷子兴之口介绍王熙凤,文中写道:若问赦公,也有二子,长名贾琏,今已二十来往了,亲上作亲,娶的就是政老爹夫人王氏之内侄女,今已娶了二年谁知自娶了他令夫人之后,倒上下无一人不称颂他夫人的,琏爷倒退了一射之地:说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这"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九个字,已经暗含着一股"威"气和"威"力了。接着在小说第3回初见黛玉时,透过黛玉的眼睛向读者描绘了穿着和长相。小说中写道:

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声闻。这就是王熙凤的形象。美不美?美。但美中含威,且又"不露",就更可怕。"一双丹凤三角眼"再配上"两弯柳叶吊梢眉",这样的女人世间难找,真真是"恍若神妃仙子"了。小说通过各种人物的口,对王熙凤之"威"作过评论,如说她是"有名的烈货",这"烈货"二字中就有"威"意,所谓"威烈"也。又如贾母告诉黛玉道:

你不认识他,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凤辣子"就是了。"泼皮破落儿户儿"是贾母的戏谑之语,但这"辣子"中却是"威"昧十足,即常人说的"不怒自威",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辣子"!

威字常与力量连在一起,如威逼、威力、威慑、权威,等等。将威与权连在一起,是因为权是力量,这几年"权威"二字随处可见,媒体上经常推出五光十色的"权威",让人眼花缭乱。由常见的"权威",我想到王熙凤的"威"也是和"权"联系在一起的。本来,王熙凤之"威"已是与生俱来,让人见了有点心突突的了,再有了"权"加在她身上,那就越发让人闻"声"丧胆了。小说第3回写王熙凤出场时的情景,研究者最爱引用的一段描写,文中道:

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是"声威",人未到声先到,闻其声而知其人。这"声威"岂止黛玉"纳罕"就连读者也要跟着"纳罕"。这来者系谁?仿佛是武则天出宫,慈禧太后上朝,否则那里就用得上"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呢?《红楼梦》写到此种景象,当是元妃省亲时方能用上"恭肃"二字。如大奶奶李纨手中无"权","声"中无"权威"。在此处权融于"声"中才有震撼力!

封建社会里是人治高于法治,人一旦拥有了"权",就是"法"的代言人。在《红楼梦》中的贾府也是如此。王熙凤有了"权",也就是法的制定者、解释者和执行者。这在她协理宁国府时表演得最充分,可以让读者看到"权"与"威"是怎样的一致了。小说中写宁府中王兴媳妇迟到,凤姐听了"登时放下脸来",喝命打了二十大板子,还令来升"革他一月银米"。接下来宣布:

明日再有误的打四十,后目的六十,有要挨打的,只管误!

王熙凤也不过是"协理宁国府",但她却敢如此,凭什么?就是因为贾珍给了她"权"。她有了"权"就可以发"威"--登时放下脸来,打了二十板子是"法",可隔一天增二十板子,就是她自己的"法",她有"权"就可以随意"涨价!"

有人说,权力不受约束,使她肆无忌惮地滥用权力,可见权可以腐蚀人。美国西点军校一位心理学分析家曾经说过:"一旦得到绝对权力或凌驾他人之上的权威,普通人也可能会变得残忍,甚至虐待别人,这是人类一种最丑陋、最卑鄙的病态心理。"这话用在王熙凤身上也完全合适,她掌权几年,贪污、受贿、行贿,在张华、尤二姐的婚姻案中大展手段,又写信又托人,走官府买通下人,"吃了原告吃被告",里外得利。到了锦衣军查抄宁荣二府时,从王熙凤房间里查出了大批赃物,正是她利用"权"所得到的"利"--权利。这就难怪一些人视"权"为命根子,没了"权"如丧考妣,看来"权"这东西也是劳什子,还是砸了好!

当王熙凤没了权的时候,也就没了"威",最终是"哭向金陵事更哀"。小说第5回有一支《聪明累》曲是写王熙凤一生结局的,也是对她的"权"与"威"的嘲讽。曲云: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王熙凤以"威"态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其实她的"笑"态、"哭"态、"醋"态、"谀"态,也颇具个性化,小说中都有很细致的描绘。但在我的印象中,王熙凤的"谀"态和她的"威"态是一对孪生姐妹,更值得一谈。所谓"谀"态,一是指她对"最高"领导贾母的阿谀奉承;二是指她自己的"悦谀"--即喜欢别人对她的阿谀奉承。例如第3回写黛玉初进荣国府,她最后一个出场,见了黛玉之后立马显示出不同凡响的"马屁功"。小说中写道:

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打谅了一回,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便用帕拭泪。

当听贾母说"我才好了,你别来招我"的话后,忙转悲为喜道:

正是呢!我一见了妹妹,一心都在她身上了,又是喜欢,又是伤心,竟忘记了老祖宗。该打该打!

读了这两段文字,人们自然联想到电视剧里那些喜怒无常时哭时笑的演员表演天才--眼泪说掉立马就能掉得下来。到此也就罢了,谁能想到王熙凤能够马上就想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一面细问林黛玉,一面分派下人工作:

忙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在这里不要想家,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不好,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所有东西可搬进来了?带了几个人来?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这就是管家人的本色,事事关心体贴,又事事想得周到,一丝不漏。令人惊讶的是,王熙凤连"见面礼"都事前预备了,等太太回去过了目好送来。"妙的是",王夫人一笑,点头不语。王夫人为什么"笑"?笑的是我这侄女儿真是个人精!在老太太面前为我们老王家人争足了面子!

王熙凤对贾母的阿谀奉承之事无法在本文中一一细讲。诸如第22回为薛宝钗过生之事、为贾母点热闹戏事、捉弄刘姥姥吃鸽子蛋事都是为讨好贾母高兴。为了让贾母高兴,可以说王熙凤是挖空了心思,千方百计,哄得老祖宗忘了"北"。她便乘机独揽家政大权,为所欲为,并从中捞取油水,中饱私囊。王熙凤阿谀奉承贾母、王夫人的目的是非常清楚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世界上大凡善于溜须拍马、阿谀奉承他人的人,同时必然也喜欢他人拍自己的马屁。王熙凤也是一个"悦谀"之人。小说第24回写贾芸为能进大观园事走王熙凤的后门,刚来到贾琏院子里和周瑞家的说话,"正说着,只见一群人簇着凤姐出来了"。于是书中写道:

贾芸深知凤姐是喜欢奉承尚排场的,忙把手逼着,恭恭敬敬抢上来请安。凤姐连正眼也不看,仍往前走着,只问他母亲好,"怎么不来我们这里逛逛?"

在凤姐一面来说,这只不过说说而已,但在贾芸一面则是一种千载难逢的"机遇"。于是赶忙说道:

侄儿不怕雷打了,就敢在长辈前撒谎,昨儿晚上还提起婶子来,说婶子身子生的单弱,事情又多,亏婶子好大精神,竟料理的周周全全;要是差一点儿的,早累的不知怎么样呢。凤姐听了满脸是笑心下又是得意,又是喜欢"满脸是笑"四字写尽凤姐"悦谀"之态。贾芸一顿拍,凤姐一顿"受用",果然贾芸进到了大观园来管植树挖坑的差使。

在贾府上上下下,老的小的当面拍王熙凤马屁的岂止贾芸一人,诸贾珍、贾蓉,就连亲丈夫贾琏都是要当面大颂谀词。然而,这些谀词除了达到个人的目的之外(如水月庵老尼净虚者流)。就更加使凤姐独断专行,贪污受贿的胆子愈来愈大,最终家亡自毁之。

王熙凤的"威"、"谀"、"悦谀"是她身上的三大病态心理在作怪,是一种表象而已,"权势"二字才是她的病根。曹雪芹给她写的《酷吏传》,但比《酷吏传》更鲜活,更生动,更深入读者的心。王昆仑先生在《红楼梦人物论》中说:"读者恨凤姐、骂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恰好说明小说的魅力是无穷尽的。我特别赞同论者的眼光--

王熙凤如莎士比亚笔下的阴谋家麦克佩斯一样,"是坏蛋,但却是一个具有深刻而强大的灵魂的坏蛋。因此,她唤起的不是反感,而是同情!"

2000年6月23日

伤心,是一种说不出的痛--元春"三哭"

贾元春在《红楼梦》所描写的众多女性中,是一个出场仅有一次的人物。且作者几乎没有从"正面"为我们读者描述一下这位身为贵妃的贾府大小姐的风采。她的形象似乎被一层神秘的面纱遮掩着,看似鲜明却又很模糊。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元春的形象是真实的,是一个血肉丰满、栩栩如生的小说人物。她像深夜长空中飞过的一道流星,虽然一闪即逝,可那耀眼的光辉却长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令人遐想,让人思念。

然而,这绝非是因为元春名为贵妃,身价高贵,也不是因为她那"省亲"的仪仗轰动神京、让人羡慕不已。人们传统的观念中固然"望女成风",但是人们同样知道那梧桐树只栽在皇宫大内,民女既成不了"凤",更难飞到那高枝上去,他们所能看到的只不过是一场"虚热闹"。元春的形象之所以打动读者的心,恰恰是那泼天大喜事的后面所掩饰的一派悲凉之雾--元春的"哭"与"泪"。因为那"哭"与"泪"才是真的,表达的是一种说不出的痛楚和辛酸!翻开《红楼梦》第18回,我们看到随着浩浩荡荡的"省亲"队伍进入贾府之后,元春终于脱下了她那象征着权力和荣华富贵的"风袍",恢复她作为贾家大小姐本来的身份和面目。小说中对此有极为细致的描写:

茶已三献,贾妃降座,乐止。退入侧殿更衣,方备省亲车驾出园,至贾母正室,欲行家礼,贾母等俱跪止不迭。贾妃满眼垂泪,方彼此上前厮见,一手搀贾母,一手挽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泣。邢夫人、李纨、王熙凤、迎、探、惜三姊妹等,俱在旁围绕,垂泪无言。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贾母、王夫人道:"当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旬,不禁又哽咽起来。此时此刻,权力、等级失去了威严,黯然失色。只有人性、骨肉亲情在支配着人的行为。此时,元春完全是作为贾母的孙女、王夫人的女儿,李纨、王熙凤、迎探惜等人的姊妹出现在读者面前。小说接着写道:

又有贾政至帘外问安,贾妃垂帘行参等事。又隔帘含泪谓其父日:"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巳极,骨各方,然终无意趣!"这是在父女亲情问说出的久埋在心底里的心声,是对"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的最明白、最清楚的注释。如果我们将上引文字同白傅诗中的"三千宫女胭脂面,几个春来无泪痕"、"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到天明"诸句对看,我们就会明白元春的"哭"因。元春的"哭"就是对封建皇权的最猛烈地抨击和控诉。荣华富贵买不来欢乐,买不到真实的感情。这是一个深居红墙之内的人才能感受得到、说得出的,对于世俗的百姓来说,是无法理解元春内心世界的痛楚的。

一日的相聚,有多少心里话要倾诉啊!但是分别的时辰无情地到来了。此时此刻,元春的心情又是如何呢?小说中写道:

众人谢恩已毕,执事太监启道:"时已丑正三刻,请驾回銮。"贾妃听了,不由的满眼又滚下泪来。却又勉强堆笑,拉住贾母、王夫人的手,紧紧的不忍释放,再四叮咛:"不须挂念,好生自养"贾母等已哭的哽噎难言了。贾妃虽不忍别,怎奈皇家规范,违错不得,只得忍心上舆去了。真可谓相见时难,别亦难。这一切归结为八个字:"皇家规范,违错不得"。白傅诗云:"含情欲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说。"元妃离别之痛,欲说又止,可以说是从白傅诗中化出。所谓"鹦鹉"喻指太监,他们会向皇帝学舌,故"不敢说"。作者在此直接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罪恶的"皇权",是它离散了天下女子!

哭,本是人类宣泄感情的一种方式。但是,元春的"哭"却同常人的"哭"不一样。例如,她比不得以"哭"著称的林妹妹,因为黛玉还有"哭"的自由,她不论怎样哭泣都行,没有时间、地点的限制,可以说"随她的便"。可元春就没有了这份"自由",她既不能随便哭也不能尽情哭。她的伤心她的哭只能是"垂泪"、"哽咽",甚至是"忍悲强笑",要把悲伤埋在心底,"装"出另一副高兴的样子来。这就是一种感情上的强烈矛盾,这矛盾的另一面就是"皇家规范,违错不得"!

