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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时代的伪科学(2)
实证并不是说有证据就可以了,而是要求有确凿的证据。被科学研究所接受的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臆想出来的;必须是符合严格控制的条件的,例如有对照和采取双盲原则(研究者和被研究对象互相不知情);必须是可重复、可独立验证的;还必须符合概率统计规律。只有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用严密的方法,重复、独立得到的观察和实验结果,才能算是确凿的证据。控制条件、重复性、独立性和概率统计,这些是实证的特征,是伪科学的死敌。
实证离不开理性,也就说,用严密的逻辑对证据进行分析和推导,在各种可能的解释中选择最合理、最可能的一种。在缺乏证据时,也能够排除那些不合理、不可能的解释。探索、怀疑、实证、理性,是科学精神不可分割的四个方面。孤立地强调某一方面,都是在为伪科学大开方便之门,或者有阻碍科学发展的危险。正是在这四面旗帜之下,科学研究不断地观察、检验,抛弃错误的观念,增添新的知识,从而持续地进步。但是与伪科学者所宣扬的相反,科学的进步并不是推翻一切重来的大革命,而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演化。科学的进步是连贯的进步。被认为是现代科学最大的两场革命也是如此:达尔文的进化论并没有推翻了博物学、地质学的一切成果,而是保留了其中绝大部分数据和理论,但是做了重新解释。和许多人说的相反,爱因斯坦相对论其实并没有推翻牛顿力学,而是它的扩展、深化。
因此,科学研究必须抱着怀疑的态度,以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提出了理性思维的一条总原则。证据为基础,以逻辑为工具,不轻信任何新奇的说法,不轻易接受任何大胆的结论,对越是耸人听闻的主张,越要追问一声:证据何在?是否合乎逻辑?
要判断证据是否确凿,通常需要具有专业的知识和训练,一般的人并不具有这种能力。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掌握科学理性思维的原则,那么,即使缺乏具体分析的能力,也不容易被伪科学迷惑。在正反双方都缺乏证据的时候,理性思维的原则也有助于我们判断哪一方的观点更合理,更有可能,更应该被接受。
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在《人类理解力研究》一书中,提出了理性思维的一条总原则,有时候被叫做休谟公理:
“没有任何证言足以确定一个神迹,除非该证言属于这样的情形,其虚假比它力图确立的事实更为神奇。”
这句话很拗口,不过,通过举例,并不难理解。休谟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有人告诉他看到一位死人复活,他会比较以下情形,看看哪一种可能比较大:这个人在骗人或受了别人的蒙骗,还是死人真的复活了?除非前者虚假的可能性低于后者,否则不应该接受他的证言。显然,这实际上是在比较正反两种可能性的大小,并拒绝可能性小的那种。这并不是断然否定可能性小的神秘事件没有发生的可能,而是说,在没有足够的证据时,我们不应该倾向于接受它。死人真正复活、自然规律不成立的可能性,远远小于一个声称看到死人复活的证言是谎言,或证人受欺骗的可能性,因此我们不应相信前者是的确发生过的。同样,人体特异功能是真实的、物理定律不成立的可能性,远远小于“特异功能大师”是在玩骗人的把戏的可能性。
