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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合作(1)

  开店的事已经交给了莲儿和善钢全权负责,经过这么久的考察,发现古人每日的休闲生活少得可怜,所以一般白日劳作之后,晚上大把时间,多是女人缝补,男人到酒馆茶房里天南地北地胡侃,或是听说书先生来点武林奇闻。

  我便是要从这点入手,来点新鲜的,这里烧烤是只有富裕人家才会偶而吃的,普通人家一般只是家常菜或是路边小店里吃点面汤、炸臭豆腐之类,我相信,根据现代的烧烤店来布置的店面,方便省事,又可以让他们边吃喝边聊天,岂不就成了一个热闹的场所。尤其我还可以把现代里我看过的各类小说写成剧本,找说书先生来讲,嘿嘿,效果嘛……

  如今已经让善钢出府寻合适点店面,和打制我们的专用烧烤用具去了,设计稿都有文字说明,相信应该很快就可以制造好。当然,员工也是由他来负责,既要联系姐妹们的亲人,又要找到其他的人选,对于善钢的稳妥我倒是很放心的。他娘等到店面一找好,便一同与他搬到后间住,请大夫慢慢调养,这些日子就先服用我配的药好了。

  我这两天也同喜由去了一次刘妈妈那,她还是睡着,我用内息帮她调养了一下,看来还真是需要一段时日。她的身体太虚弱,不像爹爹当初,因为内功深厚,自己练习疗伤便就好了。

  没办法,我只是对解毒有办法,就是配灵药也是水涨船高,要本身内力深厚者服用才有好效果,对刘妈妈的虚弱体体质还真是有点棘手。最不满意的就是桃之夭夭了,因为我损失了灵力,他比我还心疼,不能输出到玉器里让他吸收了。

  喜由最近干脆就让她常去照顾刘妈妈了,本来她们就相熟,善钢又在为我办事,照顾好了他娘,他肯定更忠心不二,也无后顾之忧了。莲儿负责装饰店面,工作服的准备,还有最重要的就是食物。如今屋子里的姐妹们,连同粗使丫头全都来帮工,要赶出几十件专用的围裙,当然是要绣上我们的标志,“木子”。

  我带着莲儿研究着调料的配置,还试着加了几味草药,既增了美味,又可以杀菌去毒,健胃开脾。酒水我也狠心咬牙地取了一坛桃花酒,一坛清髓,打算当镇店之宝,千金不卖。食材自然是这里盛产的水产为主,也会配些青菜。

  奇荣本是海边小城,城东临内海“福泽”,百姓们很多就以打捞海物为生,当然自然比不上真正的东海沿岸,却也充裕。吴家好像还在内海旁开有船坊,制工精良,便是海滨城市都有特地来定船以便在海中远航捕捞的。

  所以说,这里的气候潮湿,又水产低价丰富,人们又是早厌倦了无聊的空虚生活,当真是天时、地利、人和!我的烧烤店定要开它个全国连锁!

  当然这些具体的布置,我就撒手不管了,我现在更关心的是,爹爹今儿中午捎信来说他出关了,看他写条子的口气是极为欣喜的!我可要瞧瞧我们李家第一柄绝世宝剑是啥样!晚上和七夫人饭后悠闲地出府散步,嘿嘿,现在我们是行动自由了,老爷在七夫人的软磨硬泡下,不仅允许我们随意外出,连其他几位夫人也有了此福利。只是要带人保护了,我们自然找了善钢,不过,出了府就把他轰走该干吗干吗去了。

  再没了拘束,当真感觉好爽。天色渐晚,夕阳西下,有粉色的云彩在天边翻涌,湿润的风,暖了的天气,我快乐地挽着七夫人的手臂,两个人沿街边打量边向家走,偶或侧头私语说笑,真是好久,不,是从没有过这么幸福的感觉,和家人一同散步……

  家里很热闹,小勇和老大他们几个都围着爹爹叫着,惊叹地抢着宝剑爱抚。爹爹一看到我们进了院门,便哈哈大笑道:“缕儿、安儿,快来瞧瞧,想不到我李乾升痴研了半生,不得进展,反倒是要经历了劫难后才顿悟,突破了自己的瓶颈,居然也能够打出可以做‘器’的宝剑啦,实在是造化弄人啊!”听他口气里感慨万千,知道他是想起了从前。

  我伸手接过剑,很重,大小虽比小勇打的重剑小,重量却多不少!不过显然的,这柄长剑更为精致美丽古朴,剑深沉森寒,颜色暗青,手柄和剑壳都是巧妙地融入了阵法的花纹,当真是绝品!看到爹爹一脸期待地望着我,知道是巴巴地等着评论,我便笑道:“好是好,只可惜……”他马上急切地问道:“怎样?”我笑了下道:“只可惜还没有如此桀骜大气的剑魂可以匹配!”

