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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1)
如果基于“消费者行为及心理特征”为研究领域的话,那么,战后至今,仍旧是三大理论为主体,它们一直影响到我们此时此刻对市场、营销、品牌、广告等问题的分析和看法:
50年代,美国,罗瑟•瑞夫斯(Rosser Reeves)提出的“独特销售主张论”,即USP。(参见《实效的广告——达彼思广告公司经营哲学:USP》罗瑟•瑞夫斯(Rosser Reeves)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60年代,美国,大卫•奥格威,“品牌形象论”。(参见《一个广告人的自白》、《奥格威谈广告》大卫•奥格威著);
70年代,美国,艾•里斯和杰克•特劳特提出的“定位论”(参见《广告攻心战略——品牌定位》艾•里斯、杰克•特劳特著,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1年12月第1版;《定位》艾•里斯、杰克•特劳特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
“独特销售主张论”的突破性贡献,是将品牌与产品的差异化,提高到全新的理论高度,在战后供给渐渐大于需求的新的历史时期,推进了人们对群体认知规律的关注与研究。
其缺陷是没有给出“独特”的限定必要条件,这极大地阻碍了这一理论的实战应用。我们现在都知道,要做出一种Ë也没见过的极其“独特”的商品或广告,并不难,但是要使“独特”的特点,最终成为领导主流消费的某种属性,却是单靠“独特”还远远不够的。
虽然大卫•奥格威本人并没有正式声称进入理论领域,但是,同行和学生们还是带着景仰的心情为他提炼出“品牌形象论”。可以想见,当时在物质层面困顿不前的“独特销售主张论”大行其道的时候,提出这一想法,的确闪烁着天才的智慧和胆识。
“品牌形象论”的第一个贡献是确定了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除了物质本身之外,还有精神上的满足。这就是后来我们常说的“品牌附加值”。这一突破给后来的研究者(包括我们)一个宽阔的巨人肩膀,让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需求不是物质一元化的形态,而是物质精神二元化的形态。
“品牌形象论”的另一个贡献,则是大家所熟悉的内容了:当你从产品本身实在找不到足够差异化的话,你可以在品牌形象上找到出路。这个提法仅仅是在物质精神二元需求的排序上,稍稍有些历史遗留的缺憾。后来的研究表明,需求形态在物质层面、精神层面的二元化,是其与生俱来的基本特征之一,我们在阐释品类定律的时候常把它比喻为“需求形态的波粒二象性”,二者没有主次轻重之分。也就是说,品牌在其构建之初,就应当具备物质层面、精神层面两重属性,否则就会出现先天的基因缺陷。
“定位论”的研究显然又深入了一层,在更接近于心理学的层面上,提出了对于外界信息而言,消费者的心智是一种很有限的资源,给予一个领域(事实上就是品类)的心智空白位置只有两个。这就让大家不难明白为什么几乎所有成熟领域(成熟品类)都是在两个领导品牌的控制之下了。“定位论”如果单从学术角度讲,称之为“消费者心智资源论”则更为贴切。
遗憾的是,“定位论”忽略了领域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消费者心智如何划分领域?——这里面隐藏着大量的属性、特征和运动规律。由于“定位论”在无法给出消费者心智如何划分领域的答案,导致“定位论”被误用的几率非常高,其实战威力也被大打折扣。
后面影响我们的,还有CIS体系,以及整合行销传播等。但这些体系大多基于是对“消费者行为及心理特征”已有的揭示,进行实际操作上的梳理和提升,对内在规律本身并没有突破性的发现。
“品类”的影子
“品类”的概念,在本书出版之前,还没有正式出现过。
但是,在杰克•特劳特《精灵的智慧》,以及唐•E•舒尔茨《整合行销传播》中,曾两次出现过很近似的概念。
《精灵的智慧》(杰克•特劳特著,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的第四章(P34—41):
让我告诉你一个评估产品的好方法,用一句容易记住的话说就是‘数一数二或者新东西’(a one or two or something new)。
……
你所需要的是第一或者第二的品牌,或者是一个全新的子品牌。我来解释一下,营销的基本问题是开创一个你能够率先进入某个领域的产品种类,这就是领先原理。
……