从艺术角度来说,曹雪芹刻画元春的形象是每一字每一句都经过了千锤百炼,字字血泪。他用一句"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来",既省却无限笔墨又留给读者无限想象的空间,达到比说出来更震撼人心的效果来。这就是所谓的"于无声处听惊雷"了。

蒙古族文学家哈斯宝在《新译红楼梦》第12回写下一段对《红楼梦》中的"哭"的评论深得我心。他说:

笑中必有兴,哭中自有悲。此书令人爱死处就是,本来写一人悲泣就已很难,更不必说哭泣之哀了。书中写的两人到三人,由三人而四人,且四人虽为一事而哭,但各怀心事,绝妙无比了。黛玉哭的是有口难言心中话,宝玉哭的是有话说不到心坎上,袭人哭的是宝玉如此倾心黛玉,自己终将如何?如果落在黛玉之下,便权势全休。紫鹃哭的是黛玉若为宝玉这般劳心,病怎能好?要是病得不可收拾,自己又将靠谁?所以,黛玉的哭是苦的,宝玉的哭是涩的,袭人的哭是酸的,紫鹃的哭是辣的。

倘若将哈斯宝这段评说"哭"的妙文续下去,我想补一句:

元春的哭是一种说不出的痛。

1994年12月31日初稿

2004年6月2日修改

懦弱是她的性格--迎春之"懦"

迎春是贾府的小姐,第2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说她"乃赦老爹之妾所出"。第3回林黛玉进贾府时,迎春同探春、惜春三人一起出场。读者透过黛玉的眼睛看到迎春的相貌和气质:"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迎春不愧是公府千金,侯门艳质,给人留下的印象虽非貌若天仙,但却是一个神恬意静,蔼然可亲的善女人。

读过《红楼梦》的人都可能有这样一种感觉,即迎春虽位列十二钗正册,又是贾府四春之一,但她的形象并不那么鲜明耀眼,而且有关她的故事更非生动有趣或是惊心动魄。有一种平平淡淡,如同一杯白开水,没有品味不尽之感,缺少一种强烈震撼人心灵的力量。只是她嫁给中山狼孙绍祖并被折磨死的那一段情节,让人有一种命运不公的感叹。在我的记忆里,反倒是迎春即将出嫁的消息传遍贾府之时,宝玉唱的那首"池塘一夜秋风冷"的紫菱洲歌,让人听了有点鼻子酸酸的。迎春生的孤独,走的寂寞,只有宝玉还念着他们的"手足情"。

在贾府四春中,乃至大观园内的众姊妹中,迎春是一个天生乏才的人物,她没文才。第18回元春省亲时"试才题对额",她只写了一首"旷性怡情":"园成景备特精奇,奉命羞题额旷怡。谁信世间有此景,游来宁不畅神思?"诗意平平,只是"奉命羞题"之作。第22回元春送灯谜让众姊妹猜,结果独她与贾环猜的都不是。好在她不像贾环那样"介意",自当是"玩笑小事"。第37回写起诗社,每个人都要取个雅号,她直言不讳,说"我们又不大会诗,白起个号作什么。"李纨只好派她去作"誊录监场"的闲差。更有甚者,第46回行酒令,本是用"叶"韵,连贾母、薛姨妈都能依韵完令,可她竟用错了韵,用了"九"字韵,当场出了个大洋相。

迎春也没有口才和于才。在贾府中她是有名的"二木头",兴儿曾说过:"二姑娘的浑名是二木头,戳一针也不知嗳哟一声。"但是,人们不要忘记了木头是人无奈它何,它也无奈自己何。她是一块有知觉、有感情、有思想的木头。第73回写迎春乳母偷当累丝金凤作赌本,不管不问,当邢夫人责问时,她只低着头弄衣带,呆了半晌才回答说:"只有她说我的,没有我说她的。"脂评作者看到这里只好说:"妙极,一直画出一个懦弱小姐来。"她的木讷、懦弱连她的小丫头绣桔都忍受不了。绣桔说:"姑娘怎么这样软弱。都要省起事来,将来连姑娘还骗了去呢。我竞去的是。"难怪王熙凤说:"大奶奶是个佛爷,二姑娘不中用。"

给读者印象最深的当是第77回迎春丫鬟司棋被逐的那一段情节。当周瑞家的到迎春房中回说赶司棋的话后,小说中写道:

迎春听了,含泪似有不舍之意,因前夜已闻得别的丫鬟悄悄的说了原故,虽数年之情难舍,但事关风化,亦无可如何了。那司棋也曾求了迎春,实指望迎春能死保赦下的,只是迎春语言迟慢,耳软心活,是不能作主的。

接下来是司棋临别前的话:"姑娘好狠心!哄了我这两口,如今怎么连一句话也没有?"可迎春竞说出了一番似有大彻大悟的话来搪塞:

我知道你干了什么大不是,我还十分说情留下,岂不连我也完了。你瞧入画也是几年的人,怎么说去就去了。自然不止你两个,想这园子里凡大的都要去呢。依我说,将来终有一散,不如你各人去罢。迎春性格上的懦弱在此暴露无遗。正是她性格上的懦弱导致了她人格上的不能挺立,进而在人的感情上冷酷。由于迎春"连一句话都不说",更没有"死保赦",司棋终于被逐出贾府,终于为婚事撞墙而亡。司棋之死当然不能说是迎春造成的,她不能也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司棋不被逐回家,是否可以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呢?难道司棋之死迎春内心就没有一点点愧疚吗?

第73回邢夫人曾对迎春说:"我想天下的事也难较定,你是大老爷跟前的人养的,这里的探丫头也是二老爷跟前人养的,出身一样。如今你娘死了,从前看来你两个的娘,只有你娘比如今赵姨娘强十倍的,你该比探丫头强才是。怎么反不及他一半!"邢夫人只说出了事实的一面,而没有道出事实的另一面。不错,迎春、探春都是姨娘肚子里爬出来的,都有胎带来的"自卑感"--庶出。但是,迎春不但从小失去母爱,而且她也没有得到父兄之爱。贾赦作为父亲整日是喝酒、纳妾,与女人厮混,是个道地的老色鬼,他何曾关心过迎春?贾琏作为兄长,也是整日寻花问柳,偷鸡摸狗,又哪里关心过迎春?迎春只能呆滞地生活着,或是用心去读《太上感应篇》,以此来打发自己的时光,以此作为精神上、心灵上的止痛剂,消解自己的心愿,浇灌自己干涸了的心灵。但是,探春则不同,她有自己的生母在,又得王夫人的格外看护,且有自己的弟弟,更有同父异母的哥哥宝玉。她何曾有过孤独感,又何曾寂寞过。因此,迎春性格的懦弱是与她的生存环境分不开的,生存环境对一个人的性格形成,有时是可以起决定性作用的。在我看来,这是迎春与探春的最大区别点。

迎春曾作过一首谜语:"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纷纷乱,只因阴阳数不同。"谜底是算盘。迎春的性格和命运正如她的谜底"算盘"一样,随人拨弄。最终被他的父亲当作财物一样送给了孙家。第5回的判词和《喜冤家》中写得明明白自:"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懦弱的迎春面对的是一个"无情兽",只能是"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迎春何能忍受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肉体上的摧残?摆在迎春面前的道路只有一条:死。要么是被折磨而死,要么是经不起折磨自杀而死。惟有死才能彻底地解脱自己。迎春终于孤独地走完了自己生命的历程。在贾府中四位小姐的命运,正如她们的名字一样"原应叹息",但同另外三春相比,迎春的命更薄,运更惨,因而也最令人"叹息"。

迎春,懦弱断送了你的一生。

2001年11月3日

生于末世运偏消--探春之"敏"与"怒"

在曹雪芹的笔下,《红楼梦》诸裙钗中真正属于贾府的只有四位小姐(元迎探惜)。其中重彩描写的人物是三小姐探春,她为论者赞作"巾帼中李赞皇"(二知道人语)。探春的出场是在第3回,她的形容是透过林黛玉的眼睛向读者介绍的,小说中写道:

不一时,只见三个奶妈并五六个丫鬟,簇拥着三个姐妹来了,第一个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其钗环裙袄,三人皆是一样的妆饰。

"俊眼修眉"倒还罢了,再加上"顾盼神飞,文彩精华",怎能不让人"见之忘俗"!三小姐一出场就不同凡响。

其实,在我看来,曹雪芹描写三小姐探春的与众不同是多角度、多层次的,就连她的闺房,那气象的疏朗、格局的空间感,以及室内的每一件摆设,都活脱脱地写出了探春高贵的性情与独特的风格。小说第40回中写道:

探春素喜阔朗,这三问屋子并不曾隔断。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水晶球儿的白菊。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米襄阳《烟雨图》,左右挂着一幅对联,乃是颜鲁公墨迹,其词云:"烟霞闲骨格,泉石野生涯"。案上设着大鼎。左边紫檀架上放着一个大观窑的大盘,盘内盛着数十个大娇黄玲珑大佛手。右边涂漆架上悬着一个白玉比目磬,旁边挂着小锤。这就是"秋爽斋",人如其斋,斋如其人。秋爽,北国之秋气象朗畅,日则杲杲,月则明明,一派清淡、高雅的气韵,就如那束白菊一样散发出淡淡的清香,乃在春光明媚之上!然而,细心的读者一定会从那花梨大理石书案中看出冷硬的线条美,是探春理性人格的真实写照。汝窑花囊及囊中的白菊,既有主人的洒脱又有恣意的生活情趣。而那颜鲁公的书法,端庄雄伟,劲道郁勃,所具扛鼎之力,恰是探春怀有大丈夫之志的象征。但是,探春神情态度之中也明显地露出一些"跋扈"。她的过于自尊,如果不能自我控制的话,很容易成为一个目空一切的个人英雄主义者。在《红楼梦》众多美人之中,她的情态多表现为"敏"和"怒",就此一点来说即不如史湘云那样使人感到可亲可爱,或许如人们常说的"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探春也不例外。

一、探春之"敏"

曹雪芹赐给探春一个"敏"字,这是最恰当最准确的评价。她性灵敏锐,做事敏捷,心地敏慧。贾府的人送她绰号"镇山太岁",又称"玫瑰花儿",好看扎人。说明探春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威仪",像一头藏爪狮子一样招惹不得。倘若有人敢冒犯她,她就会像狮子一样伸爪扑倒任何人,因此,就连恃权横行的王熙凤也惧她三分。小说第55回王熙凤与平儿有一段对话,写出了对探春才干敏捷的评价。文云:

还有一件,我虽知你极明白,恐怕你心里转不过来,如今嘱咐你:他(探春)虽是姑娘家,心里却事事明白,不过是言语谨慎;他又比我知书识字,更利害一层了。如今俗语说"擒贼必先擒王",他如今要作法开端,一定是先拿我开端。倘或他要驳我的事,你可别分辩,你只越恭敬,越说驳的是才好。千万别想着怕我没脸,和他一犟,就不好了。第62回黛玉评价探春时对宝玉说:"你家三丫头倒是一个乖人。虽然叫他管些事,倒也一步儿不肯多走。差不多的人就作起威福来了。"宝玉道,她"最是心里有算计的人,岂止乖而已"。可谓评价中肯。王熙凤与探春都堪称现代女强人的典范,但是探春之所以高出王熙凤一头,最关键之处是探春"知书识字",也就是文化素质高,所以王熙凤不得不承认探春比她"更利害一层了"。

如果说湘云的豪迈具有诗人气质、名士风度,那么探春的豪迈则更多地强调实现"自我",希望生命之光能普照人间。她说过,自己但凡是一个男人就要到世上去干一番事业,正是要实现"自我"价值的心声。这是一种政治家的气魄和风度。正因为如此,在贾府内探春最早感觉出这个大家族所潜伏的种种危机。只有一个有政治头脑的人方能敏锐地体察出来,并且敢于指出它的弊端的严重后果。第74回发生"抄检大观园"之事,探春伤心也好,愤怒也好,其实都是冲着一件事:这是自杀自灭的征兆。她愤怒地说:"别忙,抄你们的日子有呢!"这才是探春担心的真正缘由。只有探春一人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凤姐一流人物何能想到、看到、说出这一层来!

不过,探春之"敏"还有胎带来的"敏"--庶出的敏感。她生性反对迎春的懦弱忍受,也反对惜春的绕着是非走,她反对这种弱者行为,因此每当触及到她的出身时,她是不惜一切的抗争。这固然反映了她强的一面,但也透露她极为"敏感"的一面。有许多人评论到这件事时常以等级观念来批评探春。我以为在那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家族中,这不能不伤害探春的自尊心,但更重要的是她维护做人的尊严,她强烈地反对这种等级势力束缚。当王善保家的挨了她一巴掌后,她大怒道:

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拉扯我的衣裳!我不过看在太太的面上,你又有年纪,你一声妈妈,你就狗仗人势,天天作耗,专管生事!如今越性了不得了。你打谅我是同你们姑娘那样好性儿,由着你们欺负他,就错了主意声色俱厉,义正词严,这里维护的不仅是她个人的自尊心,而且维护整个家庭的尊严,这种"狗仗人势"的奴才,欺负的不仅是一个小姐,是在颠倒一种社会关系,这才是探春所不能容忍的。

"敏"使探春"怒",怒是敏的情绪情态达到顶点的总爆发!