中世纪英国哲学家奥卡姆的威廉曾经写下一句被称为奥卡姆剃刀的简短格言:“不应无必要地增加实体。”这后来也被当做科学研究和理性思维的一条原则,但是在具体应用时有多种表述。其中一种是:不应加中世纪英国哲学家奥卡姆的威廉的主张后来被称为奥卡姆剃刀。入无必要的假设,在两种等价的结论中,应选择简洁的、假设最少的一种。例如有以下两种结论:一、生物经过进化而来。二、上帝创造了进化的准则,生物经过进化而来。这两种结论说明的是同一个事实,即“生物经过进化而来”,但是后者的假设“上帝创造了进化的准则”对说明这一事实没有任何必要,因此是个多余的假设,在科学上应该用奥卡姆剃刀将它剪掉。奥卡姆剃刀的另一种表述方法是:在多种可能性中,应选择最简单的那种。这并不是在否认复杂可能性的存在,而只是说,在没有证据时,应该首先接受、试验最简单的一种可能。
休谟公理和奥卡姆剃刀说的都是在没有足够证据时,应该如何做出选择。最初的选择有可能是错误的,但是这必须靠证据才能证明。那么取证的责任在谁?很简单:谁主张,谁举证。比如说,如果有谁要证明外星人的确到过地球,那么他就有责任列举正面的证据。我们要反驳他,只要验证他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可靠就够了。如果这些证据都不成立,我们就可以否认这种现象的存在,没有必要为此去提供反面的证据。实际上在法庭上也是在应用这条原则。你要指控某个人杀了人,就必须由你来出示对方杀人的证据,而不能没有根据地随便逮着一个人说他杀了人,要对方自己去找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杀人。要一个人证明自己没有杀过某个人,还有可能(例如不在场证明),但是要向别人证明自己一辈子没有杀过任何人,那就是不可能的了。
要举证到什么程度才会让人满意呢?这要看你提出的是什么样的主张了。平常的主张不需要太多的证据,甚至不需要什么证据,但是非常不平常的主张需要非常确凿的证据。比如说,假定我今天迟到了,我跟大家说声“对不起,路上堵车了”,大家也就都信了,因为北京堵车是常有的事,这是个很平常的说法,大家很容易接受,不会猜疑我是不是说了假话。如果我说我迟到的原因是因为遇到了车祸,这个说法就有点不寻常了,大家就会将信将疑,我可能需要出示一点证据(比如伤口)才能让大家都相信。但是如果我说我迟到的原因是因为在路上被外星人劫持了,这就是个非常不平常的主张了,如果我不能出示非常确凿的证据,比如说录像啦,来自外星的礼物啦,来证明这一点,那么大家肯定要把我当成是骗子或者疯子。再举一个科学上的例子。当达尔文提出现代进化论时,他是主张者,而且这是一个会彻底改变生物学研究的不平常的主张,因此他及其追随者罗列了无数非常确凿的证据。现在,进化论已被生物学界所一致接受,接受进化论的人已不再是主张者,但是如果有谁要推翻进化论,他就成了主张者,而且是一个将要推倒生物学大厦的不平常的主张者,他本人有责任提出进化论不成立的种种证据,让科学界验证这些证据是否能够成立。建立在无数证据基础上的进化论绝不会因为存在某些纰漏而被推翻,更何况反对进化论的人所指出的所谓纰漏不过是一些谎言和谣言。
什么是伪科学
我们很难给“科学”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却很容易给“伪科学”下准确的定义,而且非常简单,那就是:被说成是科学的非科学。并不是所有的非科学都是伪科学,如果它们不冒充科学的话,那么就不是伪科学。有人说我把科幻小说当成伪科学来批,那是对我的观点的曲解。科幻小说本来是文学,如果把科幻小说中某种违背科学原理的惊人主张说成是科学主张,我才说它是伪科学。国内有一位著名的科幻作家,曾在科幻小说中描述说,由于人类消灭了天花病毒,破坏了“生态平衡”,导致出现更凶狠的病毒,造成大的灾难。这种说法本来是无稽之谈,做为文学作品,我们可以容忍胡思乱想。但是在2003年萨斯流行期间,这名作家说他在这部小说中已经预言了这场灾难的出现,并把他在小说中那一套很荒唐的说法做为科学理论提出来,那就变成了伪科学了。也有人批评我不应该用科学的标准来衡量神创论,把宗教理论当成伪科学来批。其实,是宣扬神创论的人首先把手伸进了科学领域,声称神创论有科学依据,是科学理论,我们才有必要把它做为伪科学看待的。常见的伪科学形式包括:把神学、哲学当科学,例如神创论(现在又改叫“智能设计论”)、玄学;把迷信当科学,例如卜卦、算命、风水、星相、血型学(认为血型能影响人的性格)、人体特异功能、心灵感应;把幻想当科学,例如“外星人”、“史前文明”;以及某些违背物理学原理和生物学原理的惊人主张,例如永动机。