创建一个新品类是一项很大的工程,但是一旦创建好这个新品类,就有机会来开创子品类了。营销专家称之为‘细分市场’(Segmenting the market)。……怎么样才能让人们更喜欢我的品牌呢?忘掉品牌先来考虑一下产品种类吧!每当谈及品牌的时候,潜在顾客总是摆出防御姿态,人人都在评论‘为什么另一个品牌更好’。但是提到种类时,潜在客户就会有开放的心态,大家都会对新产品感兴趣,很少有人对更好的产品感兴趣。
……
既有品类的新产品应着眼于成为子品类的领导者,关注市场中的细分市场。
……
成功的产品应该是一类产品中的第一号或第二号产品。否则,你就必须开创一个新的产品细分种类。
《整合行销传播》(唐•E•舒尔茨等著,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第二章第二节(P037)“消费者如何处理讯息”,以及第三章第三节(P069)“类别与品牌网络”:
由于环境中的感官刺激(sensations)远多于我们处理感官刺激的能力,我们只会把自己认为重要的资讯挑拣出来,而忽略那些我们觉得不重要的。因此,我们限制了自己的认知范畴。
我们使用一个名为“转化分类”(transformation and categorization)的系统,帮助我们处理环境中点点滴滴的大量资讯。转化分类系统在我们选择和存储咨询的过程中,帮助我们将资讯加以简化分类。换言之,我们将周遭的声、光、感觉转化,把他们放进一种我们称之为“概念”的理解形式中。这些概念可以储存在记忆中。例如,非常复杂的人造产品(诸如喷射机)可以简化成一个或少数几个概念,以便储存在我们的记忆里。每个概念都可能会有很多附属的或相关的细节,但是为了储存和重取之便,我们将零星片段的资讯集结成能够记忆储存的单一概念。
有了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构建类别(categories)。类别使我们得以进一步分类和储存资讯。例如,“旅行”这个概念可能包含多重概念,如舟车、住宿、餐饮、观光、异文化等。经由转化和分类的过程,我们才能够仅以脑海中的一些概念和分类储存大量资讯。分类的基模(schema),使得我们能处身非常复杂的环境中运作自如。
我们已经储存了一些概念,也根据这些概念建构了一些类别。当我们面临新的经验,或者是重新考虑已经储存的概念和类别时,便可运用已有的概念和类别来做假设和推论。例如,当我们碰到“学校”这个类别时,可以从我们已经储存的记忆中找出和这个类别有关的几个概念。我们可能会把学校分成幼稚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因此,当我们想到“学校”这个类别和更特定的“小学”(英文primary school,意指初级学校)这个概念,我们就会想到小学是年纪比较小的人读的,通常位于家的附近,里面有老师等等。此外,我们也会从“小学”这个概念中推论出,小学教学的重点可能是读、写、算术,而不是微积分、物理和高级电脑程序设计等科目。如此这般,简化了类别和概念,使我们得以用有限的储存容量储存大量的资讯。
……人们用来选择、吸收、处理和存储资讯的转化分类过程,与环境中的刺激和感觉相比较之下,实在太有限了。资讯处理的过程随时都在运作,我们处理和储存资讯的能力却很有限。我们很快就会了解,如果厂商想让他的讯息被消费者接收并处理,他所传递的信息必须:
1. 包含能轻易转化成概念,并可被分类的影像、声音或经验。
2. 能清楚地被辨认并分类。
3. 和人们已有的分类系统相吻合。
不容易辨认、不相关、和既有的资讯相冲突,或只是被认为不重要或没有关系的行销传播讯息,都不会被消费者接受和处理。当世界越变越复杂、人们把较多的时间留给能帮助自己应付重要生存任务的资讯时,就没有什么时间或空间好留给厂商好用来装载产品及服务的资讯、资料和概念了。因此,厂商必须为人们提供理由,让人们更愿意处理他们所提供的资讯。
……
如果消费者还要再做更多的思考,那么它将会进入到“次层级”的分类中。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用一小部分的属性来区分拥有甚多相同特质的产品。这可能是因为在“次层级”中,大部分的人将产品的品牌名称分别储存和加以联结。如果我们设法延伸次层级的产品分类,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这整个系统的运作方式。
对厂商而言,最重要的课题莫过于了解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将品牌置于网络结构中的哪一个层级及哪一个分类中。
……
由此我们可以了解,消费者在心中所建构的心理图像与产品网络为何对厂商十分重要。唯有重视消费者的心理图像与产品网络,厂商方能知道哪一种讯息可以影响消费者,使他们改变内心的产品网络以及增强某些品牌的正面概念,以便与竞争品牌对抗。
……