二、探春之"怒"

《红楼梦》中写"怒"态可谓多多。洪秋蕃在《读红楼梦随笔》中谈到第44回"变生不测凤姐泼醋"一节时,评论了凤姐、平儿、贾琏等人不同的"怒"态。他说:"写凤姐则一味怒;平儿则因抱屈而怒,因贾琏踢骂而惧;鲍二家的则一味惭惧而不敢怒;贾琏则先惭惧而后激怒,虽激怒而仍惭惧,故拔剑而怒,旁观者知其佯怒。不独外面情形模仿毕肖,且将各人心境亦都绘画来。妙笔。"与以上人物之"怒"不同,探春之"怒"则是发自心底,是雷霆之"怒"。世间大凡主子昏聩无能,那些狗仗人势鼠类就要兴风作浪,制造事端。大则祸国殃民,小则闹得家宅不宁,若是一个单位有这么个一二人,就会搞得乌烟瘴气,人心离散。这种现象古往今来皆有,于那名门望族尤为典型,小说《红楼梦》中,对此种弊端时有描写,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探春对这种"弊端"体会更深,刺伤了她的心。第74回所描写的"惑奸谗抄检大观园"。正如本回的回目所示,这一次的"抄检"行为,纯属主子昏聩,为"奸谗"所"惑"。不过,凡属此类行动,大抵是小人狂獗一时,到头来是搬起石头砸己的脚,自食苦果。

"抄检大观园"的"导火线"是"绣春囊"事件。王夫人的目的是通过"抄检"寻出那些下人们"不正经"的证据,以维护自家的"名声",洗脱自己治家不严的责任。主子有命,奴才动手,于是一支"检查团"开进了大观园。"抄检"是从怡红院开始,当"抄检"到探春的住处时,终剐于遇到了"麻烦"。小说中有如下一段精彩的描写。

又到探春院内,谁知早有人报与探春了。探春也就猜着必有原故,所以引出这等丑态来,遂命丫鬟秉烛开门而待。一时众人来了。探春故问何事探春冷笑道:"我们的丫头自然都是些贼,我就是头一个窝主。既如此,先来搜我的箱柜,他们所有偷了来的都交给我藏着呢。"

从探春"秉烛开门而待"到"故问何事",再到"我们的丫头自然都是些贼,我就是头一个窝主先来搜我的箱柜"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在此种情势之下凡有一点识见之人心里都该明白姐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王熙凤的笑脸相陪,平儿丰儿快快关上箱柜,说明这只老虎的屁股可摸不得,然而有人"不信邪",非要到太岁头上去动土,小说中写道:

探春又问众人:"你们也都搜明白了不曾?"周瑞家的等都陪笑说:"都翻明白了。"那王善保家的本是个心内没成算的人,素日虽闻探春的名,那是为众人没眼力没胆量罢了,那里一个姑娘家就这样起来;况且又是庶出,他敢怎么。他自恃是邢夫人陪房,连王夫人尚另眼相看,何况别个。今见探春如此,他只当是探春认真单恼凤姐,与他们无干。他便要趁势作脸献好,因越众向前拉起探春的衣襟,故意一掀,嘻嘻笑道:"连姑娘身上我都翻了,果然没有什么。"凤姐见他这样,忙说:"妈妈走罢,别疯疯颠颠的"。一语未了,只听"拍"的一声,王家的脸上早着了探春一掌,探春登时大怒,指着王家的问道:"你是什么东西,敢来拉扯我的衣裳!粥我不过看着太太的面上,你又有年纪,你一声妈妈,你就狗仗人势,天天作耗,专管生事,如今越性了不得了。你打谅我是同你们姑娘那样好性儿,由着你们欺负他,就错了主意!你搜检东西我不恼,你不该拿我取笑。又说:"省得叫奴才来翻我身上。"那王善保家的讨了个没意思,在窗外只说:"罢了,罢了,这也是头一遭挨打。我明儿回了太太,仍回老娘家去罢。这个老命还要他做什么!"探春喝命丫鬟道:"你们听他说的这话,还等我和他对嘴去不成。"侍书等听说,便出去说道:"你果然回老娘家去,倒是我们的造化了,只怕舍不得去。"风姐笑道:"好丫头,真是有其主必有仆。"探春冷笑道:"我们作贼的人,嘴里都有三言两语的。这还算笨的,背地里就只不会调唆主子。"平儿忙也陪笑解劝,一面又拉了侍书进来,周瑞家的等人劝了一番。凤姐直待伏侍探春睡下,方带着人往对过暖香坞来。

这一段引文看似长了些,可读来却觉得很短。因为作者描写得太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物的形容都展现在读者的眼前,个个活灵活现,使人有一种身临其境之感,特别是探春那怒不可遏的一掌,掴得响亮,掴得痛快!试问除了曹雪芹,何人能写出如此动人、动情的场面?除了《红楼梦》,又有哪本书中能读到如此奇文妙语,看到如探春一样的人物?非曹雪芹写不出,非《红楼梦》读不到,这就是《红楼梦》之所以久传不息、魅力无究的根本原因!

一个人面对"失败"而奋起抗争的的情态等于"愤怒"(罗恩.哈伯特语)。探春之怒,是久积在胸。从她听到来人"抄检"那一刻起,已是气不打一处来了,小说中写道:"又到探春院内,谁知早有人报与探春了。探春也就猜着必有原故,所以引出这等丑态来,遂命众丫鬟秉烛开门而待。"从探春摆出的这个阵势看,探春故问何事。一个"故"字,又一次点出探春当时的不满心情。当王熙凤说明深夜惊动的原委以后,小说中特用探春"冷笑道"三个字,活画出探春当时的神情。

怒,升华了探春生命的意义!

探春不愧为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大丈夫,有见识,有气魄,不畏权势。就敢于为下属承担责任这一点来说,实在让今日某些官僚们无地自容!最深刻、最打动心弦的话还在下面,听,探春慷慨陈词道:

"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不觉流下泪来",这是探春的悲愤之泪。她从今日"这等丑态"中看到了自家"自杀自灭"的"预兆",今日的"抄检"是明日"真抄"的大演习,倘是明日"真抄"来了,自然是"一败涂地"。这就是探春从开始听见"抄检"到"不觉流下泪来"的根本原因。她掴向王善保家的那响亮的一掌,固然是对那些"狗仗人势,天天作耗"的奴才的惩罚、教训,维护她的大家小姐的尊严,但是这绝非是"这一掌"的根本原因和它的全部意义。

探春的一掌,掴在王善保家的脸上,疼在她背后指使她干"这等丑态"的主子的心上。以探春的地位、身份和她的疗聪明程度,她当然知道"打狗还要看主人"的俗语。但她还是掴了这一掌,显然她掴的不单单是那个奴才。她知道,奴才会回去"打小报告"的,而且还要"添油加醋"去哭诉一番。但她更为这个家族的日趋腐败不堪忧心,更为这个家族被这些昏聩无能之辈所糟蹋而感到痛心疾首。因此,探春的"这一掌",是掴向整个旧家族和这个旧家族的统治者们。"这一掌"不仅是对如王善保家的那样的狗奴才的警告,而且也是对那个大家族统治者们的警告。这里确有她站在家族立场、维护它的命运的一方面,但是更重要的意义是她对这种旧势力的痛恨。

这一掌,掴得好痛快!

三、千里东风一梦遥

尽管探春被人称为"刺玫瑰儿"、"镇山太岁",可惜她生于末世运偏消,结局是远嫁。只能"半床落月蛩声病,万里寒云雁阵迟"。

第5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在"薄命司"看到金陵十二钗正册上,探春判词后是画着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画后也有四句写道: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同回有《红楼梦曲》,其中有关探春命运的一曲是《分

骨肉》,其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后40回写探春"远嫁"海疆都统制家为妇。以情节而论,与她的判词和《分骨肉》曲中所示,是大体相合的。但是有人认为后40回是高鹗之流秉主子意旨续写的,所以那"远嫁"的结局也就违反了曹雪芹的"原意"。于是,红学家们纷纷"探佚",旁征博引,终于发现探春嫁的不是"海疆都统制家",而是到"海外"某国去当了"王妃"。

探春究竟当没当海外王妃,还有待进一步考察,我实在无多大兴致去"钻研",所以我不想妄评对错。这里我只抄录一条小资料供探佚的专家们参考。

记得,探佚专家论证探春嫁到海外当"王妃"时,曾引过日本教授儿玉达童40年代初在北京大学中文系介绍所谓"三六桥本"的内容,据介绍,"三多本"中探春的结局是"杏元和番"。当年,我们访问张伯驹先生和张琦翔先生时,对"杏元和番"四字曾留心过,后来终于查到"杏元和番"四个字的出典,原来它出自古小说《二度梅》。

《二度梅》后人改编为戏曲,一名《二度梅》,又名就叫《杏元和番》,故事是写唐代奸相卢杞陷害梅良玉一家,良玉只身逃脱,投陈杏元家中为书童,得陈父赏识,招赘为婿。适值北国犯境,卢杞命杏元和亲,良玉无奈,只好忍痛送妻。途径"重台",杏元、良玉两人共矢忠贞,挥泪而别。杏元出塞至昭君庙,投落雁岩自尽,为神风送至河南节度使邹伯符家的花园,被邹收为义女,事有巧合,当时良玉因避祸,改换姓名,亦投邹府为幕宾。一良玉失落杏元所赠金钗,忧而成疾;而金钗恰为杏元所拾,因疑良玉已死,悲痛欲绝。事为邹府小姐所知,从中相助,终使良玉、杏元夫妇得以团圆。

这个故事很动人。其中"和番"一事,在唐代有文成公主之例,当不为鲜。到了清代是否也有史书记载,鄙人读书有限,不敢妄说。但小说不必拘于"朝代年纪",所以即使真有其事也不会斥之为邪说。但从这个故事的全过程看,用"杏元和番"作证(哪怕是小小的旁证)说探春嫁"海外当王妃"去了,似乎并不那么有力,所以我倒是希望探佚专家们不妨沿此线索再探一探,那结果或许是另外一个样子,也可能更符合曹雪芹的"原意"了。

1981年3月2日

堪破三春景不长--惜春之"僻"

惜春是贾府四春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其号"藕榭",藕者出于淤泥而不染也。她是贾敬之女,贾珍之妹,母亲早死,父亲又出家修道,所以她留在贾母身边,同三个姐姐在一起。她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爱护,是一个性格孤僻的小姐。第3回通过黛玉的眼睛看她"身量未足,形容尚小"。

惜春一生的命运、结局,在第5回所写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中已作了预示。小说中写道:

后面便是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词云:

堪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在《虚花悟》曲又写道:

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和。说什么,天上夭桃盛,云中杏蕊多。到头来,谁把秋捱过?则看那,白杨村里人呜咽,青枫林下鬼吟哦。更兼着,连天衰草遮坟墓。这的是,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除了判词、图画和《虚花悟》曲之外,《红楼梦》中还有多次暗示性的描写,表明惜春最终是出家修行。(1)同小尼姑智能儿玩耍时曾说过将来剃了头发出家修行;(2)第22回她写的灯谜:"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这是"佛前海灯",寓有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之意。

同众姊姊相比,惜春最不善于诗词一道,全部小说中除了那首"佛前海灯"谜之外,在题大观园时她写了一首《文章造化》,诗意平平乏善可陈。后来就几乎见不到她的文字了。她喜欢绘画,被贾母指定画大观园图,但论绘画的知识还不如宝钗。直到20回小说结束的时候,读者仍然没眼福看到她所画的《大观园图》的真面貌。在小说中,她与妙玉合得来,有时妙玉到她的住处去下棋,可能在棋艺方面算是不错了。她年龄虽小,却心冷口冷意冷,对繁华的生活并不十分留意。

惜春幼而孤僻,俗话说"不合群"。虽年已及笄,其倔强孤僻的性格未有稍变。但她小小年纪却在"悟"字上颇下了点功夫,也终于悟出了一点人生的"真谛"--正如《虚花悟》曲中所唱的词儿那样。但是,惜春的"悟"不是"顿悟",而是在贾府由盛到衰,三春相继去尽中逐渐"觉悟"的。这是由表及里、由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认识上升到理性阶段,就是"悟"。判词和曲中所说的"堪破三春",就是她的姐姐元春、迎春、探春的悲剧结局,使她认识到人生纵有"桃红柳绿"也是好景不长。贵如元春,身为贤德妃,舶竟是关在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偶有一次"省亲",以泪洗面,强作欢颜而已,最终逃脱不了一死的命运。二姐迎春,一生懦弱,恰又嫁给了一得势便猖狂的中山狼,终于被虐待而早亡。三姐探春可称女中丈夫,志大才清,可又是一番风雨路三千,远嫁他乡,"万里寒云雁阵迟"。三个姐姐的不幸而去,给惜春的打击非常沉重。尽管小说中没有写她如何评论,发何种慷慨,但从书中的有关情节中可以看出,这位性格内向、孤僻的小姐心灵深处应是颇多感叹的。

贾府虽然是国公之家,功名奕世富贵传统,但在内外矛盾斗争中终于大厦将倾,油灯将灭。惜春是亲眼目睹者,她从现实的生活中看到你争我夺的丑恶现象,令她心灰意冷,感到生活的无趣。她性格孤僻,是她的缺点。但也正因为她的"孤僻"使她更冷静的观察人生,思考人生。在古往今来许多大家子弟中常可以见到这种现象。不久前,台湾报纸上报道了一位留美的"高干"子弟人了佛门,许多人不理解。其实,愈对世事中的丑恶感受愈深愈愤,出走是一条路,出家绝于红尘也是他们选择的一条路。第74回写"惑奸谗抄检,矢孤介杜绝宁国府"时,赶走了入画之后,惜春与尤氏有一段争论,尤氏还以为"四丫头年轻糊涂",惜春说道:

状元榜眼难道就没有糊涂的不成。可知他们也有不能了悟的。

又说:

古人曾也说的,"不作狠心人,难得自了汉"。所谓"自",就是说只能自管自身。所以她说:"我不了悟,我也舍不得入画了。"在抄检大观园之后,惜春彻底心冷了,悟透了!