实证并不是说有证据就可以了,而是要求有确凿的证据。被科学研究所接受的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臆想出来的;必须是符合严格控制的条件的,例如有对照和采取双盲原则(研究者和被研究对象互相不知情);必须是可重复、可独立验证的;还必须符合概率统计规律。只有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用严密的方法,重复、独立得到的观察和实验结果,才能算是确凿的证据。控制条件、重复性、独立性和概率统计,这些是实证的特征,是伪科学的死敌。
实证离不开理性,也就说,用严密的逻辑对证据进行分析和推导,在各种可能的解释中选择最合理、最可能的一种。在缺乏证据时,也能够排除那些不合理、不可能的解释。探索、怀疑、实证、理性,是科学精神不可分割的四个方面。孤立地强调某一方面,都是在为伪科学大开方便之门,或者有阻碍科学发展的危险。正是在这四面旗帜之下,科学研究不断地观察、检验,抛弃错误的观念,增添新的知识,从而持续地进步。但是与伪科学者所宣扬的相反,科学的进步并不是推翻一切重来的大革命,而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演化。科学的进步是连贯的进步。被认为是现代科学最大的两场革命也是如此:达尔文的进化论并没有推翻了博物学、地质学的一切成果,而是保留了其中绝大部分数据和理论,但是做了重新解释。和许多人说的相反,爱因斯坦相对论其实并没有推翻牛顿力学,而是它的扩展、深化。
因此,科学研究必须抱着怀疑的态度,以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提出了理性思维的一条总原则。证据为基础,以逻辑为工具,不轻信任何新奇的说法,不轻易接受任何大胆的结论,对越是耸人听闻的主张,越要追问一声:证据何在?是否合乎逻辑?
要判断证据是否确凿,通常需要具有专业的知识和训练,一般的人并不具有这种能力。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掌握科学理性思维的原则,那么,即使缺乏具体分析的能力,也不容易被伪科学迷惑。在正反双方都缺乏证据的时候,理性思维的原则也有助于我们判断哪一方的观点更合理,更有可能,更应该被接受。
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在《人类理解力研究》一书中,提出了理性思维的一条总原则,有时候被叫做休谟公理:
“没有任何证言足以确定一个神迹,除非该证言属于这样的情形,其虚假比它力图确立的事实更为神奇。”
这句话很拗口,不过,通过举例,并不难理解。休谟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有人告诉他看到一位死人复活,他会比较以下情形,看看哪一种可能比较大:这个人在骗人或受了别人的蒙骗,还是死人真的复活了?除非前者虚假的可能性低于后者,否则不应该接受他的证言。显然,这实际上是在比较正反两种可能性的大小,并拒绝可能性小的那种。这并不是断然否定可能性小的神秘事件没有发生的可能,而是说,在没有足够的证据时,我们不应该倾向于接受它。死人真正复活、自然规律不成立的可能性,远远小于一个声称看到死人复活的证言是谎言,或证人受欺骗的可能性,因此我们不应相信前者是的确发生过的。同样,人体特异功能是真实的、物理定律不成立的可能性,远远小于“特异功能大师”是在玩骗人的把戏的可能性。
中世纪英国哲学家奥卡姆的威廉曾经写下一句被称为奥卡姆剃刀的简短格言:“不应无必要地增加实体。”这后来也被当做科学研究和理性思维的一条原则,但是在具体应用时有多种表述。其中一种是:不应加中世纪英国哲学家奥卡姆的威廉的主张后来被称为奥卡姆剃刀。入无必要的假设,在两种等价的结论中,应选择简洁的、假设最少的一种。例如有以下两种结论:一、生物经过进化而来。二、上帝创造了进化的准则,生物经过进化而来。这两种结论说明的是同一个事实,即“生物经过进化而来”,但是后者的假设“上帝创造了进化的准则”对说明这一事实没有任何必要,因此是个多余的假设,在科学上应该用奥卡姆剃刀将它剪掉。奥卡姆剃刀的另一种表述方法是:在多种可能性中,应选择最简单的那种。这并不是在否认复杂可能性的存在,而只是说,在没有证据时,应该首先接受、试验最简单的一种可能。