整合行销传播思考的基础,是消费者储存该产品类别(categories)、产品及品牌资讯的方式。
这就是我们能够找到的,本书之前所有“品类”的影子。
50年代,美国,罗瑟•瑞夫斯(Rosser Reeves)提出的“独特销售主张论”,即USP。(参见《实效的广告——达彼思广告公司经营哲学:USP》罗瑟•瑞夫斯(Rosser Reeves)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60年代,美国,大卫•奥格威,“品牌形象论”。(参见《一个广告人的自白》、《奥格威谈广告》大卫•奥格威著);
70年代,美国,艾•里斯和杰克•特劳特提出的“定位论”(参见《广告攻心战略——品牌定位》艾•里斯、杰克•特劳特著,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1年12月第1版;《定位》艾•里斯、杰克•特劳特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
“独特销售主张论”的突破性贡献,是将品牌与产品的差异化,提高到全新的理论高度,在战后供给渐渐大于需求的新的历史时期,推进了人们对群体认知规律的关注与研究。
其缺陷是没有给出“独特”的限定必要条件,这极大地阻碍了这一理论的实战应用。我们现在都知道,要做出一种Ë也没见过的极其“独特”的商品或广告,并不难,但是要使“独特”的特点,最终成为领导主流消费的某种属性,却是单靠“独特”还远远不够的。
虽然大卫•奥格威本人并没有正式声称进入理论领域,但是,同行和学生们还是带着景仰的心情为他提炼出“品牌形象论”。可以想见,当时在物质层面困顿不前的“独特销售主张论”大行其道的时候,提出这一想法,的确闪烁着天才的智慧和胆识。
“品牌形象论”的第一个贡献是确定了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除了物质本身之外,还有精神上的满足。这就是后来我们常说的“品牌附加值”。这一突破给后来的研究者(包括我们)一个宽阔的巨人肩膀,让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需求不是物质一元化的形态,而是物质精神二元化的形态。
“品牌形象论”的另一个贡献,则是大家所熟悉的内容了:当你从产品本身实在找不到足够差异化的话,你可以在品牌形象上找到出路。这个提法仅仅是在物质精神二元需求的排序上,稍稍有些历史遗留的缺憾。后来的研究表明,需求形态在物质层面、精神层面的二元化,是其与生俱来的基本特征之一,我们在阐释品类定律的时候常把它比喻为“需求形态的波粒二象性”,二者没有主次轻重之分。也就是说,品牌在其构建之初,就应当具备物质层面、精神层面两重属性,否则就会出现先天的基因缺陷。
“定位论”的研究显然又深入了一层,在更接近于心理学的层面上,提出了对于外界信息而言,消费者的心智是一种很有限的资源,给予一个领域(事实上就是品类)的心智空白位置只有两个。这就让大家不难明白为什么几乎所有成熟领域(成熟品类)都是在两个领导品牌的控制之下了。“定位论”如果单从学术角度讲,称之为“消费者心智资源论”则更为贴切。
遗憾的是,“定位论”忽略了领域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消费者心智如何划分领域?——这里面隐藏着大量的属性、特征和运动规律。由于“定位论”在无法给出消费者心智如何划分领域的答案,导致“定位论”被误用的几率非常高,其实战威力也被大打折扣。
后面影响我们的,还有CIS体系,以及整合行销传播等。但这些体系大多基于是对“消费者行为及心理特征”已有的揭示,进行实际操作上的梳理和提升,对内在规律本身并没有突破性的发现。
“品类”的影子
“品类”的概念,在本书出版之前,还没有正式出现过。
但是,在杰克•特劳特《精灵的智慧》,以及唐•E•舒尔茨《整合行销传播》中,曾两次出现过很近似的概念。
《精灵的智慧》(杰克•特劳特著,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的第四章(P34—41):
让我告诉你一个评估产品的好方法,用一句容易记住的话说就是‘数一数二或者新东西’(a one or two or something new)。
……
你所需要的是第一或者第二的品牌,或者是一个全新的子品牌。我来解释一下,营销的基本问题是开创一个你能够率先进入某个领域的产品种类,这就是领先原理。
……
创建一个新品类是一项很大的工程,但是一旦创建好这个新品类,就有机会来开创子品类了。营销专家称之为‘细分市场’(Segmenting the market)。……怎么样才能让人们更喜欢我的品牌呢?忘掉品牌先来考虑一下产品种类吧!每当谈及品牌的时候,潜在顾客总是摆出防御姿态,人人都在评论‘为什么另一个品牌更好’。但是提到种类时,潜在客户就会有开放的心态,大家都会对新产品感兴趣,很少有人对更好的产品感兴趣。