在《红楼梦》第115、118回中,惜春终于下定决心,实现自己的夙愿--出家了。

1992年10月4日

画梁春尽落香尘--秦可卿之"病"

疾病背后有着耐人寻味的文化意蕴、审美指向。

在今传本《红楼梦》中,秦可卿之"病"是一桩谜案。小说第5回写宁荣二府女眷于会芳园设宴赏梅,"一时宝玉倦怠,欲睡中觉,贾母命人好生哄着歇息一回再来。"这时,秦可卿应声而出,主动地向贾母领受照护"宝二叔"的任务。这是秦可卿作为《红楼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首次登场。第7回,王熙凤应尤氏之邀,领宝玉到宁府喝酒抹骨牌,秦可卿再次出场,并把自己的小兄弟秦钟介绍给久想一见的贾宝玉。从这次公开出场中,读者还丝毫看不出秦可卿有"病"在身的任何征兆。但是,到了第10回,秦可卿的婆婆尤氏同贾璜家的谈话中却说秦可卿已经患病了。秦可卿的"病"态,依尤氏说是:"经期有两个多月没来。叫大夫瞧了,又说并不是喜。""到了下半天就懒待动,话也懒待说,眼神也发眩。"张太医"论病细穷源",则说了一大堆医书上说的"脉息",诸如"左寸沉数,左关沉伏,右寸细而无力,右关需而无神。"一大串专用名词,十有八九是卖弄医道高明而已。不过他后面有一句话倒是值得细究的。他说:据我看这脉息:大奶奶是个心性高强聪明不过的人;聪明忒过,则不如意事常有;不如意事常有,则思虑太过。此病是忧虑伤脾,肝木忒旺,经血所以不能按时而至。这就是病源了。接着,第11回写王熙凤、贾宝玉二人去宁府探望病中的秦可卿。小说中写道:

秦氏拉着凤姐儿的手,强笑道:"这都是我没福,这样的人家,公公婆婆当自家的女孩儿似的待。就是一家子的长辈同辈之中,除了婶子不用说了,别人也从无不疼我的,也从无不和我好的。如今得了这个病,把我那要强心一分也没有了。公婆面前未得孝顺一天;婶娘这样疼我,我就有十分孝顺的心,如今也不能够了!我自想着,未必熬得过去。"果然不出所料,秦可卿一"病"不起,没有"熬"得过春天,竟匆匆地离开了人世,结束了她的一生。

美国人苏珊桑塔格在其所著《疾病的隐喻》一书中曾说:"在文化的层面上,疾病从来都是负载着价值判断的,如果在语言上使用不当,就会使病人承受超出生理范围的负担。"准乎此,我们亦可以透过秦可卿的"疾病"及其丧事的风光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看一看在"生理"范围内到底应该是哪一种"疾病"导致了她的早逝。我们知道在"诗礼簪缨"的贾府里,秦可卿位居于重孙媳妇的地位,其丧礼办得场面之大,花费之奢,即或是天潢贵胄、金枝玉叶的哀荣也不过如此而已。尤其令人惊诧的是,小说第14回写贾府为秦可卿送殡时,前面铭旌上大书:"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恭人之灵柩。"秦可卿死时的年龄虽无明文记载,但我们可以从其夫贾蓉的年龄上推算出一个约数。小说第13回写贾珍为了使秦氏的丧事更风光,花了一千两银子走后门给儿子贾蓉捐了"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的头衔。当时贾珍递给大明宫掌宫内监戴权一张红纸履历,上写着:

江南应天府江宁县监生贾蓉,年二十岁。曾祖,原任京营节度使世袭一等神威将军贾代化。祖,丙辰科进士贾敬。父,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贾珍。按封建贵族之家的婚姻习俗,贾蓉"年二十岁"的话,秦可卿是年小则要十八九岁,大则也不会超过二十二三岁。也就是说,秦可卿死时的年龄一般应在二十岁左右,是一个青春早亡之人。按秦可卿在贾府的身份和死时的年龄来说,其铭旌上大书"享强寿"三个字,这不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吗?因为,所谓"强寿"者,即长寿也。《公孙龙子·通变论》篇有云:"黄其正矣,是正举也。其有君臣之于国焉,故强寿矣!"这段文字翻译成今天的白话,意思是说:"黄色是一种纯正的颜色,如果举个例子来比喻的话,就好像国中的君臣一样,君臣各在其位,国家就会强盛而长久了。"在这里,"强寿"一词释作强盛,国运久长之意。当然,如果有人说《通变论》篇中有"强寿",指的是国家命运,而非指人的寿命短长,不能说明问题,那么,王充《论衡·气寿篇》所述"疆(强)寿弱天,谓禀气渥薄也。"这段文字却是指人的寿数。其大意是说,人所以有"强寿"和"弱天"之别,根本原因是在于人"禀气"有"渥薄"之不同。俗话说,古人五十者可谓"享强寿",而秦可卿一生只活了二十来岁,生命短促,实为"弱天",怎么能称得起"享强寿"呢?其实,曹雪芹如此写法,并非是一时疏忽,用错了词儿,这只要联系一下《红楼梦》中对秦可卿生前死后的种种异样描写,我们就不难发现作者另有隐微幽曲之意,正是以此启迪读者去思考秦可卿的真正死因。

小说第5回写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子让他翻看了《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上所列的每个女子的判词,听了《红楼梦》十四支曲。在李纨的判词之后,有一张画和画中人的判词,其原文是:

诗后画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其判词云: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在《好事终》曲文中又写道: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总括图画、册词、曲文的意思,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印象,即《金陵十二钗》正册最末一个女子具有下列特征:(一)她是属于宁府里的人;(二)这个女子"擅风情" "秉月貌",因"情"犯"淫";(三)这个女子的结局是画梁春尽--自缢于高楼。但是,以今传本《红楼梦》中所描写的每一个女子的身世结局来对照册词和曲文中所隐括的意思,可以肯定地说,没有一个女子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秦可卿是宁府的人,"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接近册词和曲文中所指的人,但因情犯淫,悬梁自尽一点,又与今传本《红楼梦》中写其因病而死的情节相悖。对这个恍惚迷离的矛盾现舯象,应该作如何解释呢?早期脂评本的发现,为我们提供了解开此谜的线索。

甲戌本第13回有一条眉批写道:"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经查早期抄本《红楼梦》证明,这一回正文连同夹批存不足八页,如果除去文中的夹批和后来添加的文字,"少却四五页"的批语是可信的。那么,曹雪芹删去原稿中"天香楼一节"的具体内容和原因又是什么呢?几年前在南京出现的"夕葵书屋"藏抄本《红楼梦》独有的一百五十条批语,其中第13回回前有一条长批提供了一些细节。原批说: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之人能想到者?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故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

从这条批语中可以知道,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的过程中,曾经把秦可卿的结局写成"淫丧天香楼",而非如今传本中所写的因病而死。但是,后来因脂砚斋、畸笏叟等人的"建议"又作了删节。所以,壬午之春畸笏叟看了雪芹的修改稿后,写下了这样一条批语: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也。叹,叹!脂砚斋和畸笏老人是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合作者,最了解作者的写作计划和意图。因此脂批所披露的有关细节,具有权威性,是我们断定秦可卿的最初死因的最有力的直接证据。

除上引的脂批外,民国年问上海晶报副刊发表腥媛的《佚话》和新发现的朱衣《秦可卿淫上(丧)天香楼》一文也是秦可卿自缢而死的有力旁证。如果朱衣家藏的早期抄本尚留存于世间,有朝一日得公诸于广大《红楼梦》读者和研究者面前,这桩"红楼"谜案也就无需人们再枉费笔墨了。自缢而死,谓之"强死"或日"横死"。《左传》文公十年下记有:"初,楚范巫甭似谓成王与子玉、子西日:三君皆将强死。"《义疏》释"强,健也,无病而死,谓被杀。"《会笺》释"强,健也。谓无病而死,被杀或自缢之类,皆是也。"王充《论衡·死伪篇》中也说,"何谓强死?谓命未当死而杀邪。"秦可卿年当青春,"自缢"而死,实属"强死"一类。但是,从上述有关"强死"的解释中可以看出,秦可卿铭旌上所写的"强寿"一词中的"强"字,无论从字面上还是从引申意义上来说,都不能直接释为"强死"之意的。过去有人把"强寿"中的"强"字说成含有"强死"之意,这完全是因为没有弄清楚"强寿"一词的来历的缘故。"强死"一词与"强寿"一词意思根本不同。然而了解"强死"一词的含义,对理解《红楼梦》中的某些情节还是有帮助的。例如,小说第13回写秦可卿丧音传出之前,王熙凤梦中见到秦氏的魂魄,嘱咐贾家后事二件,第111回写鸳鸯女自缢时见到秦可卿的鬼魂,并对她说:"我在警幻宫中,原是个钟情的首座,管的是风情月债;降临尘世,自当为第一情人,引这些痴情怨女,早早归入情司,所以我该悬梁自尽的。"一般说来,这种描写缢鬼出没之类的事情,无疑是荒诞的、迷信的。但是,《红楼梦》中秦可卿鬼魂的两次出现,却是与作者写她_强死"有关的。《左传》昭公七年下有"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冯(凭)依于人,以为淫厉"。秦可卿"魂托凤姐"和为鸳鸯女自缢"引路"的描写,正是作者有意以此类故典,暗隐着秦可卿非死于病,而是"强死",给读者留下一个"追踪觅迹"的线索。

诚如有人所说,在曹雪芹的笔下,凡属苟且之事,暧昧之行,虽笔不胜书,激扬其语如史笔之严,但莫不含蓄其词如诗人之厚(洪秋蕃语)。所谓秦可卿"享强寿"云云,即是未删之笔中的典型一例。

1981年2月20日

桃李春风结子完--李纨之"纨"

在整部《红楼梦》中,李纨虽然名列十二金钗正册,但她的地位并不那么显要,所以给读者留下的印象也比不上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人物那么深刻而耀眼。然而,我们仔细阅读小说全文之后又会感觉到她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李纨的出场初见于第3回,一笔带过,乏善可陈。奇妙的是,到了第4回一开头,作者不惜笔墨,用了一大段文字来"介绍"她的家世生平。小说中写道:

原来李氏即贾珠之妻。珠虽夭亡,幸存一子,取名贾兰,今方五岁,已入学攻书。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至李守中承继以来,便说"女子无才便有德",故生了李氏时,便不十分令其读书,只不过将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三四种书,使他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这几个贤女便罢了,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因此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

从这段"竞如槁木死灰一般"的介绍文字中,我们不难看出作者的创作意图:他想把李纨塑造成一个令人尊敬的"贤母"形象。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作者在李纨的名与字上显然大动脑筋,让它符合李纨的身份、性格。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为了完成作者的创作意图,他连李纨父亲的名字和官职也具有陪衬的寓意。

李纨的名与字,具有象征意味。先来看她的名。据《说文》云:"纨,素也。从丝,从丸声。"这是第一解。李纨"青春丧偶",有孝在身,只能是素服。此即人们所说的寡妇不宜穿红披绿,素者孝之象征。"纨,焕也",此象征李纨的姿质,细泽有光,焕,焕然,即惠心纨质,玉貌绛唇之谓也。"纨"字还有一解,即"结也",且其音"完"。李纨虽"青春丧偶",却"幸存一子",并扶养成人,即完结了为人妻者"传宗接代"的己任,应了第5回判词中的"桃李春风结子完"一语。倘若把这个"纨"的内涵再延伸一下,它还暗寓着李纨的人格也是非常"完"美(当然是以封建的道德标准了)。李纨字宫裁,以我所见这"宫裁"二字当出自唐人郑畋的《杪秋直夜》诗。诗云:蕊宫裁诏与宵分,虽在青云忆白云。待报君恩了归去,山翁何急草移文。如是所出,这"宫裁"二字是说在"天上(蕊宫)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诗社活动中,李纨以"社长"的身份掌"裁夺"诸钗之诗优劣的大权。 "虽在青云忆白云",可以有两解。一是李纨在荣国府内是贾政长子之妇,且已有子,母以舟疗子贵,地位自在"青云"之上。但李纨虽"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却"竟如槁木死灰一般"--此即身在"青云"上,心在"白云"里。故其居处名日稻香村,自号稻香老农,可谓大观园中一隐士。二是李纨在诗社中的地位居于"掌坛",堪称"青云"之士,然而她只是一个热心的组织者,而并不想在"斗诗"中称雄夺魁,这也可作为她心在"白云"深处之证明。第三句"待报君恩了归去",这里的"君"非国君之谓,可作夫君之解。李纨为报夫君的恩情,以课子为务。后来贾兰一举而中,功成名就,李纨也就完成任务。末句"山翁何急草移文",用《北山移文》之典。所谓"山翁"是李纨隐而不出的自谦词,意谓贾兰仕途有成,又何必匆忙写信报告给你(指贾珠)呢!

以李纨之字引出郑畋之诗,又从郑畋之诗中解出李纨故事的所本,诚可谓奇哉妙哉!