  爹爹也脸色一暗叹道:“李家先祖为了剑魂枉死者几何!不过,如果知道了哪里有精魄我自是也要去的!”正要答话,桃之夭夭的声音细小却清晰地入了耳朵笑道:“我知道哪里有剑魂,只不过嘛,你看那个我都几天没有灵气吸了……”他委屈,我发抖,怎么感觉跟养个吸血鬼似的,虽然灵气比血要好恢复得多,而且将灵气常输出到玉器后带动体内的灵力更快地运转补充,倒是让我的内息增长速度反而加快了!

  尤其是我没想到的是桃之夭夭的灵气散溢在周身时,居然也可以让我轻易吸收,而且那种纯净得有着植物清新的灵力,进入体内融入我自己的内息,当真是很舒服,好像有脱胎换骨之感。我小声闭嘴磨牙道:“少不了你的。”当然,估计他也应该听得到。

  桃之夭夭十分兴奋地得意地在我耳边笑了下说着:“凤魂岭,峭崖边,有血鹰。不过当真不好对付,连我都拿它们没办法,便是迷雾也因为灵气不足而没法生效。”敢情还交过手啊。我想了下,也没有做声,看来得回去研究下作战方案,不过看那把锐利的剑倒还真是蛮合适鹰灵做剑魂,估计一定很嚣张!嘿嘿,一定要想办法试试。

  晚上回了府,我好好地盘问了下桃之夭夭关于血鹰的特点和喜恶。原来血鹰也是种极为凶残高级的灵兽,居然有的比人还高——那不成雕了……尤其它们的羽毛极为坚硬,可以在灵气的驱使下化为利剑,飞在高空又速度极高,所以几乎没有听说有人可以捕捉到过。而且我今日才知道,多半取精魄的人是死在那些护在墓穴周围的活的灵兽手上,真正的精魄是蛮脆弱的,如果不成为剑魂,将会慢慢灵气散尽,当然守护它的灵兽也是可以吸收它散去的灵气,得到极多好处的。

  所以灵兽们都有习惯,临死的时候,会拼尽最后的力气,回到自己的同伴之中。死去后肉体腐烂了,精魄却不散,一直在墓穴中徘徊,将灵气逐渐散去献给自己的伙伴后才会彻底消失。我听得其实还是很感动的,可是,精魄我还是要的,这样精魄也不用消失,我可以补些灵丹给它的同伴就是了。

  听桃之夭夭说得血鹰好像无敌似的——对人类来说,不过,成年的加柴就可以轻易打败它们,尤其加柴可以吞噬吸收其他所有精怪、灵兽的灵力的能力更是巩固了他们仅次于龙凤的地位。不过伊豆目前还是斗不过它们的,先不说这血鹰乃是群居的,单是对一只,伊豆虽然是速度占上风,却是伤不到血鹰。因为它们的毛皮太坚硬了,只有成年加柴的利齿锋爪才可能穿透。

  我抱起怀里睡得正香的小伊豆,怎么也不觉得是凶兽,还是那么大一点不见长,软软的小身子。拎起小爪子瞧瞧,脚心是软韧的肉垫,那点小硬爪尖尖……抓人都是挠痒痒。小家伙不满我扰了它的梦,不满地嗷嗷叫了一声,扭了下小身子,重又找个舒服的姿势,仰面睡着……露着粉色的小肚皮,蜷着腿,呼吸的时候小胡子一翘一翘的……打死我也不相信它可以对付血鹰。不过想起那日见到的灵兽之识凶残暴戾的样子,我宁愿它永远长不大,不厉害没关系,就这么丁点的多可爱,总可以欺负它……