……
既有品类的新产品应着眼于成为子品类的领导者,关注市场中的细分市场。
……
成功的产品应该是一类产品中的第一号或第二号产品。否则,你就必须开创一个新的产品细分种类。
《整合行销传播》(唐•E•舒尔茨等著,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第二章第二节(P037)“消费者如何处理讯息”,以及第三章第三节(P069)“类别与品牌网络”:
由于环境中的感官刺激(sensations)远多于我们处理感官刺激的能力,我们只会把自己认为重要的资讯挑拣出来,而忽略那些我们觉得不重要的。因此,我们限制了自己的认知范畴。
我们使用一个名为“转化分类”(transformation and categorization)的系统,帮助我们处理环境中点点滴滴的大量资讯。转化分类系统在我们选择和存储咨询的过程中,帮助我们将资讯加以简化分类。换言之,我们将周遭的声、光、感觉转化,把他们放进一种我们称之为“概念”的理解形式中。这些概念可以储存在记忆中。例如,非常复杂的人造产品(诸如喷射机)可以简化成一个或少数几个概念,以便储存在我们的记忆里。每个概念都可能会有很多附属的或相关的细节,但是为了储存和重取之便,我们将零星片段的资讯集结成能够记忆储存的单一概念。
有了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构建类别(categories)。类别使我们得以进一步分类和储存资讯。例如,“旅行”这个概念可能包含多重概念,如舟车、住宿、餐饮、观光、异文化等。经由转化和分类的过程,我们才能够仅以脑海中的一些概念和分类储存大量资讯。分类的基模(schema),使得我们能处身非常复杂的环境中运作自如。
我们已经储存了一些概念,也根据这些概念建构了一些类别。当我们面临新的经验,或者是重新考虑已经储存的概念和类别时,便可运用已有的概念和类别来做假设和推论。例如,当我们碰到“学校”这个类别时,可以从我们已经储存的记忆中找出和这个类别有关的几个概念。我们可能会把学校分成幼稚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因此,当我们想到“学校”这个类别和更特定的“小学”(英文primary school,意指初级学校)这个概念,我们就会想到小学是年纪比较小的人读的,通常位于家的附近,里面有老师等等。此外,我们也会从“小学”这个概念中推论出,小学教学的重点可能是读、写、算术,而不是微积分、物理和高级电脑程序设计等科目。如此这般,简化了类别和概念,使我们得以用有限的储存容量储存大量的资讯。
……人们用来选择、吸收、处理和存储资讯的转化分类过程,与环境中的刺激和感觉相比较之下,实在太有限了。资讯处理的过程随时都在运作,我们处理和储存资讯的能力却很有限。我们很快就会了解,如果厂商想让他的讯息被消费者接收并处理,他所传递的信息必须:
1. 包含能轻易转化成概念,并可被分类的影像、声音或经验。
2. 能清楚地被辨认并分类。
3. 和人们已有的分类系统相吻合。
不容易辨认、不相关、和既有的资讯相冲突,或只是被认为不重要或没有关系的行销传播讯息,都不会被消费者接受和处理。当世界越变越复杂、人们把较多的时间留给能帮助自己应付重要生存任务的资讯时,就没有什么时间或空间好留给厂商好用来装载产品及服务的资讯、资料和概念了。因此,厂商必须为人们提供理由,让人们更愿意处理他们所提供的资讯。
……
如果消费者还要再做更多的思考,那么它将会进入到“次层级”的分类中。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用一小部分的属性来区分拥有甚多相同特质的产品。这可能是因为在“次层级”中,大部分的人将产品的品牌名称分别储存和加以联结。如果我们设法延伸次层级的产品分类,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这整个系统的运作方式。
对厂商而言,最重要的课题莫过于了解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将品牌置于网络结构中的哪一个层级及哪一个分类中。
……
由此我们可以了解,消费者在心中所建构的心理图像与产品网络为何对厂商十分重要。唯有重视消费者的心理图像与产品网络,厂商方能知道哪一种讯息可以影响消费者,使他们改变内心的产品网络以及增强某些品牌的正面概念,以便与竞争品牌对抗。
……
整合行销传播思考的基础,是消费者储存该产品类别(categories)、产品及品牌资讯的方式。
这就是我们能够找到的,本书之前所有“品类”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