在第4回的"介绍"中,作者特意点出李纨父亲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所谓"守中"二字也有出典,唐人吕岩《七言》诗第42首云:

杳杳冥冥莫问涯,雕虫篆刻道之华。守中绝学方知奥,抱一无言始见佳。自有物如黄菊蕊,更无色似碧桃花。休将心地虚劳用,煮铁烧金转转差。从这首诗中可见李纨父亲"守中"的本意--即为人行事的原则是"守中",遵守"中庸之道"。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女,知其父"守中",亦可知其女行事正以父亲之训"守中"。所谓"国子监祭酒",也是一种"象征"。大观园中的诗社,犹如一所最高学府,即大观园的特殊学府。"祭酒"是学官名(演化而来),长者为之。李纨在十二钗中年齿最长,被称为"珠大嫂子",她身任"掌坛"(社长),当然也可以视为"学官"。由此可知。作者写李守中,写国子监、祭酒,非为写李守中之经历,而是为写李纨的为人行事及其在小说诗社活动中的身份。

李纨身边有两个丫鬟,一个是素云,一个是碧月。素,白也。白玉无瑕,碧月无痕。以两个丫鬟的命名象征主人李纨的人格完美无瑕。从李纨自己的名字号到身边人的名字,都是为了写李纨的为人,丝丝相连,线线相接。这就是曹雪芹用笔之妙处--"写此注彼","手操五弦,目送飞鸿"。前人解盒居士在《石头记臆说》中有如下评论:"李纨者,守礼完人也。字日宫裁者,作者自谓秉公裁定者也,亦犹《琵琶记》中张大公之义。其父名守中,曾官祭酒,谓其父守正不阿,闺中之祭酒也。婢名素云,碧月者,以喻宫裁纯美无疵也。此亦如《春秋》大书特书而无贬词焉。"巨眼慧心,钦佩不已。

至此,李纨作为"贤母"形象似乎已很"完美"了。但我看,"判词"和"曲"中所写,只是李纨生命中的一半。倘真如此,可以说李纨的人格并不"完美"。我从小说中还看到了李纨性格中的另一面--慧心纨质,雪里红梅。她有一颗正直、公道、忠厚且富有同情的心。她热心于"团体活动",在诗社内的评诗中突显她的公允,乃至她的诗才与眼光。

小说第39回,写李纨对平儿、鸳鸯、袭人的评论。她揽着平儿笑道:

可惜这么个好体面模样儿,命却平常,只落得屋里使唤。不知道的人,谁不拿你当作奶奶太太看。这是在平儿被王熙凤酒后撒泼打了之后,当着王熙凤的面来赞扬平儿的。她语含讥讽,说给王熙凤听的。当说到平儿管"钥匙"的时候,李纨又道:

什么钥匙?要紧梯己东西怕人偷了去,却带在身上。我成日家和人说笑,有个唐僧取经,就有个白马来驮他;刘智远打天下,就有个瓜精来送盔甲;有个凤丫头,就有个你。你就是你奶奶的一把总钥匙,还要这钥匙作什么?乍听起来,像是说玩笑话。但玩笑中却说到了王熙凤与平儿之间关系的要害处。"你就是你奶奶的一把总钥匙",既形象又生动,既看得透彻又说得准确中肯。李纨不仅有眼力而且有口才,在看似"玩笑"的话中,给足了平儿的面子,又为她讨还了公道。接下来,当宝钗说到妙在"各人有各人的好处"时,李纨又对鸳鸯作出了恰如其分的评价。她道:

大小都有个天理。比如老太太屋里,要没那个鸳鸯如何使得。从太太起,那一个敢驳老太太的话,现在他敢驳回。偏老太太只听他一个人的话。老太太那些穿的戴的,别人不记得,他都记得,要不是他经管着,不知叫人诓骗了多少去呢。那孩子心也公道,虽然这样,倒常替人说好话儿,还倒不依势欺人的。这是一个"主子"对"奴才"的评价。她不仅说出"各人有各人的好处",更重要的是说出了鸳鸯"忠"于贾母和"不依势欺人"的品格。这见识就比薛宝钗所说的话高明透彻。下面是对袭人的评价,李纨指着宝玉道:

这一个小爷屋里要不是袭人,你们度量到个什么田地!凤丫头就是楚霸王,也得这两只膀子好举千鼎。他不是有这个丫头,就得这么周到了!这也是实话实说。袭人有功于宝玉又岂止这些呢!

小说第45回,为起诗社请"监社御史"事,李纨与探春等人来到凤姐处。当凤姐知道他们的来意之后,说了一大堆"打趣"李纨的话。李纨听了反击道:

你们听听,我说了一句,他就疯了,说了两车的无赖泥腿市俗专会打细算盘分斤拨两的话来。这东西亏他托生在诗书大宦名门之家做小姐,出了嫁又是这样,他还是这么着;若是生在贫寒小户人家,作个小子,还不知怎么下作贫嘴恶舌呢!天下人都被你算计了去!昨儿还打平儿呢,亏你伸的出手来!那黄汤难道灌丧了狗肚子里去了?气的我只要给平儿打报不平儿。忖夺了半日,好容易"狗长尾巴尖儿"的好日子,又怕老太太心里不受用,因此没来,究竟气还未平。你今儿又招我来了。给平儿拾鞋也不要,你们两个只该换一个过子才是。看,又是贬又是损。这一顿数落尖酸刻薄,真是胆大妄为。试问在贾府中又有何人如此贬损过凤辣子?没有。贾母,王夫人是长辈,凤姐哄得她们高兴,何曾有如此口气。李纨与王熙凤虽为平辈妯娌,但李纨居长,是大嫂子,凤姐是弟媳。在那个大家族中,嫂子说什么,弟媳就得乖乖地听,这是规矩。更重要的是,李纨是荣府长房媳妇,本该由她掌管家政,是她让给凤姐来当内管家的。换句话说,在荣府里李纨是主人,王熙凤是外来人,内外有别,王熙凤心里如何不明白这一层道理呢!还有一层,今儿李纨等来,是为起诗社,叫做为公益事业,而非为私事。倘是王熙凤不知趣儿,卷了李纨的面子,那她开罪的人可就不是李纨一人,而是一群姊妹,她本事再大也担待不起的。

李纨数落王熙凤,当然谈不上什么"不畏权贵"、"刚直不阿"一类的赞美。但仔细想一想,当着众人之面再次把王熙凤打平儿之事抖落了一遍,说出自己的不平之气,也是替弱者出了一口恶气。这从一个侧面映衬出李纨为人的正直公道的人格来。说到富有同情心,为平儿报打不平可算一例。但令我感动的是在第98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时,只有李纨、紫鹃、探春在场叫人"拢头穿衣"送走黛玉。小说中写道:

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这个时辰。紫鹃等都大哭起来。李纨探春想他素可疼,今日更加可怜,也更伤心痛哭。一时叫了林之孝家的过来,将黛玉停放毕,派人看守,等明早去回风姐。

平日里,李纨与林黛玉往来并不算十分亲密,然而在生死关头却是这样一个寡嫂守护在身边送终,这又是多么动人的感情啊!在我们眼中,此时此刻,李纨用实际的行动使自己的人格升华了,达到了真正"完美"的高度!

李纨青春寡居,她的生活是寂寞的。她性格中的贞静"守中",使她离群索居多添了一层孤独感。然而,她也是一个青春女子,自有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一面。她知道在贾府那样的大家庭中,一个年轻寡妇一切行动都不能让人说三道四,挑出一丝一毫的瑕疵来的。为了死去的丈夫、为了儿子贾兰的前程,也为了自己清清白白做人,她必须恪守闺范。所以,除了独处教子以外,她只能选择那种"团体"性的活动来参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她积极参与组织海棠诗社和芦雪广即景联诗活动中得到证明。小说第37回写海棠诗社发起经过,当众姊妹在秋爽斋商议时,"一语未了,李纨也来日了"。李纨道:

雅的紧!要起诗社,我自荐我掌坛,前儿春天我原有这个意思的。我想了一想,我又不会作诗,瞎乱些什么。因而也忘了,就没有说得。既是三妹妹高兴,我就帮你作兴起来。

果然,在李纨的帮助下诗社"作兴起来"了。她的态度十分积极,自荐"掌坛"(当社长),推荐迎春、惜春当副社长,"封"宝钗为"蘅芜君",让宝玉用"绛洞花主"旧号,又自取号"稻香老农"最后道:

立定了社,再定罚约。我那里地方大,竟在我那里作社若如此便起,若不依我,我也不敢附骥了。李纨的讲话,井井有条,滴水不漏,完全是一个组织家的才干。设想一下,如果没有李纨的参与,诗社又如何成立,又如何活动?让宝玉管行吗?大观园是一个诗的国度,这里的诗人有黛玉、宝钗、湘云、探春、宝琴诸艳。她们尽可以施展自己的诗才,称雄夺魁,但她们缺不了李纨这个"掌坛"者。她虽不善诗,但并非说她不会诗。相反,她在第50回争联即景诗,说明她可以作诗,并在评诗上显示了她的眼力。在咏海棠时,她评道:"若论风流别致,自是这首(指黛玉诗);若论含蓄浑厚,终让蘅稿。"言筒意赅,评价不让须眉。在争联即景诗时,她恰到好处的截住,说道:"够了,够了。虽没作完了韵,剩的字若生扭用了,倒不好了。"这是眼光,懂诗的眼光。

李纨虽没有管家,这并非说李纨没有管家之才。第56回写"敏探春兴利除弊,时宝钗小惠全大体",而惟李纨点到口,本质。小说中写李纨笑道:"好主意。这果一行,太太必然欢喜。省钱事小,第一有人打扫,专用职,又许他们去卖钱。使之以权,动之以利,再无不尽职的了。"这是理家人的真眼光。她之所以事事退让,因为她是一个饱经世故、参透人情的人,深知贾府到了大厦将倾的时刻,实在是独木难撑,即使自己使大气力,作大施为也无法"补天"。她明白自己无膀臂、无党羽,如若力排众议,挽颓风,必然成为众矢之的。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露才众将嫉之,甚至借端陷害,坠井下石,未为福先,已为祸先。李纨心中所想就是保护儿子贾兰,以报夫君之恩,所以她谨记父亲的教导为人"守中"。

清人涂瀛在《李纨赞》中说:"李纨幽闲贞静,和雍肃穆,德有余矣,而不足于才。然正惟无才,故能闲淡以终。虽无奇功,谨亦无厚祸,渊渊宰相风度也,可与共享太平矣。"我以为涂瀛的"赞"只"赞"了一半,也就是只看到了"竞如槁木死灰一般"的一面而已。实际上,我们从以上的论列中可以看见李纨本性中还有另一面。只是在那个社会,那个家族中,她本性中的另一面是被禁锢了,被外力所"柔化"了。她慧心纨质,犹如一枝"雪里红梅",在春光中自然地放射出光彩。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淡极始知花更艳",我想这或许就是李纨的人生写照。

行文至此,已当结束了。但我突然想起曹雪芹在塑造李纨的"贤母"形象时似乎隐藏着自己的爱母情感。李纨寡居,按理她是不该搬进大观园的。但作者特意为她设置了稻香村,让她在教子之外负起管理姊妹们的读书和女工。很明显,曹雪芹对李纨这个人物非常崇敬。虽然他在"判词"中写了"枉与他人作笑谈",又在曲中写了"也只虚名儿与后人钦敬",但也只能算是对封建贞节观念的批判,而非是对李纨的人格的贬损。如是,我想曹雪芹写李纨似有对自己寡母的一种尊敬和怀念的心情,就如他写贾母这个形象时有一种对自己祖母的尊敬、怀念的情结在内一样。这是一种感觉,我不敢说是对的。因为要证实我的感觉,那还需要另外写一篇长文去论述。

2001年9月1日

家亡巧得恩人救--巧姐之"巧"

巧姐在《红楼梦》十二金钗正册中,以年龄最小,描写最少,而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最淡薄。或许由于此,她在红学家眼中比不上那些大大小小的丫鬟小厮。说得刻薄点,傻大姐还有杂文家拿来做文章,而巧姐则没有这份"福气"。

巧姐一生的命运早在第5回的"判词"和《留余庆》曲中,似乎已"判"定了。先是"判词"前面的那幅图画:"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这让我们想起第15回秦可卿送殡队伍经过农庄时,贾宝玉看到的"纺绩"村姑。但是"判词"和图画中的"美人"却不是那村姑,而是生于侯门贾府中千金小姐巧姐后来的形象。村姑"纺绩"形景或许就是巧姐的未来影子--暗衬着巧姐的结局。

巧姐的"判词"紧接着王熙凤的"判词"之后,其判云: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前二句是说在封建社会里(其实古今中外任何一个时代都一样)世态炎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以"势"与"贵"而存在。所谓有钱有势时,车马盈门,高朋满座;一旦"势败""家亡"则新朋旧雨远避,门可罗雀。世间人情冷暖大抵如此而已。后二句是说贾家"势败"后,巧姐却因其母王熙凤"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其下场比起贾府的一些人好一些,"遇难成祥"了。仔细推究"判词"的内容,似乎是告诉读者巧姐的故事意义不在她本人,她的存在说明王熙凤"积"了一点"阴功",算是一"巧"。"判词"之后,作者还特意写了一曲《留余庆》,曲云: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从词意上看,这是巧姐的"自唱"曲,仿佛是她遇难得救后所发出的感慨。不可否认,曲中有一种"因果报应"、"劝善惩恶"的味道--"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巧"是一种"偶然",但在这"巧"字背后又寓着一种"必然"。巧姐之"巧",其实就寓在她的名字之中。尽管小说中很少写到巧姐,但在第42回却为她取名的事写了很长一段文字。文云:

凤姐儿道:"我想起来,他(指巧姐)还没个名字(原叫大姐儿),你就给他起个名字。一则借借你寿;二则你们是庄稼人,不怕你们恼,到底贫苦些,你贫苦人起个名字,只怕压的住他。"刘姥姥听说,便想了一想,笑道:"不知他几时生的?"凤姐儿道:"正是生日的日子不好呢,可巧是七月初七日。"刘姥姥忙笑道:"这个正好,就叫他是巧哥儿。这做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姑奶奶定要依我这名字,他必长命百岁。日后长大了,各人成家立业,或一时有不遂心之事,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却从这巧字上来。"现今的年轻人看了这一大篇子话,一定以为是刘姥姥信口开河,都是些"荒诞不经"之谈。其实,如脂批所指出的,"一愚妇无理之谈,实是世间必有之事。"在我这个年纪的人看来,刘姥姥说的话,正是我们乡下人的风俗,到如今仍旧流行。