休谟公理和奥卡姆剃刀说的都是在没有足够证据时,应该如何做出选择。最初的选择有可能是错误的,但是这必须靠证据才能证明。那么取证的责任在谁?很简单:谁主张,谁举证。比如说,如果有谁要证明外星人的确到过地球,那么他就有责任列举正面的证据。我们要反驳他,只要验证他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可靠就够了。如果这些证据都不成立,我们就可以否认这种现象的存在,没有必要为此去提供反面的证据。实际上在法庭上也是在应用这条原则。你要指控某个人杀了人,就必须由你来出示对方杀人的证据,而不能没有根据地随便逮着一个人说他杀了人,要对方自己去找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杀人。要一个人证明自己没有杀过某个人,还有可能(例如不在场证明),但是要向别人证明自己一辈子没有杀过任何人,那就是不可能的了。
要举证到什么程度才会让人满意呢?这要看你提出的是什么样的主张了。平常的主张不需要太多的证据,甚至不需要什么证据,但是非常不平常的主张需要非常确凿的证据。比如说,假定我今天迟到了,我跟大家说声“对不起,路上堵车了”,大家也就都信了,因为北京堵车是常有的事,这是个很平常的说法,大家很容易接受,不会猜疑我是不是说了假话。如果我说我迟到的原因是因为遇到了车祸,这个说法就有点不寻常了,大家就会将信将疑,我可能需要出示一点证据(比如伤口)才能让大家都相信。但是如果我说我迟到的原因是因为在路上被外星人劫持了,这就是个非常不平常的主张了,如果我不能出示非常确凿的证据,比如说录像啦,来自外星的礼物啦,来证明这一点,那么大家肯定要把我当成是骗子或者疯子。再举一个科学上的例子。当达尔文提出现代进化论时,他是主张者,而且这是一个会彻底改变生物学研究的不平常的主张,因此他及其追随者罗列了无数非常确凿的证据。现在,进化论已被生物学界所一致接受,接受进化论的人已不再是主张者,但是如果有谁要推翻进化论,他就成了主张者,而且是一个将要推倒生物学大厦的不平常的主张者,他本人有责任提出进化论不成立的种种证据,让科学界验证这些证据是否能够成立。建立在无数证据基础上的进化论绝不会因为存在某些纰漏而被推翻,更何况反对进化论的人所指出的所谓纰漏不过是一些谎言和谣言。
什么是伪科学
我们很难给“科学”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却很容易给“伪科学”下准确的定义,而且非常简单,那就是:被说成是科学的非科学。并不是所有的非科学都是伪科学,如果它们不冒充科学的话,那么就不是伪科学。有人说我把科幻小说当成伪科学来批,那是对我的观点的曲解。科幻小说本来是文学,如果把科幻小说中某种违背科学原理的惊人主张说成是科学主张,我才说它是伪科学。国内有一位著名的科幻作家,曾在科幻小说中描述说,由于人类消灭了天花病毒,破坏了“生态平衡”,导致出现更凶狠的病毒,造成大的灾难。这种说法本来是无稽之谈,做为文学作品,我们可以容忍胡思乱想。但是在2003年萨斯流行期间,这名作家说他在这部小说中已经预言了这场灾难的出现,并把他在小说中那一套很荒唐的说法做为科学理论提出来,那就变成了伪科学了。也有人批评我不应该用科学的标准来衡量神创论,把宗教理论当成伪科学来批。其实,是宣扬神创论的人首先把手伸进了科学领域,声称神创论有科学依据,是科学理论,我们才有必要把它做为伪科学看待的。常见的伪科学形式包括:把神学、哲学当科学,例如神创论(现在又改叫“智能设计论”)、玄学;把迷信当科学,例如卜卦、算命、风水、星相、血型学(认为血型能影响人的性格)、人体特异功能、心灵感应;把幻想当科学,例如“外星人”、“史前文明”;以及某些违背物理学原理和生物学原理的惊人主张,例如永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