例如,凤姐说"正是生日的日子不好呢",这个"不好"在何处?一如凤姐所说,"可巧是七月初七日"。那么"七月初七日"又有何"不好"呢?这就需要知道农历"七月初七日"是"乞巧"日(又作"巧夕"、"七巧"节),相传这一天是天上牵牛、织女二星由喜鹊搭桥相会的日子。巧姐出生在这一天暗寓她将来之郎要和她分离两地,像织女与牛郎二星那样一年才有一次相聚的机会。在旧俗看来,这当然是"不好"的。刘姥姥真不愧是经过世面的积古婆子,她居然想出了一个"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予来化解生所带来的"凶",就取名"巧哥儿"。这叫做"以巧破巧",化"凶"为吉,真可谓用之"巧",巧夺天工了。

以中国人的传统观念,生于"七月初七"可谓一"巧",刘姥姥竟又以"巧"改"巧",是为二"巧"。不知是刘姥姥的话真的灵验,还是曹雪芹真的深意存焉,巧姐一生的结局还真的应在这个"巧"字上。在两"巧"之外,还有一"巧"。小说第41回里写到巧姐用"柚子"换板儿(刘姥姥的外孙)手中的"佛手",本是"常情,遂成千里伏线"(脂批)。小说中写道:

那大姐儿因抱着一个大柚子玩的,忽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便也要佛手。丫鬟哄他取去,大姐儿等不得,便哭了。众人忙把柚子与了板儿,将板儿的佛手哄过来与他才罢。那板儿因顽了半日佛手,此刻又两手抓着些果子吃,又忽见这柚子又香又圆,更觉好顽,且当球踢着玩去,也就不要佛手了。"柚子""佛手"本不过是两个小娃娃手中的"道具"而已,但曹雪芹才大心细,通过两个小孩子的"互换",细腻地描绘出儿童的"稚态",立即唤起读者对童年情趣的追忆和怀恋。作者选取"柚子" "佛手"除了表现儿童的"稚态",同时还另有象征意义。脂砚斋有批云:"柚子即今香团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隐隐约约,毫无一丝漏泄,岂独刘姥姥之俚言博笑而有此一大回文字哉。"(庚辰本)读者从小说后40回中所写贾家势败,狠舅奸兄欲偷卖巧姐,得遇刘姥姥相救,并最终嫁给了当年换佛手的板儿--王天合(见蒙古文《新译红楼梦》第39回),此正是天作之合的姻缘。

亦邻真先生在《(新译红楼梦)回批》第39回前提示中写道:

本回译自百二十回本第一百十九回。情节有改动,云王天合(板儿)中秀才,原文"差板儿进城探听"改成"差一个懂事的小子(无名)"。如据亦邻真先生所说,"情节有改动"当是指两个"情节":

(1)"云王天合(板儿)中秀才"。在今存抄本《石头记》中大多没有后40回,无法证明。少数有后40回如(梦稿本)的抄本中也是既无王天合这个名字,也无"中秀才"的"情节"。我细查"程甲本"和"程乙本"后40回也找不到王天合和他"中秀才"的踪影。

(2)"原文差板儿进城探听改成差一个懂事的小子(无名)"。这段原文在程甲本可以找到,第119回中写道:

刘姥姥惦记着贾府,板儿进城打听,那日恰好到宁荣街,只见有好些车轿在那里。板儿便在邻近打听,说是:"宁荣两府复了官,赏还抄的家产,如今府里又要起来了。只是他们的宝玉中了官,不知走到那里去了。"赶忙回去告诉了他外祖母。刘姥姥听说,喜的眉开眼笑,去和巧姐儿贺喜,将板儿的话说了一遍。这段文字清清楚楚写明是刘姥姥"叫板儿进城打听"贾府情况,也是板儿亲自去的,又"赶忙回去告诉了他外祖母",而非"差一个懂事的小子"。

我所关注的不是这些琐碎情节的"改动",而是王天合这个名字是否也是哈斯宝给"改动"的。因为哈斯宝是在道光年间用蒙文来翻译《红楼梦》,所据"底本"是20回本。但是今天我们所见的120回本《红楼梦》又找不到王天合这个名字,那么哈斯宝当年所据"底本"(120回)是否另有所本。先前我读这本"回批"时虽有疑问,但并没多加思索,似认为王天合这个名字也是哈斯宝所"改动"的。最近因为写"巧姐之巧"这篇短文时又一次阅读《红楼梦》第5回巧姐的"判词"和《留余庆》曲,若有所思,于是再次读哈斯宝"回批",感到王天合这个名字仍有注意之处。

(1)第5回"判词""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以小说中后40回的描写看,当贾府势败被抄,巧姐被狠舅奸兄合谋所卖时,正是刘姥姥解救了巧姐。原因是巧姐之母王熙凤在世时有恩于刘姥姥,而刘姥姥虽家穷却不忘恩(与贾雨村不同)。巧字正是应巧姐之名字,同时也是王熙凤"济刘氏"之"巧"。

(2)如果说"判词"中并没有明确暗示巧姐最后的"归宿"就是嫁与王家(板儿)的话,那么小说第41回描写"大姐"(巧姐)以"柚子"换板儿手中"佛手"的故事则暗示了二人未来的姻缘,这是又一"巧"。脂批中在这段文字上明确指出"常情,遂成千里伏线","以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柚子"与"佛手",即与"缘通"。文本与脂批都证明,巧姐在贾家"势败""家亡"之日嫁给了板儿--王天合。这是天作之合,即所谓"千里伏线"的一"线"牵合。据以上两点可以推定板儿的大名(学名)叫王天合是合理的,名正言顺。

(3)哈斯宝在第39回"回批"中有如下一段话:

巧姐的事上看了这回,才知那几字里很有连索伏笔。巧姐躲难,虽事出仓卒,也是天意所在,见板儿叫天合,便可知晓。

由这段"回批"看,我则认为"王天合"这个名字似乎是哈斯宝所据"底本"中的原文,而非随意"改动"。我不知程甲本或程乙本的翻刻本中是否有信息可加以证实,但"见板天合,便可知晓"十字已是证明。

至此,巧姐一生之"巧",全部有了着落。当然,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巧姐应该在后40回里成为一个重点描写的人物,她的故事远不止今日所见的20回《红楼梦》中所描写的这么一点点。令人遗憾的是,后40回遗失太多,连程伟元、高鹗二人也无办法"补"上。不过,这样的残缺倒给了后世红学家们一个"想像"的天地,否则哪里就冒出那么多"探佚家"呢?

这也应该算作一"巧"。

2001年9月18日

堪叹古今情不尽--妙玉之"洁"与"空"

妙玉是《红楼梦》中三个(其余两个是史湘云、薛宝琴)神秘女性之一。

说妙玉神秘,主要原因有三点:

(1)第5回所写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中所列的人物,一是贾府的女子,二是薛宝钗、林黛玉虽不是贾府的女子,但这两个人物都是贾府的至亲,且都与贾宝玉有爱情、婚姻方面的瓜葛。但妙玉却不同,她是出家人,不过是寄居在贾府的家庙--栊翠庵之中的"槛外人"。可以说,她同贾家的关系非常一般。但是妙玉却能身列于"正册"之中,这总该有点什么道理罢。

(2)妙玉的身世是个"谜"。小说第17回写林之孝家的回王夫人的话时说:

外有一个带发修行的,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因生了这位姑娘自小多病,买了许多替身儿皆不中用,到底这位姑娘亲自入了空门,方才好了,所以带发修行,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如今父母俱亡故,身边只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后来经王夫人批准,下贴请到贾府来。但前后文都说明妙玉与贾府没有家世上的渊源,完全是王夫人出于"善心"而请来的。但是这位请来的"槛外人",出身却非同寻常:第5回《世难容》中说她"气质美如兰",判词中又说她"金玉质"。特别是第41回"品茶栊翠庵"一回中,她拿出了连贾府公子小姐们都没有见过的茶具,并对贾宝玉说:"不是我说狂话,只怕你家里未必找的出这么一个俗器来呢。"这些描写,都说明妙玉的家世出身非是林之孝家的说什么"读书仕宦之家"。因为,在封建社会里所谓"金枝玉叶"是有特指的,就是贾府的公子小姐也是不能称为"金枝玉叶"的。其次,贾府是功名奕世,赫赫百载的世族之家,其富贵已是"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如这样的家庭都没有见过、使用过那些奇珍异器,可想妙玉之家的富贵还要在贾家之上。但小说中只写到此,脂批也没有再多透露,这里究竟隐藏着什么奥秘呢?

(3)妙玉的结局令人疑窦横生。小说第五回的判词中说她是"一块美玉,落在泥垢之中"。《世难容》曲中说她"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小说中写她最后"走火入魔",被贼人掠去。靖藏本有眉批暗示说她流落瓜洲渡口,"红颜固不能不屈从枯骨"。那么,妙玉的真正的结局究竟是什么呢?靖批如不假,那妙玉又是如何"屈从枯骨"的呢?以上三点,至今仍然没有研究透彻明白,尚需要进一步进行探索。

妙玉不仅可能出身高贵,远在贾薛四大家族之上,而且就其才华来说也不在薛林和探春、湘云等人之下。从第41回的妙玉论茶,第87回的论琴,以及她所作的联句、诗词的内容、格调来看,她的确是"才华阜比仙"。《世难容》曲对妙玉才华的评价,可以同宝钗、黛玉作个比较,高低之别立见分晓。但是,小说中确实没有全面来写妙玉的才华,给她提供的舞台极为有限,这一点除了后40回有些"迷失原稿"的原因之外,可能还有某些隐衷使作家无法充分描写这个神秘人物。

清人周澍《红楼梦新咏》中有《笑妙玉》诗云:"一般溷迹在红尘,何事偏称槛外人?泥湿未沾风里絮,梅开已逗意中春。梦魂忽作王孙配,海岛终随蛾子身。空色因缘卿若悟,岂愁猿马意难驯。"这是对妙玉一生命运悲剧结局原因的评论。概括起来:一是"云空未必空",她人了空门,但六根未净,身在佛门,心恋红尘。第63回宝玉过生日,她以"槛外人"的落款给宝玉下贴子,"遥叩芳辰"。第87回写惜春与妙玉下棋,宝玉偶然经过观棋,并问:"妙公轻易不出禅关,今日何缘下凡走?"妙玉听了,忽然把脸一红,也不答言,低头自看那棋。宝玉又道:"倒是出家人比不得我们在家的俗人,头一件心是静的。静则灵,灵则慧。"宝玉尚未说完,只见妙玉微微地把眼一抬,看了宝玉一眼,复又低下头去,那脸上的颜色渐渐地红晕起来。在这段对话过程中,妙玉三次脸红,把她的心理活动都写出来了。何以脸红?答曰:"云空未必空"也。这在人物本身就是灵与肉的矛盾和斗争,肉欲的冲动无法抗拒,为她的悲剧性的结局打下了埋伏。所谓"坐禅寂走火入邪魔",即是身在佛门,幻想红尘,六根未净之"魔"。妙玉永远无法从心头驱走这个"邪魔"。二是"过洁世同嫌",最典型的例子是第41回"栊翠庵茶品梅花雪",她把刘姥姥用过的杯子让人另收到外面去。小说中写道:妙玉刚要去取杯,尺见道婆收了上面的茶盏来。妙玉忙命:"将那成窑的茶杯别收了,搁在外头去罢"。宝玉会意,知刘姥姥吃了,他嫌脏不要了。同回又谈到那只茶杯,宝玉和妙玉陪笑道:"那茶杯虽然脏了,白撂了岂不可惜?依我说,不如就给那贫婆子罢,他卖了也可以度日。你道可使得?"妙玉听了,想了一想,点头说道:"这也罢了。幸而那杯子是我没吃过的,若我使过,我就砸碎了也不能给他。你要给她,我也不管,只交给你,快拿了去罢。"她的个性的孤洁,导致世俗的不能容忍。这是人与社会的矛盾和斗争,在强大的腐朽势力面前,个人总是弱者,无法改变现实,只能是"屈从枯骨","终陷淖泥中"。第63回通过邢岫烟告诉宝玉:"闻得他因不合时宜,权势不容,竞投到这里来。"说明妙玉出家是"权势不容"被迫而以青灯黄卷为伴。《世难容》对妙玉的悲剧结局,概括为"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这个剖析,有着极为深刻的道理。

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说的是妙玉--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但这两句话的深刻意义,却绝不限于皈依佛门的妙玉一人而已。

那么,在无为清静的佛门之外的世俗社会里又会是什么样子呢--那你就看一看,想一想吧!

1994年10月11日

菱荇花香淡淡风--香菱之"呆"

香菱就是第1回出场的甄士隐的女儿甄英莲(谐"真应 怜")。甄家住姑苏阊门外十里街仁清巷葫芦庙旁。她的父亲是一个小乡宦,名费,字士隐;母亲封氏情性贤淑,深明礼义。家中虽不甚富贵,然本地便也推他为望族。这个描写说明英莲是一个有家世根基的女孩子。不幸的是在元宵佳节夜晚她走失了,被拐子拐去,再被转卖。现今社会上专有倒卖妇女儿童者,从中赚取钱财。英莲被拐卖的事说明倒卖妇女儿童古已有之。第4回薛蟠打死小乡宦冯渊,即是为了争夺英莲而起。最终因薛家有钱有势,英莲落入了呆霸王薛蟠之手。从此以后英莲被改为了香菱。香菱,典出唐代许浑的《送朱坡少保杜公池亭》诗,其后四句云:

楸梧叶暗潇潇雨,菱荇花香淡淡风。还有昔时巢燕在,飞来飞去画堂空。第80回中香菱之名又被薛蟠新娶的夏金桂改名为秋菱,当是

据"菱花秋水,顾影应自怜"句意了。从英莲(应怜)到香菱(相怜)、秋菱(求怜),名字中都暗寓其虽有根基但命运却"实堪伤"。特别夏金桂在薛家的出现,注定了香菱的厄运难逃。"桂"字系二土合木字,应了第5回副钗判词中所云"自从两地(两土也)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的预示。

从小说中对香菱的描写看,香菱的根基不让探春,容貌不让秦可卿,端庄不让宝钗,风流不让湘云,然而她的命运却不及她们中任何一个人。例如,第7回周瑞家的送宫花路上遇到香菱,周瑞家的便拉了她的手,细细地看了一会儿,因向金毫笑道:"倒好个模样儿,竞有些像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第16回通过贾琏与王熙凤之口再次评论香菱"生的好齐整模样","其为人行事""温柔安静,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香菱之才,见于第48回"慕雅女雅集苦吟诗"。她到大观园之后立志向林黛玉学作诗,先作两首没有通过,但第三首却博得了众人的首肯。诗云: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

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轮鸡唱五更残。绿蓑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倚栏。博得嫦娥应借问,缘何不使永团圆!第49回开头即评此诗,众人看了笑道:"这首不但好,而且

新巧有意趣。可知俗语说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社里一定请你了。"由此可见,香菱是有慧根的。她拥有想像的大海,在诗的王国中遨游,寻找到摆脱身世不幸的理想之境。她用诗表达自己心灵深处的感受,表现了"精华欲掩料应难"的才智,给人们留下了无限的同情和感叹!

然而,第62回里这位才、貌、识三才兼备的香菱,却被作者赐了一个"呆"字。按字面理解,这"呆"字是"滞笨"、"不灵敏"、"愚人",薛蟠就有"呆霸王"之外号。怎么能说香菱也是一个"呆子"呢?以我的猜想,所谓"呆香菱"之"呆",并不作"滞笨"、"不灵敏"、"愚人"之解,而应该理解为"呆想"之"呆"。记得《长生殿·埋玉》里有句云:"生作呆想,忽抱旦哭介。"此可作为"呆"字意涵的注脚。以小说中的描写对照,香菱的"呆想"有三:

(1)香菱与小螺、芳官、蕊官、藕官、豆官等四五个人在园子里坐在花草堆上斗草,香菱说自己有"夫妻蕙",并引经据典地说出"一箭一花为兰,一箭数花为蕙。凡蕙有两种,上下结花者为兄弟蕙,有并头花者为夫妻蕙"。因她手中所拿的是枝"并头的蕙",所以是"夫妻蕙"。结果引起小伙伴的取笑,说她想"汉子"了,让她脸红不好意思起来。这是一"呆",呆在她只照"书本"上写着的去直说,而不去想"夫妻蕙"的另一层意思,即女孩儿口中应避讳说"夫妻"之类的词儿,"呆"在"本本主义"上了。

(2)当香菱与小伙伴们打闹起来,弄脏了自己的石榴裙子时,不赶紧回去换裙子,却穿着湿漉漉的裙子站在那里同多情公子贾宝玉大谈换裙子的办法。石榴裙在南朝时诗人们称为大红裙,其颜色当与石榴的颜色相同。《玉台新咏》卷6收有何思澄《南苑逢美人》诗,其有句云:"风卷葡萄带,日照石榴裙。"这可能是"石榴裙"较早的出处了。唐刘禹锡在《乐文寄忆旧游因作报白君以答》诗中有"其余钱塘苏小小,忆君泪点石榴裙"。可见诗人对石榴裙是情有所系的。可笑的是香菱不赶紧去换裙子,此时此刻竟然怕"辜负"了宝玉的"心",站在那儿等着宝玉去拿裙子。这在别的女孩来说,当不会像她那样天真地"呆"下去。

(3)当宝玉取来了裙子,她还站在原处。拿到裙子后她竟毫不避讳,仅让宝玉背过身去,自己就换下湿裙子。还对宝玉说:"裙子的事可别向你哥哥(指薛蟠)说才好。"正如宝玉说的,"可不我疯了,往虎口里探头儿去呢!"这又是一"呆"。

这三"呆",足以表现香菱的纯情和天真的情性。她虽已为人侍妾,但心无存"夫妻"的意思,没有往深处想过。为了不"辜负"他人之心,站在原处一直等下去。她心地之中没有一丝的邪念。她临别宝玉时所嘱咐宝玉的一句话,固然有点"呆"气,可见她并不傻气,知道利害关键处呢!香菱"呆"得可爱,有几分孩子气。

2000年8月31日

俏也不争春--平儿之"俏"

平儿是《红楼梦》中的重要女性之一。她的名字应该列在"金陵十二钗"的副册里。这是因为,她不仅是管家奶奶王熙凤的陪嫁丫头,成为当权者的"心腹";更重要的是她在当权者默允之下被琏二爷收了房,名分上是"妾",成为名正言顺的"半个主子"。

纵观百廿回《红楼梦》,作者用了相当多的笔墨来描写平儿的故事。尽管我们找不出什么大喜大悲的动人情节,但只要稍微留心就会发现,有关她的行事、品格却贯穿小说的始终,给读者留下一个完整的印象。如她的名字四次被写入回目之中--即第21回"俏平儿软语救贾琏"、第44回"喜出望外平儿理妆"、第52回"俏平儿情掩虾须镯"、第61回"判冤决狱平儿行权"。从这些回目可以看出,作者显然在有意突出平儿是一个特殊人物。

《红楼梦》对重要人物的描写,常常采用"陪衬"法、"映衬"法。如贾母,用刘姥姥来"映衬";贾政以贾赦来"陪衬"。王熙凤的"陪衬"人物就是平儿,如同绿叶托衬着一朵红花,使红花更"红",而绿叶在红花映照下又显出几分俏丽。作者在回目中两次用了"俏平儿"这个词,显然是花费了一番心思的。

从形容举止来看,平表的描写文字实在是很少很少,不及袭人、晴雯等大丫头的描写,甚至连鸳鸯、紫鹃等人物也不如。例如,小说第6回"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是平儿初次亮相的描写,作者通过对刘姥姥的眼睛对平儿的形容举止,仅作了如下的介绍:

刘姥姥见平儿遍身绫罗、插金带银,花容玉貌的,便当是凤姐儿了。才要称姑奶奶,忽见周瑞家的称他是平姑娘,又见平儿赶着周瑞家称周大娘,方知只不过是个有些体面的丫头了。

所谓"遍身绫罗、插金带银,花容玉貌的",可以说适合《红楼梦》中所写的众多女儿。试想,《红楼梦》正副册的十二钗中哪一个不是"遍身绫罗、插金带银"的,哪一个又不是"花容玉貌的"?何止平儿一人!

其后,第21回是描写"俏平儿软语救贾琏",该当写一写这位平姑娘之"俏"了。可是满纸只写了一句"贾琏见他娇俏动情,便搂着求欢,被平儿夺手跑了"。到了第44回,全书过了三分之一,在"喜出望外平儿理妆"时似乎应该大肆渲染一番平儿之"俏"了,可又没有。这一回也只写了一句"平儿依言妆饰,果然鲜艳异常,且又甜香满颊"。寥寥.数笔,一带而过,让人难以看出平姑娘之"俏"来。至于第52回"俏平儿情掩虾须镯",作者的笔墨是着在"情掩"上,对平儿之俏究竟"俏"在何处呢?

这个疑惑,恐怕不少人都有过,我亦如此。不过,当我多读几遍《红楼梦》之后,体会略有几分不同了。我想作者的意图是要写平儿的气质之俏、心灵之俏,而不在其外表之俏。因为小说中的有关平儿的描写都集中在她的行事上,通过诸多行事让读者感受到平儿的可爱、可敬,又有几分令人同情。概而言之,可以从下面一些事实中看出来:

(1)忠心事主,心无旁念。平儿首先是凤姐家事与外事的一道自然"屏"障。第39回李纨曾对平儿作过评论,说她:"你就是你奶奶的一把总钥匙。"这个评论可以说是一语中的,把平儿的身份、地位都道出来了。作为王熙凤的"心腹"之人,平儿表现出忠心事主的品格。她处处事事为奶奶着想,分担许多家内事。凡属凤姐的大小事情都先经过她的手,然后再报告给凤姐儿裁夺。她如同一位高级的生活秘书,事事料理井井有条,而又从不越权行事。这恐怕是她深得凤姐喜欢和信任的一个重要原因,否则她就不会随嫁到贾家,也不会被贾琏收了房,成了"半个主子"。

其次,平儿是贾琏与凤姐之间的"屏"风。她虽然名分上是"妾",却从来不与凤姐儿争风吃醋,而是处处让着凤姐儿,即使贾琏有时要"搂着求欢",也尽力夺手跑了"。这在平儿的地位上的人来说是不容易做到的。恐怕也是因为如此,凤姐才能容忍身边有这样一个人存在。如像秋桐那样不知天高地厚,争风吃醋,要不了几日就要被处治掉的。贾宝玉对平儿的处境非常清楚,曾经慨叹平儿处在贾琏之俗、风姐之威之间却能体贴周到,殊不容易。第21回俏平儿软语救贾琏"和第"喜出望外平儿理妆"两回集中体现了平儿能平息事端的品格。

平儿忠心事主,还表现在她对危及凤姐地位的事及时报告,绝不含糊。例如贾琏偷取尤二姐之事,就是她首先得到讯息报告给王熙凤的,说明她的忠心。

(2)心地善良、宽厚待人。平儿是凤姐的"心腹",又有一定的名分,但她行事绝不仗势欺人或是狐假虎威、以强凌弱。第一件事是第52回"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她的镯子被宝玉房中的小丫头坠儿偷去,明知底里却不愿声张。这一方面体谅了宝玉在女儿身上的良苦用心,保全了宝玉和房内大丫头的面子,另一方面又照顾了病中晴雯的身体,三全齐美。第二件事是第61回"判冤决狱平儿行权",她在处理"茯苓霜失窃"一案,当水落石出时,她仍能瞻前顾后,既诫饬了窃者,宽容了窝主,又保护了好人,没有辜负宝玉的一片苦心。第三件事是后40回中写巧姐被奸兄狼舅出卖时,平儿悉心照护巧姐脱险,就连贾琏也深为感动,打算扶她为正室。这说明她忠于熙凤,更可见她心地的善良。此外,如贾琏偷娶尤二姐事,平儿虽然告诉了凤姐,但她对凤姐虐待尤二姐、害死尤二姐一事并不赞成,反同情尤二姐,就连尤二姐死后的丧事都是她背着凤姐帮助贾琏处理的。还有她对贾赦要强娶鸳鸯之事,也是站在鸳鸯一边骂贾赦为衣冠禽兽,同情和支持鸳鸯。第65回通过兴儿之口评说平儿为人很好,"背着奶奶常作些个好事"。从以上事实中可以看出,平儿心地是非常善良的。一个人在得宠时能够如平儿者不多见,而狐假虎威,恃宠骄横者多之。平儿的可爱、可敬,也就在这些看似平常却又不平常的日常生活中展示出来。

(3)平儿为人行事如同她的名子一样--平和、平等。她聪明而有清醒的头脑。平儿的聪明不仅表现在她处理和风姐、贾琏之间的关系,以及与上下左右的关系,而且还表现在她对凤姐的几次劝说上。如第61回当平儿处理完"茯苓霜失窃"一案后,回房向凤姐作汇报时,凤姐说道:"依我的主意,把太太屋里的丫头都拿来,虽不便擅加拷打,只叫他们垫着磁瓦子跪在太阳地下,茶饭也别给吃。一日不说跪一日,便是铁打的,一日也管招了。"这时平儿劝道:事,乐得不施恩呢。依我说,纵在这屋里操上一百分的心,终久咱们是那边屋里去的。没的结些小人仇恨,使人含怨。况且自己又 灾八难的,好容易怀了一个哥儿到了六七个月还掉了,焉知不是素日操劳太过,气恼伤着的。如今乘早儿见一半不见一半的,也倒罢了。这段劝说 熙凤的话,可谓肺腑之言,又是至理名言。它一方面使我们看到平儿为人的宽容大度,心地善良,处事平和的一面,又使我们看到她的聪明才智和清醒头脑。在这一点上,王熙凤恐怕就不如平儿。因为,凤姐一生虽聪明透顶,机关算尽,但她的病根儿也就在于一味相信权力可以达到一切目的,一味地施威。她忘记了"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道理,忘记了理家治国需要"恩威并施"的成训!在小说中,平儿与王熙凤是一对互相映衬性的人物,平儿之平、之俏是在王熙凤的泼、辣、狠的行为中显现出来的,而又以她的平、俏来反衬凤姐的泼、辣、狠。王熙凤是以外表的美丽,内心的丑恶著称的,平儿在外表上不能"夺"主子之美,但她是内心俏--用北京人的俗语说是"心里美"。清人青山山农评价"平儿不矜才、不使气、不恃宠、不市恩,不辞劳怨,有古名臣事君之风"。应该说是中肯公允的。平儿也是一个可人儿!

寿天多因毁谤生--晴雯之"死"

不论是古人、今人,还是中国人、外国人,都有一死。

世有百岁者常见,千岁是神话,万岁则是颂辞。总之,只要是一个血肉之躯,总有一死,这是自然法则,任何人都无法逃脱。在死这个问题上,上智下愚毫无例外,绝对平等。不过,每个人不但死因、死的方法不同,而且死的意义也不一样。所以,《史记》有云:有人死重如泰山,有人死轻如鸿毛;有人死默默无闻,有人是留取丹心照汗青。毛泽东评价刘胡兰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是当代史上的英雄。对于广大百姓来说,则是生得平凡,死也平静。用迷信的说法,是完成了一次历史的轮回而已。

死,在各种形式的文学作品中都有所反映,描写了各种人物之死。但我认为,所有文学作品中所写的"死"态都没有像《红楼梦》中所写的死有特点,有性格。正如诸联在《红楼评梦》中所评论的,"竟无一同者"。他说:

人至于死,无不一矣。如可卿之死使人思,金钏之死也使人惜,晴雯之死也使人惨,尤三姐之死也使人愤,二姐之死也使人恨,司棋之死也使人骇,黛玉之死也使人伤,金桂之死也使人爽,迎春之死也使人恼,贾母之死也使人羡,鸳鸯之死也使人敬,赵姨娘之死也使人快,凤姐之死也使人叹,妙玉之死也使人疑,毫无一同者。非死者之不同,乃生者之笔不同也。

诸联的话,不仅写出了《红楼梦》中众多人物之死的美学价值,而且他对曹雪芹"之笔"的高超作出了恰如其分的评价。

《红楼梦》中写死,不止诸联评论的一些人物,诸如冯渊之死、秦钟之死、贾瑞之死、林如海之死、贾敬之死、元春之死、石呆子之死,乃至鲍二家的之死,同样是"竞无一同者"。但在这些人物之中,我认为晴雯之死写得最有性格,她的形象至死都是极为光彩照人的。晴雯之死,在第5回的判词中已有了暗示。判词云: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这首判词概括地写出了晴雯的出身、为人和命运。她总因"风流灵巧招人怨",最后以"多因毁谤生"而死。小说第77回以"俏丫鬟抱屈天风流"作为回目的下联,表明了作者对晴雯之死的愤懑和同情。一个"屈"字的意义,道出了晴雯的不幸,也道出了古今中外多少仁人志士的不幸,道出了人间无穷无尽的不平!

晴雯以"勇补雀金裘"、"千金撕扇"和"抄检大观园"时的"倒箱"之举,给人留下了深刻难忘的印象。曹雪芹为写晴雯的"死"态,先采用大写意描绘她的"病"态。第77回王夫人传唤晴雯,书中写道:

晴雯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恹恹弱息,如今现从炕上拉了下来,蓬头垢面,两个女人才架起来去了。

同回,宝玉探晴雯,家中"只剩下晴雯一人,在外间房内爬着"。"一眼就看见晴雯睡在芦席土坑上病上加病,嗽了一日,接着便嗽个不住"。当晴雯见到宝玉之后,第一句话就是:

"阿弥陀佛,你来的好,且把那茶倒半碗我喝。渴了这半日,叫半个人也叫不着。快给我喝一口罢!这就是茶了。那里比得咱们的茶"只见晴雯如得了甘露一般,一气都灌下去了。宝玉拉着他的手,只觉瘦如枯柴第78回写一个小丫头告诉晴雯的死状:"直着脖子叫了一夜,今日早起就闭了眼,住了口,世事不知,也出不得一声儿,只有倒气的分儿了。"晴雯在委屈、诽谤中离开了她所眷恋的人世。但她非常珍惜自己的人格。第77回写宝玉来到晴雯床前看视,"一面想,一面流泪道:你有什么说的,趁着没人告诉我。"晴雯道:

有什么可说的!不过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晴雯这段道白,表明了一个女奴的心地光明,尽管有人"一口咬定"她是一个"狐狸精",但正如她嫂子所说的--她是清白的。在这一点上,晴雯的人品远在某些"学究"的为人之上,不像有的"偷试云雨情"的学究、或是什么家的道学样,本是"偷"过了还要用"代更正"去转移人们的视线,自己好金蝉脱壳。晴雯说"我太不服"!这是他的反抗,尽管"有冤无处诉"也绝不低头,这就是晴雯的骨气,她的性格至死不变!

晴雯死后,痴公子贾宝玉"杜撰"了一篇诔文,他对那些"毁谤"晴雯的卑劣下贱的小人进行了谴责,对晴雯的为人品格作了高度评价:

孰料鸠鸩恶其高,妒其臭,苣兰竟被芟钮!花原自怯,岂奈狂飚;柳本多愁,何奈骤雨。偶之谗,遂抱膏肓之疚。诼谣误诟,出自屏帏,荆棘,蔓延户。岂招尤则替,实攘诟而终。既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

最后,作者在万分悲愤中写道:

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而亦妒。钳玻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

晴雯是黛玉的影子,她的死预示着黛玉的未来。但黛玉是为情而死,晴雯则是为自己的清白、为自己的人格而死。清人青山山农在《红楼梦广义》中评论道:"晴雯立品与黛玉同,其全节较黛玉难。地处密迩则泾渭易于相淆,身属卑微则薰莸难以自异。雯也,具不降不辱之志,表独清独醒之风,可亲可爱而不可玩,可敬可畏而不可欺。殆所谓出水芙蓉,一尘不染者。生为贞女,殁作花神,不亦宜乎?"晴雯之死固冤屈,但有宝玉一篇诔文已足慰于九泉之下。

晴雯,性格就是你的命运!

1994年10月9日

参透情天证佛天--鸳鸯之"忠"

作为贾府至尊贾母的"生活秘书",鸳鸯是幸运者,然而她最终还是以自杀殉主而了结了年轻的生命,这又是人生的大不幸。

曹雪芹没像他人一样明确赐鸳鸯一个"忠"字。但是鸳鸯在人们心目中是以"忠"显示她的人格魅力的。她以"忠"处事,以"忠"感人,以"忠"结束自己生命。她的"忠"是人的性本善的表现,没有造作,没有伪善,也没任何势力的逼迫,更没有私心。她的"忠"不是一种焦大式的"愚忠"。

鸳鸯,这个名字富于诗意。《诗经·小雅》中即有《鸳鸯》篇,诗云:"鸳鸯于飞,毕之罗之。君子万年,福禄宜之。"诗意是祝贺"君子"福禄长寿,而非男女相悦之喻。后世有将鸳鸯喻男妇之悦,其例甚多,如司马相如之《琴歌》,《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苏武诗》等。曹植《释思赋》以"鸳鸯"喻"兄弟之爱",而嵇康《赠秀才人军诗》则为"朋辈同志"可见"鸳鸯"之喻非一指。郑丰有《鸳鸯》诗六章,序中有云:"鸳鸯,美贤也。"《红楼梦》中之鸳鸯命名,当取之"美贤"之诗意。或为《诗经》"君子"之喻。鸳鸯为贾母之婢,以"忠"尽职,不负"美贤"之名。而其在贾府那样的大家族里,鸳鸯深获各阶层人士的敬重和好评,亦可称为"美贤"。如当家人贾琏及女管家王熙凤,竞有时称她为"鸳鸯姐姐",而贾政也能对她客气三分。这固然是因鸳鸯的地位不同于其他婢女,但也是因鸳鸯行事自我要求高,志行洁,能够守住本分,而不越"礼"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有权势者的"秘书"、"司机"、"服务员",他(她)就是主子了。过去老百姓恨"二鬼子",就是指这些人。因为这些人比真"鬼子"坏千百倍,面目可憎,行若狗彘。小说中的鸳鸯深得贾母欢心,连打牌都离不开。她的爽直、聪慧、忠心,不仅表现在她把贾母的生活料理得并井有条,认真负责,妥妥帖帖,不让贾母为生活琐事费心劳神;更重要的是她能体察"老小孩"的心意,处处满足她的欲望、乐趣。这在"金鸳鸯三宣牙牌令"一回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正因为如此,在这样场合中,鸳鸯可以与李纨、王熙凤等主子并肩而坐,享受一种"平等"的殊荣。小说从没有写到她说别人的坏话,或以自己特殊"岗位"而拉拢他人以培植私人势力。她作为"一等"秘书,处处维护老太太的威信和尊严,同时又能做到秉公办事,还能口风紧,严守他人的秘密。她管理贾母的财产数目可观,但从不私占肥己,即使把贾母的东西交贾琏去当,也是为救这个家庭,而非出于私心谋利。由此可见,鸳鸯虽然是一个地位,但比起王熙凤等主子来说。心灵上是不知高多少倍了。

金鸳鸯贵有一颗闪光的金子心。在一些女婢羡慕妾的地位,想方设法钻营爬上这个位置的社会风气里,她丝毫没有虚荣心,利用自己的地位去攀高枝儿。当老色鬼贾赦看中她、非要娶她不可的时候,她竞以剪发为誓明志,毅然地拒绝了。她忠于自己,她没有非分之"梦"。第46回当平儿、袭人取笑她时,她讥笑了她们。文云:

你们自以为都有了结果了,将来都是做姨娘的!据我看来,天底下的事未必那么遂心如意的!你们且收着些儿罢,别忒乐过了头儿!

简直一盆冰水浇到平儿与袭人头上,让她们清醒还要打个冷颤--别做"姨娘梦"!

同一回,她回击她嫂子的话更是如五雷击顶。鸳鸯痛骂道:

你快闭上你那嘴,离了这里,好多着呢!什么好话!又是什么喜事!怪道成日家羡慕人家的丫头做了小老婆,一家子都仗着他横行霸道的,一家子都成了小老婆了!看的眼热了,也把我送在火坑里去!我若得脸呢,你们外头横行霸道,自己就封了自己是舅爷;我若不得脸,败了时,你们把忘八脖子一缩,生死由我去!好利害,好痛快!金鸳鸯看得透,骂得出,惊天动地,拆穿了一切想向上爬的奴才心态,也骂尽了世情!

金鸳鸯虽身为女婢,地位低下,但她的人格高贵,她没有因自己地位卑下而成弱者,甘心受人欺侮。面对主子贾赦的魔掌,她誓死抗争。在第46回里,她对贾母哭诉道:

因为不依,方才大老爷越发说我恋着宝玉,不然,要等着往外聘,凭我到天上,这一辈子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终久要报仇!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姑子去--要说我不是真心,暂且拿话支吾,这不是天地鬼神日头月亮照着,嗓子里头长疔17

这正是一个人在绝望时方能发出的呼喊,也只有金鸳鸯能够发出这样的呼喊--这呼喊中有她对社会、对人生的深刻体验,也有她忠于主人,忠于人格的痛惜之声!

终于,在贾母死后,金鸳鸯实践了自己的誓言,走上了"殉主"的西归路。这个情节也曾被某些红学家所诟病--又重复了秦可卿的"上吊"自杀的情节!然而,他们自己没有问一问金鸳鸯的自杀同于秦可卿吗?一个是羞愧自杀,一个是抗争自杀,性质、意义相同吗?或许问干什么不投河、不自焚?但我要说,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里婢女的自杀采取自缢却是常见之死法。死法是一种手段,但死的意义却不相同也就够了。鸳鸯是一个女婢,在贾府里也可称作"奴才",但是她的死告诉读者:"奴才也有不屈的时候,奴才出卖的仅是劳力,不是人性,因为奴才也有尊严,也有完整不容侵犯的独立人格。"(梅苑《(红楼梦)的重要女性》)金鸳鸯以她的一片丹心,尊贵地生活,也尊严地死去。她才是真正的"完人"。

啼尽春风不忍飞--紫鹃之"慧"

我接触到一些否定《红楼梦》后40回的学人,常以后40回的某些情节与前80回某些个情节相同,而指为低劣的"模仿",说明不是曹雪芹的构思,当然也就不是曹雪芹写的文字。对这些高论我是从不敢苟同的。例如,他(她)们常举的例子中有紫鹃最后"出家"的问题,认为是"套"妙玉出家而写的。其实,紫鹃"出家"是后40回写得非常成功的故事,成功地完成了紫鹃这个人物形象的刻画。从紫鹃这个人物性格的前后发展看,前80回与后40回是一致的,根本不存在什么矛盾,更不存在"套"别人故事的问题。假如论者不是怀有偏见的话,应该仔细读一读后40回,看一看紫鹃出家与妙玉、惜春的出家之间的真正差异,不要人云亦云,信口开河!在大观园的大丫鬟之中,紫鹃的名字似取之杜甫的《杜鹃》诗:"古时杜鹃称望帝,魂作杜鹃何微细。"故被曹雪芹赐以"慧"字,以此来概括她的人格。她的身份是黛玉的贴身丫鬟,朝夕相处。日常里忠心耿耿地侍奉主人,从端水熬药到黛玉的婚姻大事,没有关心不到的地方。可谓"微细"之极。她们之间虽有主仆名分,但在感情上是情同亲姊妹的知己。这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里,有此等女婢实是不容易的。小说第57回写主仆的一段谈话感人肺腑,紫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